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书
  第三章 隋 唐 音 乐
 


第三章  隋 唐 音 乐

 

隋代的统一,结束了自东汉末年以来连续三百余年的混乱局面。它虽然历年短促,但也使全国人民得到暂时的安宁,社会一度呈现空前的繁荣。南北音乐得到广泛交流的机会。隋炀帝执政后到处游乐,挥霍社会财富,并三次攻打高丽,连年征发繁重的捐税与摇役,因此几年内就被隋末农民大起义所推翻。

唐代初年,统治阶级慑于隋末农民大起义的巨大威力,以隋的盛衰兴亡作为借鉴,实行了一系列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使唐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繁荣强大的朝代,有了贞观至开元之间一百多年经济上升的局面。这一时期,统治者的政策比较开明,人民在统一与和平的环境中生活,并持续了较长的时间,这就是唐代音乐文化辉煌发展的基础。

唐代统治者在政治上有充分的自信心。奉行“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针,在宗教、文化、艺术方面采取兼收并蓄的政策。对于外域东西方各国的音乐文化和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民间音乐,都加以广泛的吸收和发扬。国内各地和中外各国音乐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作为唐代国都的长安,则成为音乐变化交流的集中地。另外,唐代最高统治者如唐玄宗等,本人对音乐非常爱好和大力提倡,必然引起社会各阶层人士对音乐的重视、学习和钻研。当时以汉族音乐“清乐”为主的各族音乐,吸收了外来音乐的有益成分,有了新的发展。

唐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设有专门的音乐机构,在这些机构中,集中了数以千计的“官奴婢”、“宫户”等音乐奴隶,并以无偿摇役的形式,征调各地的艺人“音声人”到各级音乐机构中服役。由于这些民间音乐家辛勤的创造性劳动,使唐代歌舞大曲为主体的宫廷燕乐得到高度的发展。

天宝十四年(755)的“安史之乱”是盛唐以来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从此唐朝的中央政权和地方割据势力发生了长时期的斗争,至唐晚期,这种情况愈益严重。广大人民群众在各种祸乱中受到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各地经济都遭到严重破坏,只有免于战祸的长江流域,农业和工商业才得到较大的发展,生产力也有一定的提高。统治者正是依靠在这些地区的暴敛所得,维持着唐王朝的生存。中唐以后的音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发展着。

这个时期,宫廷燕乐曾有过一度的繁荣,但很快便走向衰落。各国之间音乐文化的交往也不象“安史之乱”以前那样频繁。但是各地流行的民间音乐,如曲子(词)、歌舞戏、夹有歌唱的说话和琵琶、琴等器乐演奏得到发展,出现了一些反映现实的优秀作品,深受群众欢迎。便于反映人民生活的新兴艺术形式——说话和杂剧已在民间逐渐确立和成长起来。这对于五代至宋元时期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隋唐时期,由于传播乐曲的需要,发明了管色谱、琵琶谱和琴的减字谱。在创作实践中有“犯调”——旋宫(调高)与转调(调式)的广泛运用,出现了雅乐八十四调和俗乐二十八调的理论。有关音乐专著大量涌现,如《乐书要录》、刘贶《太乐令壁记》、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徐景安《乐书》等。著名诗人兼音乐理论家白居易对音乐与现实的关系等问题,发表了进步的见解。

唐代末年爆发的延续十年之久的农民大起义,导致了唐朝的灭亡,代之以五代十国的大分裂局面。这时杂剧和其他民间音乐有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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