中国佛教史 | |
任继愈《中国佛教史》·三、泰国佛教的国教化 | |
三、泰国佛教的国教化
从11世纪开始,泰人逐渐向湄南河流域迁徙。1222年,在素可台建起第一个独立的国家。 泰人的原始信仰属萨满教性质的精灵崇拜,到素可台王国,它又接受了存在于6—11世纪的堕罗钵底上座部佛教影响。11世纪吴哥王朝吞并堕罗钵底以后,高棉人又带来了印度教及佛教密教。此外,8、9世纪之交,苏门答腊的室利佛逝和爪哇的夏连特拉传来了大乘佛教; 11世纪缅甸人控制今天的泰国北部地区后,还从蒲甘传来锡兰僧伽罗佛教。 素可台王朝在拉玛甘亨(1275—1317在位)王时变得空前强大。他征服了湄南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包括古老的堕罗钵底,并争取中国的支持,与高棉人抗衡。他曾多次派使朝贡元朝,并带回了中国的制陶手工业技术。拉玛甘亨特别鼓励佛教,在征服马来半岛上的六坤之后,延请在那里的锡兰僧人到素可台传法,还为一位品学兼优的高僧建造阿兰若寺。大批僧人涌向斯里兰卡求学受戒,使僧伽罗僧团在素可台很快成了占主导地位的派别。 拉玛甘亨的儿子卢泰(约1317—1347年在位)继续支持佛教发展,曾建造佛陀脚印供人瞻仰,被佛徒尊为“达磨罗阇”(法王)。拉玛甘亨的孙子吕泰,是虔诚的佛教徒,曾在宫内自讲佛经,1361年放弃王位,在芒果林佛寺出家。所著《三界论》保存至今。他是泰国第一个以君主身份为僧的人。 素可台王朝时期,塑造了大量的青铜佛像,著名的有曼谷大舍利寺供奉的清叻那铜佛和善见寺铜佛。成为泰国古典造型艺术的代表。 14世纪后半期,拉玛蒂菩提(约1350—1369年在位)在阿瑜陀耶(大城府)建立了阿瑜陀耶王国,到14世纪末,臣服素可台,并几次向柬埔寨用兵。1397—1431年两次攻陷吴哥城。长期的战争使阿瑜陀耶衰落下去了,1767年被兴起的缅甸雍籍牙王朝所灭。 阿瑜陀耶诸王都崇拜佛教。被缅人破毁的阿瑜陀耶城内到处都有佛寺废墟;早期建筑的清寺和王官佛寺则免于兵燹。1361年迎来斯里兰卡使臣,上座部大寺系统正式成为国教。拉玛蒂菩提王由楞伽岛请来大德高僧为泰人僧王,要求泰国的比丘统一于巴利语圣典,一切威仪行事遵从大寺派规定。波隆摩罗阇王应锡兰吉提希里罗阇辛哈王的要求,向那里派去了以优波离为首的15名比丘的传教使团,建立了优波离教派,即暹罗教派。 阿瑜陀耶王国同中国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明洪武十年(1377),暹罗王的侄儿那空膺来朝,明廷颁给“暹罗国王之印”。1408年那空膺在位,出使南洋的郑和率船队经过阿瑜陀耶。据马欢的《瀛涯胜览》记,暹罗国“崇信佛教,国人为僧尼者极多。僧尼服色与中国颇同,亦住庵观,持斋受戒”。 阿瑜陀耶时代的佛教上座部,主要在宫廷中流行,社会下层信奉的佛教仍然侧重在符咒法木,上层社会的信仰也带有祈福的性质。1458年戴莱洛迦纳王铸像500尊,求告佛陀保佑不要再有前一年那样的饥荒。 阿瑜陀耶被缅甸人攻破不久,华裔披那·达信领导人民收复了失地,1768年在曼谷对岸的吞武里建都为王。达信王原籍广东,起兵时任达城太守。幼年曾在佛寺读书,13岁入山昆诃罗寺为沙弥,熟悉巴利文和佛典,通汉语、印地语、缅语和越语。建都以后,作为虔诚的佛教徒,大兴佛教。1778年,他率军征服万象,继之占领琅勃拉邦。从万象迎回了著名的玉佛像,供养在吞武里。据传,王佛造于佛灭后400年的印度,通体由7块翡翠绿玉组成,内藏佛舍利真身。尔后经楞伽岛、素可台,辗转移至万象,今供奉在曼谷玉佛寺,为泰国佛教瑰宝。达信王晚年时常自称佛陀再世,对佛教的兴趣远胜于对国家的关心,1782年被弑。 新王拉玛一世(1782—1809在位)将都城迁至曼谷,是谓曼谷王朝。其历代国王都奉行佛教。拉玛一世清洗了亲达信的僧团上座,整顿僧伽,组织高僧校订三藏佛经,编纂巴利语词典。1851年有名的蒙固王登基,是为拉玛四世(1851—1868在位)。此前,他做过27年比丘,精通三藏论释,懂得梵文、巴利文和英文。他创立了泰国僧伽中最有势力的一派——法宗派,强调遵守斯里兰卡上座部戒律,学习巴利文经典,成员主要是贵族阶层; 1932年后始允许平民参加。法宗派与传统的上座部僧伽组成的大宗派,构成泰国佛教的两个主要派别。 蒙固王曾敕令在佛统建造了泰国最大的佛塔,鼓励将法宗派传到柬埔寨,遣使往印度菩提伽耶求取菩提树分枝。此后诸王继续搜集巴利语三藏的各种地方语写本,进行校勘。1919—1928年,出版了全部三藏注释和藏外佛典。 从16世纪起,泰国受到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殖民主义侵略,1941年又被日本帝国主义占领,1945年日本战败后恢复暹罗古名,1949年又一次改为泰国。 1932年以来,各部宪法原则上承认宗教信仰自由,但规定上座部佛教为国教,国王必须是佛教徒;每个男子一生中必须出家一次,以取得成年人资格。佛教徒占总人口的95%,寺院2万5千多座,佛塔在10万座以上。此外,尚有大乘佛教在华侨和华裔中流行,有寺约30座,属中国律宗法系。1950年,泰国佛教徒参加了世界佛教徒联谊会,1969年,这个联谊会将总部设在曼谷。 从历史上看,泰国佛教的基础在农村,僧伽供养者主要是农民,僧侣则是农村以至整个社会文化教育的传播者和创造者。传统的医药、天文、历法、文学、语言等等都以寺院为活动的中心,受佛教的制约,世俗的普通教育多由寺院僧人承担。许多世纪以来,每座寺庙都有穿袈裟的儿童,称作“寺子”,由指定的僧人指导学习文化。今日泰国的国民教育普及程度较高,尤其在城市,僧侣一般不再从事寺子教育。但如果父母坚持或者在落后的山区,孩子们仍然得在寺院中接受启蒙教育。此外,寺庙还接受部分学习雕刻、油漆等手艺的学徒。 佛教在民间的宗教活动,主要从事趋福避祸、求财祛病等法事。这些法事又与婆罗门教及土著的万物有灵等原始崇拜混淆在一起。其中常见的是念护咒经,经文有《小王护咒经》和《大王护咒经》两种,都是巴利文的。前者用于新房上梁、佛像开光、为死者慰灵、死后七日供养等;国家庆典、僧众忏悔等则念《大王护咒经》。此外,僧人还代人诵经,如用符咒祝成圣水,绕圣线,为人们佩带的护身佛像作“入魂仪式”等。 泰国佛教为国家的统治提供合理性的根据,国王也以“正法”的护持者身份,扶植佛教的发展。历代的王室均以大量财物布施僧伽,如曼谷王朝的拉玛三世(1824—1851在位),仅佛寺就建立三十余座,称作“王立寺院”。国王施给僧团以土地、农民,称作“御供养施舍”,成了“寺领地”和“寺院奴”。一块碑铭记,1361年,素可台王卢泰在雨安居期,施金1万、银1万、蒟酱(一种植物果实)1千万、三衣400套、铁钵400具。 与此相应,历代王朝对于佛教都是直接管理,严格置于王权的控制之下。1466年,戴莱洛迦纳王曾比照“武官地方官官阶授田法”,给国内“精通佛法的比丘”2400名和“尚未精通佛法的沙弥”200名分六等授田;在政府设立宗教事务司,维护僧伽纪律,指导僧侣行为,直至勒令不轨僧人还俗。1859年拉玛四世再次勒令犯戒僧人还俗,规定外来挂单僧人登记,沙弥的年龄限制等。1902年泰王签署了“僧伽管理法”,详细规定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管区、各寺庙的责任、义务和权限。1912年颁布了改订的“僧伽官职表”,1913年颁布“常施食标准表”,分别规定了僧人官阶和月薪数额。 国家对于佛教教义的研究,也采取统一的指导方针。到朱拉隆功时期(1868—1910),由瓦希拉耶南瓦洛洛亲王任僧伽法王。他大力推行僧伽改革,促使僧团教会化,由此也确定了教理的研习形式和解释经典的正统方法。他还推行教理考试制度,指定应考的教材,如《佛教圣句集》、《佛传》、《戒律基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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