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书
  二、唐 代 大 曲 大曲的兴盛
 


二、唐 代 大 曲

 

大曲的兴盛

 

唐代大曲,筒称“大曲”。它是在唐代民歌、曲子的基础上,继承了汉魏以来清乐大曲的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大型歌舞曲。

唐代大曲之所以兴盛,有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唐代各族音乐的进一步交融为唐代大曲的发展,提供了最方便的条件。前面已经提到,南北朝以来属于清乐系统的汉族民间音乐与各少数民族音乐经过长期交流与融合,在隋唐时代已产生称为“曲子”的新民歌。唐代大曲,实际上就是用这些“曲子”组合而成的一种大型套曲。与此同时,西凉、龟兹、疏勒、高昌等少数民族音乐,吸收了汉族音乐的养料,在艺术上有所提高,在唐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已普遍突破了原有的歌曲、舞曲、解曲的简单形式,创造了本民族的“大曲”。其中一部分、曾以“胡部新声”的名义,在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从河西(今甘肃)地区传入长安一带,受到时人极大的重视。唐玄宗为此还公布了“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奏”的诏令(《新唐书·礼乐志》)。因此,当时大曲中的《胡旋》、《胡腾》等所谓“胡部新声”在社会上风靡一时(图57)。

此外,地处祖国东南、西南边陲的一些少数民族音乐,如琉球(今台湾)的一种“一人唱,众人和”(《隋书》)的歌舞音乐与南诏(今云南大理)、吐蕃(今西藏)的民间音乐,都陆续传入内地,对以“杂用胡夷里巷之曲”为特点的唐代大曲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同时,祖国内地盛行的《破阵乐》、《六么》、《凉州》等大曲,也在这时传入吐蕃与南诏,对当地音乐在艺术上的提高,起了有益的影响。

第二,唐代统治者历来重视大曲。早在建国初期,即依隋制在宫廷里设置了䜩乐、清商、西凉、龟兹、疏勒、康国(今中亚撒马尔罕)、安国(今中亚布哈拉)、扶南(柬埔寨)、高丽等“九部乐”,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又增入高昌一部,改为“十部乐”,在宫廷举办的重要庆典或宴会上进行演出。九、十部乐演奏的乐曲,有一部分是唐初在汉族清乐基础上吸收西凉或龟兹等少数民族音乐创作的大曲。如贞观年间张文收作的䜩乐——《景云河清歌》等。其余则是各民族或各国的传统乐曲,其中不少是大曲。唐玄宗时,根据表演方式立奏或坐奏,称为“立部伎”或“坐部伎”。其曲目大都是唐初及唐玄宗时大曲的新作。属于前者的有《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等八曲;属于后者的有《䜩乐》、《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岁乐》、《龙池乐》、《小破阵乐》等六曲。唐玄宗时,适应朝野尽情享乐的需要,还设立了“千秋节”等节日。届时从中央到地方文武百官放假三日,欢宴歌舞。这也是促使唐代大曲兴盛的一个原因。

第三,从汉末以来,随着正统儒学的崩溃,道教和从西域传入的佛教日益受到统治者重视。唐代统治者鉴于隋代复亡的教训,实行佛、道、儒三教并重的方针,把它们作为思想上统治人民的工具。在三教中,尤以佛、道两教为重要。唐太宗本人并不信佛,他在《贬萧瑀手诏》中说:“至于佛教,非意所遵。”但是他却大力提倡佛教,优礼僧人。例如他为了剃度当时最有名的僧人玄奘,在长安举行了空前盛大的仪式。据《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剃度之日,由太常卿率太常寺的九部乐,万年县令和长安县令各率“县内音声”,分乘一千五百多辆“音声车”,随在玄奘、诸寺僧众及文武百官之后,作为仪仗,场面十分壮观。一路上乐声震天,沿街观众达数万人。到达大慈恩寺后,在大殿佛像前演出了九部乐及大曲《破阵乐》还有百戏等。

当时除用世俗大曲在佛前供养外,不少寺院都培养了一批以奏乐歌舞为业的僧众。他们主要演奏用大曲的曲调或形式编成的宣传佛经教义的“法乐”与一部分称为“法曲”的世俗大曲。例如唐初长安的清禅寺,水陆庄园、府库充溢,是长安所有寺院中最富的一个寺院。该寺就有二十个专学“鼓舞”的“净人”。每逢节日,即在佛前演奏。由于该寺“声伎之最,高于俗里”(唐道宣《续高僧传》),所以观看如云,热闹非凡。唐代著名高僧少康曾经说过:佛经好比是苦口的良药,“郑卫之声”好比是蜜糖。要使人相信佛经的教义,只有用蜜糖涂口,才能使人易于接受(《续高僧传》)。他的话,可能说出了唐代“法乐”(包括“法曲”)何以特别兴盛的原因所在。

唐代佛前演奏大曲“供养”的具体情景,现在敦煌佛教壁画中还可见到。例如敦煌220窟,北壁初唐“东方药师净土变”中的歌舞图,即其典型的一例(图58)。

图中两边是伴奏乐队,中间有四个女性舞者,分为两组,各在一个小圆毯子上翩然起舞。伴奏乐队共28人。右侧上席有筝、排箫、尺八、方响(十六板)、筚篥、琵琶(形制特异:曲项、槽近圆形、五弦、五柱、手弹);下席有笛(二人)、杖鼓(三人)、拍板、钹、一人似在歌唱。左侧上席有拍板、筚篥、尺八、笙、竖箜篌、铜钹,一人情况不明;下席有拍板、贝、鼓三种、笛、一人似在歌唱、一人情况不明。这个乐队,从其乐器来看,似为清乐、西凉、龟兹的混合乐队。从乐人的服饰、形貌来看,除部分汉族乐人外,不少是西域的乐人。中间的舞者,有两人上身赤裸,头戴宝石冠,头发散开,下身穿宽大的长裙,双臂挽着飘带,在作大幅度的旋转动作。据《维摩诘经讲经文》“萧笛弦管,螺钹铂铜,齐声而竟演官商,合韵而皆吟法曲,”“紫云楼上排丝竹,皇国庭前舞《柘枝》”的话来看,此图在佛前表演的有可能就是《柘枝》这类来自西域的大曲。

在唐初,由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大曲创作最为突出主要有《破阵乐》、《庆善乐》、《景云河清歌》与《鸟歌万岁乐》。《破阵乐》又名《秦王破阵乐》或《七德舞》,它原是武德初年唐太宗军中创作的。其声调“粗和啴发”(唐杜佑《通典》),描写了唐太宗四处征讨,建立唐帝国的功绩。白居易《七德舞》诗说:“太宗意在陈王业,王业艰难示子孙,”舞时擂动大鼓,“声振百里,动荡山谷”,确实能激昂志气,振奋精神。

开元天宝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繁荣,国势强盛;一方面朝廷纵情声色,追求神仙,社会矛盾在酝酿、发展,所以大曲创作的思想内容也较为复杂。有歌颂唐玄宗自潞州夜半入京,诛韦后,举兵夺取政权的《夜半乐》,有描写唐玄宗游月宫见到仙女嫦娥的神话故事的《霓裳羽衣曲》;有《胡旋》、《胡腾》等大量专供娱乐或脂香粉气、敌作媚态的作品,也有在一定程度上对唐玄宗穷兵赎武不满的《伊州》,或描写沧州乐工何满子“愤懑”之情的《何满子》等作品。

中唐以后,国势日渐衰微,地方藩镇割据日益严重。宫廷创作除《中和乐》等少数作品外,其余如《定难乐》、《越古长年乐》、《继天诞圣乐》等,几乎都是各地节度使命令当地“衙前乐”里的乐工创作的。在这个时期的创作中,《南诏奉圣乐》和《葱岭西曲》是比较突出的作品。前者是南诏王异牟寻(今云南白族)令人用南诏民间乐曲为素材创作的。此曲皮映了南诏地区人民渴望“内附”,即归顺唐朝、实现祖国统一的迫切心情。后者是宣宗(847—859年)时的创作。当时西域河、湟地区人民,不堪忍受吐蕃奴隶主贵族的野蛮统治,在张议潮领导下举行起义。公元八五一年,唐宣宗正式任命张议潮为节度使。公元八五七年,吐善将军尚延心以河湟二州降唐。这首乐曲反映了这一历史事件,表现了葱岭人民“乐河湟故地归唐”的愿望(《玉海》引《志》)。

唐代大曲的艺术性,以清乐大曲为最高。唐大乐署规定,乐工学一曲清乐大曲要六十天,而学习张文收作的“䜩乐、或西凉、龟兹、疏勒、高昌与安国、天竺等大曲,只要学三十天。大曲中的“法曲”,因为接近清乐的传统,其艺术性也很高。

大曲的曲式,一般由“散序”、“歌”、“破”三部分组成。“散序”是一种散板的引子,以器乐演奏为主。“歌”又称“中序”,一般以抒情的慢板歌唱为主,并配有舞蹈。“破”以快速的舞曲为主,有时也配有歌唱。这三部分各由若干“叠”(乐段)组成。一般“散序”中有一称为“靸”的过渡段;在“歌”中则有“歌头”、“”、“正”;在“破”中又有“入破”、“虚催”、“滚遍”、“实催”、“歇拍”、“煞滚”等区分。其内部结构与节奏、速度变化,要比六朝时期的清乐大曲复杂得多。唐代大曲典型曲式的实例有《霓裳羽衣曲》(介绍见后)等。但是也有大量作品,在曲式上育各种变化,有的只有“歌”与“破”两部分,如《水调》、《胡渭州》等等。而且不同乐曲各部分“叠”数也可多可少,如《伊州》歌三叠,“排遍”二叠。各叠所配歌辞,有的全为五言诗,如《陆州》:有的则五言、七言并用,如《伊州》歌的前二叠为七言诗,后三叠全为五言诗(《乐府诗集》)。各叠曲调,有的是原曲重复;有的是换头重复;有的是同一曲调的变奏;有的可能男换新调。如《武媚娘》的“歌”共四叠,一至三叠为同一曲调重复;“破”共两叠,是另一曲调重复(《五弦谱》)。与《武媚娘》情况大致相同的还有《胡渭州》,此曲“歌”为《胡渭州》调,“破”为《回纥》调(《太平广记》引《广神异录》)。又如《秦王破阵乐》前后两叠,是换头重复。《韦卿堂堂》共六叠,可能是同一曲调的变奏(均见《五弦谱》)。此外唐代大曲各个乐段还大量使用了“重尾”的手法,即各段均有一个相同的叠句构成尾声。

唐代大曲主要是用同一宫调贯穿到底,但也较普遍地使用了“犯调”(即转调)的手法。早在隋代初年,音乐家万宝常就已提出“八十四调”的理论,即十二个半音,每个半音都可当作调首,每调可构成七种调式,共为分属十二个宫的八十四种调式。但是除宫廷雅乐外,一般歌舞大曲实际运用的,最多不过属于四个宫的二十八种调式。即“燕乐二十八调”或“俗乐二十八调。”它与南北朝以来清乐大曲所用“清商三调”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唐代大曲使用转调的乐曲有唐初武则天时期宫调转接角调的《剑器》大曲。

唐代大曲的伴奏乐队形式多样。清乐乐队所用乐器主要有编钟、编磬、琴、瑟、击琴、琵琶(阮)、箜篌、筑、筝、节鼓、笙、笛、萧、篪、埙等十五种乐器。这些乐器里的击琴是南齐时创制的新乐器,其形状与琴相似,但以管承弦,用竹片敲击发声,其他都是汉族的传统乐器。西凉乐队所用乐器有编钟、编磬、弹筝、搊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曲项)、五弦琵琶、笙、萧(排萧)、大筚篥、长笛(萧)、横笛、腰鼓、齐鼓、檐鼓、铜拔、贝等十九种乐器。其中,卧箜篌的形制似瑟,七弦,用拨子弹奏。竖箜篌有二十二根弦,竖抱于怀,其形制与希腊等地的竖琴(哈铺)相似,汉代已流行于中原地区。琵琶即曲项琵琶。筚篥有大筚篥和竖小筚篥两种不同的形制,是一种口上插有芦哨的管乐器。腰鼓是一种两头粗、中间细的鼓,用手拍击。齐鼓状如漆桶,鼓面如麝脐。檐鼓状如小瓮。铜钹又名铜盘,以皮绳连接相击发声,即今天的钹。贝即法螺,是一种吹乐器。这些乐器中,如琵琶、五弦琵琶、大小筚篥、腰鼓、铜钹等都是龟兹乐队的特性乐器,它们组合起来接近一个完整的龟兹乐队。钟、磬、弹筝、搊筝、笙、萧、长笛等又都是汉族传统乐器,可以说,西凉乐队是汉族与龟兹的混合乐队。龟兹乐队所用乐器有竖箜篌、琵琶(曲项)、五弦琵琶、笙、横笛、萧(排萧)、筚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钹、贝等十五种乐器。羯鼓一般横放在木座上,用两根鼓杖敲击,可敲击得速度很快,有所谓“头如青山峰、手如白雨点”的对敲击者的赞语(唐南卓《羯鼓录》)。它也是龟兹乐队的特性乐器之一,在乐队中可起指挥的作用。都昙鼓的形制与腰鼓相似而略小,用鼓槌敲击。毛员鼓的形制像都昙鼓而略大。答腊鼓的鼓面比羯鼓大,而鼓框较羯鼓短,用手指敲击,又名楷鼓。

此外,还有一种规模很大的䜩乐乐队,所用乐器有编磬、大方响、搊筝、筑、卧箜篌、大箜篌、小箜篌、大琵琶、小琵琶、大五弦琵琶、小五弦琵琶、大笙、小笙、大筚篥、小筚篥、大萧、小萧、正铜钹、和铜钹、长笛、短笛、尺八、楷鼓、连鼓、鞉鼓、捊鼓、贝、吹叶、毛员鼓等二十九种乐器。有的时候,贝、吹叶、毛员鼓、尺八、楷鼓、筑等乐器可省去不用。这个乐队是从当时流行的各种乐队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部分乐器,配成高音、中音、低音(如小箜篌、卧箜篌、大箜篌与短笛、尺八、长笛等)或高低音的(如大小琵琶、大小五弦琵琶、大小笙,正、和铜钹等)乐器组,编成一个综合性的乐队。这个乐队在音色与音量的变化方面,比之其他乐队有相应的长处。

 

《霓裳羽衣曲》

 

《霓裳羽衣曲》是唐代的一首著名的法曲。传说它是开元年间唐玄宗李隆基的创作。

它的内容描写了唐玄宗响往神仙而去月宫见到仙女的神话,所以中唐诗人白居易在元和年间见到当时宫廷里表演此曲时,舞者“不著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缨累累佩珊珊,”俨然是一副道家仙女的打扮。其舞姿也是“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抑无力,斜曳裙时云欲生”,“烟蛾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上元点鬟招萼绿,王母挥袂别飞琼”(白居易《霓裳羽衣歌和微之》),看来其意境与月宫的神话是吻合的。

《霓裳羽衣曲》乐谱早已散失,只有个别片断还保存在宋姜夔《白石道人歌曲》里。据中唐诗人白居易的《霓裳羽衣歌和微之》的记载,全曲共分三十六徧(段),由散序(六徧)、中序(十八徧)、曲破(十二徧)三部分组成。散序的六徧全是自由节奏的散板,由磬、萧、筝、笛等乐器独奏或轮奏,不舞不歌,所谓“磬、萧、筝、笛递相搀,击、擫、弹、吹声逦迤”,“散序六奏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中序又名拍序或歌头,它可能是一个慢板的抒情乐段,但中间可能还有由慢转快的几次变化。它有歌有舞,也有器乐伴奏,所谓“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曲破又名舞遍,以舞为主,可能只有乐器伴奏而没有歌唱。开始时,有散板的引起,称为“入破”。白居易的《卧听法曲〈霓裳〉》诗称:“朦胧闲梦初成后,婉转柔声入破时”,可见其曲调是相当抒清的,不过很快就转入“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的快板部分。这一部分在转入快板前可能有一个由散板入快板的过渡段“虚催”,中间也可能还有由快转更快的几次变化。此曲结尾时节奏再次放慢,然后拖长一音作结,白居易自注云:“凡曲将毕,皆声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长引一声也”,可见《霓裳羽农曲》由于曲情的要求结尾处没有像别的大曲那样采用极快的“煞衮”作结。

此曲的伴奏乐队,除了前面提到的磬、萧、筝、笛以外,白居易还提到“玲珑箜篌谢好筝,陈宠筚篥沈平笙。清弦脆管纤纤手,教得《霓裳》一曲成”(《霓裳羽衣歌和微之》),就是说还用到箜篌、筚篥、笙等乐器。而唐文宗在宫廷里表演时,却用了玉磬四簴(架)与琴、瑟、筑、萧、跋膝管、笙、芋各一件。看来其乐队编制比较接近清乐的系统,这一点可能与它追求文雅的效果有关。

此曲的音乐,据《碧鸡漫志》引唐郑嵎《津阳门诗注》的记载,其“散序”是唐玄宗登三乡驿望女儿山回宫之后依据他对女儿山的神奇想象写成的。这一部分白居易认为相当精彩,所以他在《重题别东楼之一》诗中说“宴宜云髻新梳后,曲爱《霓裳》未拍时”。歌与破则是在凉州进天竺的《婆罗门》曲以后,吸收它的曲调续写而成的。所以在《霓裳羽衣曲》中,既有本国的创作曲调,又有外来音乐的改编曲调。而外来音乐则取自印度的佛曲,用它来表现中国道教的神仙故事。由此可见,《霓裳羽衣曲》对于外来音乐的吸取,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新奇的感觉,表现作者所追求的那种神幻莫测的境界,在艺术上是有独创性的。

《霓裳羽衣曲》的例子,说明唐代大曲已有了庞大而多变的曲体,它的艺术表现、意境创造以及对外来音乐的吸收与融化都显示了唐代宫廷音乐所取得的成就。

 

教坊、梨园及其他

 

唐代的音乐机构很庞大。唐初,在西京长安、东京洛阳都设有太常寺、大乐署和教坊等中央音乐机构,但当时教坊的地位并不重要。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唐玄宗改组了大乐署,将其中唱奏民间音乐的乐工分出来,单独成立了四个外教坊和三个梨园。从此以后,教坊与梨园逐渐受到重视。地方府、县在唐初已有“县内音声”,盛唐以后已普遍建立了“衙前乐”的音乐机构,规模比以前有所扩充。

唐玄宗时原有的一个内教坊设在禁苑内的蓬莱宫侧。新设的外教坊,两个在长安,两个在洛阳。长安的外教坊,一个设在延政坊,名为左教坊,以工舞见长;一个设在光宅坊,名为右教坊,以善歌取胜。洛阳的两个教坊,都设在明义坊。这些教坊与大乐署不同,它们都直属宫廷,由宫廷派中宫(宦官)为教坊使管理全教坊的事务。

唐玄宗时的三个梨园,一个设在长安宫中,主要表演法曲,并担任唐玄宗新作的试奏任务;一个设在长安的太常寺里,称为“太常梨园别教院”,主要试奏艺人们创作的法曲;一个设在洛阳的太常寺里,称为“梨园新院”,主要演奏各种民间音乐。

在这些音乐机构中,宫中的梨园有从坐部伎里选出的优秀男乐工三百人;还有女乐工几百人,住在宫中的宜春院。他们全由唐玄宗亲自指导,称为“皇帝梨园弟子”,艺术水平最高。稍次,则是宫中的内教坊,其乐工有男有女,女乐工依色艺的高低分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的称为“内人”,住在宫里的宜春院,人数最少,她们每逢表演大型的、艺术性很高的歌舞时总站在舞队首尾的重要位置上,所以又称“前头人”。其次则称“宫人”,人数较多。再次称为“弹家”,她们都是普通百姓家的姑娘因容貌秀丽被强征入宫为奴的。她们以弹奏琵琶、五弦、箜篌、筝等乐器擅名,歌舞则不精。所以唐崔令钦的《教坊记》说她们练习一个多月还不一定能演出的歌舞,内人只要练一天就行了。艺术水平次于内教坊的则有长安的外教坊与太常梨园别教院,它们约有乐工几干人。艺术水平最低的当推洛阳的梨园新院与教坊,前者有乐工一千五百人。在这些乐工中,只有技艺优秀者才有资格选进长安的教坊(《乐府杂录》)。此外,宫中的梨园还附设有一个“小部音声”。它由三十几个十五岁以下的孩子组成,曾在天宝十四载因演出新作品《荔枝香》而受到唐玄宗的称赞,可见它也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至于府、县所属的“衙前乐”,在盛唐时期主要演出各地的民间音乐和散乐、百戏等。中唐以后,地方藩镇割据势力加强,一些重要府治所在地的“衙前乐”,也承担了创作演出歌舞大曲的任务。

唐代这些音乐机构中的乐工,总数大约在万人以上,其来源一部分是世世代代都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乐工,或是因犯罪而沦为“工乐”的良民(普通百姓)和少数官宦家属。工乐的地位比官奴婢稍高。他们除了只能与同等级的人通婚和官奴婢相同外,稍有不同的就是他们都按“番上”制度服役,就是说每年按一定的时间到所属为机构去服役,服役的时间是一年四个月。此外,唐代统治者还从各个州县征调近万的艺入进京服役。这些艺人称为“音声人”。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可以与良人通婚,可以与良人一样“受田进丁”,其赋税及徭役则以其地之远近按一年四、五、六番,即一年三个月,二个月另十二天或二个月的办法进京服役来代替。

唐代乐工的社会地位和处境都是相当坏的,他们的生死实际上完全没有保障,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统治阶级打死或处以各种刑罚,例如梨园笛工尤承恩,因为得罪了洛阳令崔隐甫,被唐玄宗命令打死(宋·王谠《大唐新语》)。又如中唐贞元年间,有个官吏叫宋沉,他耳聋,根本听不到声音,也不懂节拍,对音乐一窍不通,但是却要冒充内行。有一次,皇帝召见他,让他当场对教坊乐工演奏的乐曲的得失发表评论。他迟疑半天没说出话来,旁边站着的乐工都笑他。他为了在皇帝面前逞能,忽然指着一个乐工,说他大逆不道,说他的灵魂已经不在自己身上。于是这个乐工被皇帝当场杀害,另一乐工也被迫自杀(唐·南卓《羯鼓录》)。

唐代的统治着为了自己音乐享乐的需要,规定从各地征调来的乐工必须在长安或洛阳的大乐署中进修。他们学习的课程依难易的程度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清乐大曲六十日成,大文曲三十日,小曲二十日。䜩乐、西凉、龟兹、疏勒、安国、天竺、高丽等大曲各三十日成,次曲各二十日,小曲各十日。散乐、雅乐大曲各三十日成,小曲二十日(《唐六典》)。而且他们起码要学会难曲五十曲以上,并能参加演出者才能毕业(《新唐书》)。一般说来,学最难的大部伎要学三年,次难的部伎要学二年,最容易的小部伎只学一年。大乐署对担任教学的大乐博士,音声博士,助教博士等较高级的乐工还规定了每年要根据学生的质量来考核成绩,一般可分上第、中第、下第三等。成绩卓著者可得官职,但乐工的身份是不变的;成绩拙劣者则要降低或除名。学生在学期间,一切费用都由自己负责,学习期满以后每年仍要有几个月的时间无偿地去长安或洛阳服役,不愿服役者必须交纳实物或货币代役。进修的乐工中成绩优秀者,假如政府要他充当大乐署的助教博士或者征入教坊、梨园等音乐机构长期服役的,可以由政府付给一定的报酬。教坊一般也设有专掌教学的音声博士、曹第一博士、曹第二博士等。这种艺术教育制度,在当时条件下对艺术质量的提高是有积极作用的。

唐代音乐机构中的优秀音乐家为数甚多,例如开元年间许和子的歌唱,李谟的笛、李龟年的歌唱、觱篥、羯鼓,贺怀智、裴兴奴的琵琶,张野狐的箜篌、筚篥及作曲技巧,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平。

许和子,原是吉州永新县(今江西吉安)的民间歌手。其家世世代代都是乐工。开元末年,她被征入宫中为内人,改名“水新”。她不但长得漂亮,人也聪明,而且很会唱歌,“能变新声”。如遇高秋朗月,台殿清虚,她啭喉一唱,能“响传九陌”。唐玄宗曾经叫李谟吹笛,为永新伴奏,结果歌唱完了,笛身也裂开了。有一次,唐玄宗在勤政楼举行“大酺”———种表示与民同乐的宴会。群众聚观者甚多,喧晔之声使伴奏百戏的音乐都听不见了。唐玄宗大为愤怒,高力士马上献策说:只要让永新出来唱一曲,一定可以制止喧哗。唐玄宗同意了,于是永新就撩鬓举袂,唱了一曲,这时广场上寂寂无声,好像没有人一样。永新的歌唱,何以会有如此神奇的魅力呢?《乐府杂录》认为“善歌者,必先调其气,氤氲自脐间出”,就是说已经掌握了正确的发声方法。永新的故事,仅是唐代无数艺人中的一个事例。唐代大曲,正由于这些乐工的努力,在声乐、器乐、舞蹈各方面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他们和当时所有乐工对唐代音乐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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