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代、宋、元时期以经济中心为主的城镇体系形成和发展
 


三、五代、宋、元时期以经济中心为主的城镇体系形成和发展

 

五代、宋、元时期(公元907~1369年),是我国城镇体系发展又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在这将近500年的历史时期内,尽管国力不及唐代,但就生产力水平而言仍有较大的提高。如在农业方面,犁、秧马、耘具等生产工具的出现和改进,圩田和棉田的大面积建设,南方稻麦轮作制的施行,以及茶叶、棉花、蚕桑、甘蔗等经济作物的推广等都取得了进展。在手工业方面,随着胆水浸铜法的推广,冶铁铸造业煤的应用,印刷术的发明,火药用于军事,指南针用于航海等一系列科学技术的发明和推广,又大大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正是由于这两方面,使我国城镇体系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得到了发展。

 

(一)城市职能组合结构:经济职能加强

 

如前所述,直至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我国绝大多数城市仍然是以政治职能为主。从当时进行的户口统计和商税征收来看,也可佐证这一点。其时户籍统计,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不加区别;商税统计,政府虽在城市里设置市官征收商税,但商税的数目缺乏记载。而到了宋、元时期,原有的商品性农业又有了大的发展,经济作物的种类不断增加,种植面积也有所扩大,其中最主要的是茶叶和棉花两种。茶叶在唐代虽已成为主要的农业商品加以生产,而至宋代则进一步成为宋王朝专卖的主要商品;尤其到南宋时,种植范围扩大,东南产茶的州即达66个,县242个。棉花,这一时期开始大面积种植。北宋时,南方植棉区已扩大到整个珠江流域;至南宋时则迅速扩大到长江流域;元朝时长江、淮河流域,特别是长江流域的中下游地区都普遍有了种植,甚至关中渭水谷地和黄河中下游地区也开始种植。正是由于这一时期茶、棉的广泛种植,尤其是棉花在广大的农村逐渐取代蚕桑和苎麻而卷入商品流通,并使植棉、纺纱、织布分离而转为商品生产,为中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与此同时,北宋中期政治、经济、教育、科举体制诸方面,都作了著名的“熙宁变法”和“庆历新政”等一系列改革。尽管熙宁强调的是“富国”,而新政注重“富民”,但它们都提出了“但少徭役,人自耕作”的设想,采纳了“厚农桑”、“修水利”的意见,且主张“方田均税”,建议“从长改革,使天下之财,通济无滞”。从而大大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的商品经济流通,同时也导致了城镇体系职能组合结构向经济方面的转化。概括起来,这类转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经济职能突出

在宋代由于农村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其经济职能有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上传统的坊里制度被打破,出现了临街设店的景象;商品流通上产生和推广了交子(纸币);财政收入方面,开始征收商税。由此可见,这一时期许多原先以政治职能为主的城市已逐步演变为政治、经济职能并重的城市

从经济类型看,这一时期的经济性城市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如下三种类型:

1)工商型城市。这类城市通常出现在农业生产和商品生产都比较发达的地区。它们既可以利用周围农村提供的原料发展手工业生产,又可以吸收周围乡村集市的商品和自身生产的商品来发展商业贸易。如平江(苏州)在南宋时,既是府治所在,又是全国纺织生产基地和商品交换中心,成为江南地区工商业都十分繁荣的都会;又如成都,在北宋时,既是成都府治,又是历代全国的纺织生产基地,进一步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都会。此外,还有西南的梓州、果州(纺织兼商业)、遂州(冰糖、纺织和商业),以及长江下游的扬州、镇江、吴江、吴兴和绍兴等,也都是这类手工业发达、商业繁荣的城市。

2)商业型城市。这类城市多出现在水陆交通要道,由于货物中转和商业贸易比较发达而形成。如在大运河沿岸,随着大运河疏浚,临安(杭州)、汴京(开封)、大都(北京)等大的政治中心也发展成为全国的重要商业城市,其规模之大,人口之众,在当时是无出其右的;长江沿岸也出现了许多商业性城市,如京口(镇江)、芜湖、江州蕲口、鄂州、荆州等,其中鄂州尤盛,其商业影响范围东及海,西至于川,南抵珠江,北达淮水,“盖川、广、襄、淮、浙贸迁之会”。“市邑雄富,列市繁错”;真州(今仪征),在北宋时即已代替了隋唐时期扬州的地位,成为两淮、江浙诸路货物集散地,至元代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其商税收入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3)手工业型城市。这类城市与魏、晋、隋、唐时期手工业城市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它的起源既非行政中心,又非交通冲要,而主要依赖于手工业或矿业形成发展起来。五代、宋、元时期,我国在纺织、陶瓷、造纸、印刷、造船、军器、冶金、制盐的生产规模、品种、数量和技术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进步,使手工业型城市排除原有政治方面的因素而独立发展起来。第一、这一时期造纸技术已进入成熟时期,北宋都城开封、浙江杭州、福建建阳、四川眉山等都发展成为印刷业的中心;至元代套色印刷、活字排版技术的应用,遂使福建建宁发展成为当时最大的印刷中心。第二、陶瓷历为中国传统工业产品,宋、元时期,无论在产量还是在技术方面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其时除定窑(河北曲阳)、汝窑(河南临汝)、官窑(北宋在开封,南宋在杭州)、钧窑(河南禹县)、哥窑(浙江龙泉)等五大名窑外,还新兴了景德镇和建阳等名窑,尤其是景德镇自北宋中叶后已成为扬名中外的瓷器产地。第三、棉纺织业这一新兴手工业部门,至元代有了重大发展,几乎取代了原有的麻织业和丝织业的地位,成为农村普遍的家庭手工业,为明清棉纺织为主的市镇发展奠定了基础。第四、盐业、矿冶业这一时期也见发达,如四川陵井监(今仁寿)、大宁监、富顺监,淯井监等井盐产地,也逐渐发展为以生产井盐为主的手工业城市;邢台(今河北邢台)、彭城(今江苏徐州)、繁昌(今安徽繁昌)和同安(今福建同安)等地建成为冶铁中心,江西丰城、萍乡煤矿也开始开采。

2.农村商品经济发达,“草市”逐步演化为商业性集镇

宋代商业性集镇繁荣,是这一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标志。这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较大发展,实行特殊的赋税制度分不开的。这一时期,一方面农业生产技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很大进步。农村江东犁、踏犁、銐刀、龙骨车、筒车、秧马的应用日益普遍,不仅陂泽(围田)、荒滩(涂田、沙田)、江湖水域(葑田)得以开发,而且陡坡(梯田)也出现了“百级山田带雨耕,驱牛扶耒半空行”的农田建设局面。农作物稻麦、茶叶、甘蔗、棉花、桑树、果蔬的栽培日益普及,既为手工业提供了充沛的原料,又成为商业性集镇发展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宋代的折变、支移、税钱等特殊的赋税制度,也迫使纳税对象更加广泛地与市场取得联系。熙宁后(公元1077年后)又加征麦苗、免役、无额上供等税务;宣和(公元1119年)又创立经制,绍兴(公元1131年)增设总制,月桩、板帐、绢估种种钱色目,以致穷乡僻壤的农民不得不“为了官租才出市”,促进了商业性集镇的形成与发展。

综观这一时期集镇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草市大量涌现;草市向商业集镇演变;以及商业集镇向手工业专业镇转化。其发展过程简述如下:

1)草市大量涌现。如前所述,草市始见于南北朝文献,南朝、隋、唐各代都已有了初步发展。至唐末,在某些商业繁荣的城市开始出现夜市和附城草市,农村中定期开放的小市也越来越多。五代开始,北方陷入战乱,附城草市反见发达,到了后期,有些草市即开始向镇市发展了。到了北宋,由于城市建设彻底冲破了坊、市之间的界线,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导致了城市内部集市的产生;不仅如此,这一时期不少城市由于规模扩大,限于城垣以内的范围已不敷使用,商业区因此扩大到城外,也加快了草市的大量兴起。

2)草市向商业集镇演变。随着草市的进一步发展和大量兴起,使一些大的农村集市成为附近地区的集散中心和城乡交流的联结点,从而演变为市镇。

在早期,我国的市和镇之间有着比较严格的界线,“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防者谓之镇”。不难看出,其时“市”仅具有经济职能,“镇”则是镇守的地方,具有军事、行政的职能。即使到唐末五代时,大多数镇仍是军事驻防要地,县以下的镇只有很少一部分具有工商业职能。

北宋开国后,由于唐末五代时期藩镇飞扬跋扈,即于建隆三年十二月(公元962年)诏置县尉,削夺镇将干涉地方政权。诸镇省罢略尽,所以存者特曰监镇,主烟火兼征商税。《哲宗正史·职官志》就规定了这类监官的职责:“诸镇监官,掌警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可见宋代镇市完全摆脱晚唐五代时期军镇色彩,纯粹以贸易镇市出现于经济领域。于是在县治与草市之间也就有了镇的建置,促进了商业性集镇的发展。市和镇之间的区分标准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以商况较盛者为镇,次者为市”,二者并无质的不同,仅有量的差异而已。

南宋时,随着商品货币关系渗入农村,在县以下出现了很多这类市镇,成为农村商品交换中心和城乡物资交流的连结点,而且其分布范围几乎遍及南方各省区。如浙江嘉兴的濮院镇,南宋建炎前只是一个草市,后来随着丝织业的兴盛,日益增多的丝织品流向濮院镇,出现了专门为城市大商人收购土绢的绢庄和牙行,濮院就由草市发展成为著名的丝织业集镇;又如浙江湖州的乌青镇,其地处湖州、嘉兴、苏州交错之地,又有大运河贯通,北达太湖,南通钱塘,历来是粮艘贾舶必经之路,在唐时已有草市四处,至宋、元时即演化为著名的商业性集镇了;即使广东钦州灵山县的石久山,也因“居民益广,商旅交会至于成邑”。

再就地域小城镇的发展看,《梦梁录》曾对这类市镇的发展有所记述,其时杭州钱塘、仁和二县已有15处镇市,“户口蕃盛,商贾买卖者十倍于昔”;建康府(今南京,不包括所属郊县)有镇14、市20多个;西南泸州各地也有50多这类市镇。另外据《吴船录》记载,鄂州(武昌)城外南市,“沿江数万家,廛闬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反映了当时小市镇的繁荣景象。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市镇甚至还成为新县治的所在地。

3)商业集镇向手工业专业城镇转化。在宋代市镇尽管经济职能较强,但“市户自有经纪,工匠自有手作”,各色工匠的“工业”生产活动,也是市镇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个体手工艺生产的同时,一批手工业作坊也逐渐在市镇萌生。如饶州浮梁景德镇,其时陶瓷生产就相当兴盛,据元人蒋祈《陶记》,宋代已有“三百余座”瓷窑,生产工艺已有陶工、匣工、土工、利坯、车坯、釉坯、印花、画花、雕花这些工种及工艺程序类别;又如徐州白土镇“凡三十余窑,陶匠数百”。可见这一时期随着市镇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分工与生产进一步扩大,在原有商业性集镇的基础上,又涌现了一批具有手工业专业倾向色彩的市镇。除上述陶瓷专业镇外,还有筠州清溪市矿冶专业镇,陵州赖钁盐业镇,彭州蒲村茶业镇,遂州凤台、兴化军龙华糖业镇,泉州安海、秀州青龙航运业镇等。这批市镇的出现,不但显示了宋代经济作物、手工制造与商业的高度发展,同时还标志着草市镇经济自身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3.对外贸易空前发达,港口商业贸易城市大量出现(1)东南沿海海港城市的发展。宋代国力水平虽不及唐代,但手工业、商业繁盛,海上交通却更趋发达。北宋时,东至朝鲜、日本,南至南洋、印度,西到波斯、阿拉伯,远达非洲,都有海上贸易往来。由于海外贸易的发展,在东南沿海地区海港城市获得了很大发展。北宋时曾于杭州、明州、泉州、密州板桥镇、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嘉定县内)等设市舶司。南宋时又新设温州、江阴军、秀州

5-1宋代设市舶司的海港城市

 

 

海盐县澉浦为市舶司(表5-1)。这些地方都是宋时的重要海港。其中广、泉、明、杭、密五州尤为重要,广州港的对外贸易额几占全国的90%以上。此外,还有长江口以北的通(南通)、楚(淮安)、海(连云港海州镇)诸州,长江以南的越(今绍兴市)、台(今浙江临海县)、福、漳、潮、雷(今广东海康)、琼等州,以及镇江、平江(苏州)两府也都是通航海港。

但应指出,宋代由于政治、经济形势动荡不定,海港城市兴废繁衰较多。北宋时,山东半岛勃海湾北岸属辽,有航海之禁。盛唐主要海港登、莱二州一蹶不振,与沧州、平州、都里镇诸地同降为次级的海港城市(镇)。南宋时由于金兵劫掠,南宋与金又长处南北对峙,扬州大港也很快衰落,国内贸易为真州(仪征)所代替,国际贸易分别退让于杭州、明州(宁波)。东南沿海海港城市发展迅速,广州、泉州和明州成为南宋三大贸易港。到宋末、元初,泉州因地处杭州、广州之间,港口条件良好,晋江流域又是丝、茶、瓷器的主要产区之一,成为国际著名大港,全国对外贸易中心也由广州逐渐移至此。至于福州也以交通条件优越,成为“工商辐辏之所”,国际贸易也很发达。

元时对外贸易和海上交通也很发达,宋代诸海港仍为主要的对外贸易站点。据记载,元时先后曾于长江以南的广州、泉州、温州、庆元(今宁波)、杭州、澉浦、上海等处设立市舶司。至于长江口以北的海上交通运输则以漕运为主。其时广州一方面是南方贸易中心,另一方面又是对外贸易大港。十三世纪摩洛哥旅行家伊宾拔都说:“广州是世界大城市之一,市场优美,为世界各大城市所不能及,其间最大的莫过于瓷器市场”。这时的泉州成为对外贸易的最大港口,“番货远物,异宝奇玩之所渊薮,殊方别城富商巨贾之所屈宅,号为天下最”。庆元港(今宁波)也是“远涉诸番,近通福、广,商贾往来要冲之地”。上海其时“贸易日盛”,“户口繁多”,“民物富庶”,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析华亭东北五乡,立(上海)县于镇,隶松江府”60000395_0087_2。至于密州的板桥镇,秀州的青龙镇、澉浦镇,泉州的安海镇,平湖的乍浦镇等,则因海外贸易的关系而形成为集镇。但总的来看,这一时期海上贸易仍以广州、泉州和明州为中心,其中泉州且被堪称为“世界最大港口”。

2)内地贸易城市的发展。辽、西夏、金朝的建立,促进了西北、东北地区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如辽阳、甘州(张掖)、灵州(灵武)、凉州(武威)、盐州(陕西定边)等。元代和林、大都等蒙古统治者的政治中心,也成为联结欧亚两大洲的陆路交通枢纽,为各国富商大贾陆路云集的大都市,其规模类似唐代长安。与此同时,东北的朝阳、西北宁夏(银川)也是中外商人集萃之地。

值得指出的是,公元1194年,黄河在北方金人统治下于河南决口,破坏了淮河水系,淤塞了汴河,原来沿线的一些商业城市和洛阳、开封、泗州(今江苏泗洪东南,盱眙对岸)等也相应衰落下来,而且种下了以后黄淮区域生产力一直低下的不幸祸根。

 

(二)城市等级规模结构:等级系列日趋完善

 

宋、元时期,由于城市经济职能的加强,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与隋、唐时期相比,又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建制变更,原有以行政中心为主的城市等级系列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其次,城市等级与人口规模对应关系形成,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开始普遍出现,县城网络基本形成,大、中、小相结合的城市规模分布体系形成。

1.行政建制变更,以行政中心为主的城市等级系列进一步调整

宋代行政建制改变了隋唐传统,设路于府、州之上,相当于唐代道制,府多设于较大而重要的州,但府、州基本同级,县仍为基层行政单位。此外,由于这一时期商业、手工业的发展,还在坑冶、牧马、铸钱、产盐等处所设置监制,在军事要冲设置军制。这样,全国自上而下形成了首都——路城——府、州城(监、军城)——县城——镇——市六级城镇系统。

至元代,除京师附近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外,又于河南、浙江、湖广、陕西、辽阳、甘肃、岭北、四川、云南等处设11行省;路降为二级地方行政单位,隶属于省;府或隶属于省,或隶属于路;州属于路或府;县仍为基层行政单位。这样元代我国城镇体系又进一步演化为首都——省会——路城——府城——州城——县城——镇——市八级等级系统,特别是省会城市得到了很大发展。

总观宋、元两代行政建置与唐代相比,城镇体系的等级系列更趋于完善,即由原来的四级系统逐步演化为六级乃至八级系统,基本上形成了我国近现代城镇体系等级系列的基本格局。

2.城镇等级规模关系基本形成

在宋代随着地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体系等级系列逐步完善,已具有明显的等级规模关系。表现在:

1)首位城市——国都。国都是全国城镇体系的核心和大型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其人口一般超过100万人。如北宋东京开封,据《宋史·地理志》记载,“开封府,崇宁间(公元1102~1106年)有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口(男丁数)”,全城总人口当在100万以上。南宋临安(杭州),据《武林旧事》记载,有户30万,全城总人口当亦在100万以上。

2)次级城市——府、州城。这类城市数量较多,规模不等。一般而言,府城大于州城。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州城规模往往大于经济落后地区的府城。从总体来看,这类城市居民一般能达到数万以至十余万户,人口规模相当于现代的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不等)。

3)三级城市——县城。自秦、汉以来,县制一直是我国相对稳定的基层行政单位。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直到宋、元时期,全国国土一直处于开拓、发展的过程中,因而县的置废频繁,相应地影响其人口规模。总的来说,县治设置愈久,人口规模愈大;反之亦然。至宋代我国县城居民一般在1000~5000户左右,人口规模达到了5000~20000左右。

4)四级城镇——市镇。如前所述,市镇的发展主要开始于宋代,但由于促发因素不同,又表现为人口增长速度的差异。从其人口规模看,可分为三个亚级:大镇,其居民在数千户以上,人口规模与当时一般县城相差无几;中镇,其居民在1000~2000户之间,人口规模在5000~10000人左右,也可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地区的县城相伯仲;小镇,其居民总的说来在1000户以下,甚至还有百户以下的小镇,如楚州吴城镇,南宋初年才有88户人家。

宋代都城及部分府州县镇人口规模详见表5-2。

3.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中等城市)网络出现

在宋代由于城市经济职能加强,也相应地形成了一批比一般城市经济实力雄厚的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中等城市)。这些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不仅是该地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中心、手工业生产中心和交通要地,而且也是商品交换、物资集散或对外贸易中心。现从商税征收及其它文献记载试分析如下:(1)城市商税征收。根据《文献通考》记载,宋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全国各主要城市商税额如表5-3,其时商税额最

5-2宋代都城及部分府州县镇人口规模表

 

资料来源:根据郭正忠“唐宋时期城市的居民结构”(载《史学月刊》1986年第2期)资料整理。

高(40万贯以上)的有东京(开封)、兴元(汉中)和成都三个城市;10~40万贯有24处;5~10万贯的有30处;3~5万贯的51处;1~3万贯的95处;1万贯以下的108处。可见当时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已普遍出现。

2)据文献资料记载,北宋时期,我国北方和南方都形成一批这样的城市。如北方的秦州(今天水市)、并州(太原)、真定(河北正定)、京兆(西安)、大名(北京)、西京(洛阳)、密州(山东诸城)、晋州(山西临汾);东南的苏州、杭州、江宁(南京)、扬州、真州(仪征)、楚州(淮安)、庐州(合肥)、襄州(襄阳);川蜀地区的成都、梓州(三台)、绵州(绵阳)、兴元(今汉中市东)、遂州(遂宁)、利州(广元)、果州(南充)、夔州(奉节)、泸州、戎州(宜宾);闽广地区的福州、广州等,都是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

正是这些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共同构成了我

5—3北宋(公元1077年)城镇(商税)统计表

资料来源:根据马润潮(美)《宋代的商业与城市》,(博士论文)资料整理。

 

国宋、元时期城镇体系的最中坚部分。兹以今天的四川为例,即可反映出当时城镇体系的总面貌。首先成都在唐代即“人物繁盛,江山之秀,罗锦之丽,管弦歌舞之多,使巧吉工之富,……扬不足以侔其半”,是当时整个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梓州(三台)“江山形胜,水陆之冲,为剑外一都会”,其经济地位“与成都相对”,是川中北的一大经济中心城市。遂州(遂宁)地处涪江中游和川中平原,农业和纺织业都很发达,又是四川和全国的甘蔗和糖霜生产基地;果州地处嘉陵江中游,又是四川著名的柑橘和纺织基地,“充城繁盛冠东川”,是当时川中北的另一个地区性经济中心。利州地处四川北部交通孔道,是舟车咽喉之地,商业贸易相当发达,号称“为小益”,是当时川北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夔州扼四川长江水路咽喉,吴蜀百货由此中转,是川东的交通孔道和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它如泸州、戎州(宜宾)都是长江上水路的重要港口,成为川南与少数民族贸易的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据此,不难看出,这一时期我国城镇体系中地区性中心城市网络基本形成。

4.县级城镇网的形成

如前所述,宋代已形成路——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等级系统,但当时这种行政建制变迁仍十分频繁,尤其表现在镇市升格为州、县城,州、县城降格为镇市的变易。据《宋会要》、《元丰九域志》、《梦溪笔谈》、《宋史·地理志》等书记载,宋初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四川普州、资州、泸州等地一批县城,被降格为镇。熙宁中(1068~1077年)“废并天下州县,凡废州、军、监三十一”,“废县一百二十七”为镇。而且这种升降相当频繁,有时一个镇市的升降可以反复多次。如《宋会要》记有淮南宿州虹县有一个灵壁镇,元祐间(1086~1094年)就曾升降反复多次。《元和郡县图志》也称,隋初陵州始建镇,于大业五年(609年)升为县,至唐圣历二年(699年)该县治移徙于仁寿县界,旧城又复为镇;五代迄宋,该镇体制又反复数次。《宋会要·方域》还载有安州云楚县一度降为镇,后虽又复县,其县治却迁往许落市,以及最后云楚县治又迁于原址的记录。可见这一时期不仅县制废置频繁,而且县治迁徙也相当经常,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县级城镇网。

此后不久,全国性县级城镇网便初步形成起来。仅以山东省烟台地域为例,即可见一斑。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陷首都汴京,次年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同年金人“初入中夏,兵威所加,民多流亡,地多旷闲”。是时“山东群盗起,负海险僻,州县寥阔莫能制,东西往来劫掠,镇为之冲”。为招集流亡,奖励农耕,“塞群盗咽喉,百姓以安”,金“袭辽制,建五京,……后复尽升军为州,或升城堡寨镇为县”。如金天会元年(1123年)在今山东省牟平县置宁海军,后又升为宁海州;天会九年又始在曲城东罗峰镇设招远县,当时全县户不过一万一千,人口约四到五万。同一时期,“伪齐以登州之两水镇为福山县,杨疃镇为栖霞县”。今烟台地域十五个县、区中心,有九个在这一阶段相继形成,而且以后元、明、清三代均以县作为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在城市户籍组织上秉取户甲组织,“诸州县镇塞城内,每十家为一甲,选一家为甲头,置牌具录户名,印押付甲头掌之”,使县城得以比较稳定地发展。可见宋、元时期,我国城镇体系内县级镇网络其时已基本形成了。

 

(三)城市地域空间结构:核心城市转移频繁

 

继公元907年朱全忠灭唐以后,在中原地区相继建立了梁、唐、晋、汉、周五代;南方地区则依据各地的经济基础,同时分别建立了前蜀、吴、吴越、楚、南汉、闽、南平、后蜀、南唐及北汉等十国;与此同时,在西南地区还有南诏、吐蕃,北方地区还有靺鞨等少数民族政权,使原来以长安——洛阳为中心的隋、唐城镇体系重新分割为在政治上似乎支离破碎的分区子体系。反映这一特点的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这一时期我国城镇体系的核心在空间上发生了一系列的转移。

1)由西京(长安)——东都(洛阳)向西京(洛阳)——东京(开封)转移。唐末及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使盛唐东、西二京(长安和洛阳)丧失殆尽,一蹶不振。而且这一时期黄河流域经济已不及长江流域,位居联结两大流域的运河与黄河交会处的汴州(开封),凭藉其优越的交通位置、比较发达的农业腹地,以及相对统一的政治局面,遂成为五代及北宋时期的首都,从而使全国城镇体系的核心由长安——洛阳东移新都开封,发展成为以首都东京(开封)为中心的北宋城镇体系。

2)由东京(开封)向临安(杭州)转移。北宋靖康元年,金人南下攻陷汴京,宋王朝南迁南京(今河南商丘),仅仅五个月后,又被迫继续南迁,先后建行都于扬州、建康、杭州、越州(绍兴)等,从而促进了长江流域及江南地区城市的发展,使得以临安(杭州)和建康(南京)为枢纽,西沿长江经鄂州联结四川成都,南通泉州、广州联结琼州的南方城镇子体系逐渐繁荣起来。

3)由临安向大都转移。元建立大一统帝国后,建都北京,不仅使大都(北京)成为世界名都,而且也是国内最大的商业城市,成为我国城镇体系发展新的核心城市。自此以后,历经明、清及近、现代,北京都成为我国城镇体系核心之一。

综上所述,隋唐以后,我国经济重心已转向东南,出现了全国性都城建于北方,而经济重心则南移到东南沿海地区,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相分离的局面。南宋政权南迁以后,更进一步加速了经济重心向南方转移,而且使政治中心也从中原转移到江南。换言之,这时全国的城镇体系的核心也就从黄河流域的开封——洛阳的东西向轴心转移到长江三角洲的杭州——南京东南——西北向轴心。联系中原和江南的汴河,随着核心的转移,以及后宋、金的长期南北对峙,这条水路交通大动脉也就废弃了。辽建南京是燕京(今北京)成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前奏;金建中都遂将其发展为北部中国的政治中心;到了元代,大都(今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必然又作为全国城镇体系的核心发展起来。元大运河的重新开通,成为联系北方政治中心和南方经济中心的重要通道,对全国城镇体系内部结沟的稳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城镇体系整体结构特征:“开”而不“放”

 

宋、元时期,随着我国城市(镇)经济职能的加强,特别是地区性经济中心城市出现和县级城市网的形成,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这一时期城镇体系内城市间的物资交流和经济联系,为进一步形成开放型城镇体系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但是由于这一时期城市经济是整个封建经济的一部分,其发展受到封建制度的严重束缚,从而使城镇体系从整体上看,仍表现为“开”而不“放”的特点。

1.封建经济对城镇体系发展的影响

1)城市经济相对脆弱。宋代的经济性城市是在封建政治中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府、州、县各级城市仍然是地方封建政权治所,即使到宋末元初,有些政治职能的地位和作用仍大于其经济职能的地位与作用,城市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为居住在城市中的官僚、地主、军队等大量的消费人口服务的。这种脆弱的经济形态,还不可能把广大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卷入到这种商品货币关系的旋涡中来。因而城市经济对封建势力具有极大的依赖作用,其兴衰受封建政治势力的影响较大。

2)官营工商业垄断市场。这一时期城市手工业、商业虽然有了较前代更大的发展,但它们绝大部分是官营工商业,其经营目的主要是直接满足统治集团消费需要和获取相当的财政收入,而不是为了积累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因此,纵然这种官营工商业有多发达,也不会为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相反它却严重地削弱了私营手工业经济,阻碍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

3)“崇本抑末”的赋税政策。诚然,五代、宋、元时期,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上明显地反映在城镇商业地位的提高、商业城镇的兴起。但是限制商品经济的诸因素依然存在,封建政府通过发给商人交行的办法,控制盐茶贸易,并把商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而且封建政府还通过设置榷场、提举司等机构,控制、垄断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手工业品的生产与销售。北宋中期,名目繁多的酒课、盐课、茶课和商税,乃至滥发纸币,通货膨胀,更是极大地制约、摧残了城镇商业贸易的发展。《宋会要·食货》曾记述一种货物出售要多次完税的情形,“夔州与属邑云安、巫山,相去不远百里,亦有三税务”。“有一务而分之至十数务者,谓之分额;一物而征至十数次者,谓之回税”。至于手工业者在城镇出售产品,除依例完纳商税外,如果是国家需要物资,还要按官定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贱卖给官府。非官府收买的手工业品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南宋时期,为了解决宋金战争和宋蒙战争的经费和财政困难,每年更是滥发纸币来解决财政危机,致使连这种一再受阻的市场自由买卖也毫无保障,“商贾不行,民皆嗟怨”,使城镇商品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

4)脆弱的市镇交换经济。宋、元时期新崛起的市镇,虽然与封建政治中心关系不大,主要是地方商品生产和市场流通的产物。有些市镇还可能具有某种特殊的手工业为市镇经济的基础,甚至可能组成地域性的物资供应网络。但镇、场商税额仅及县城50%,与府、州城治商税额更不可比(约占14.3%),其商品经济发展的作用甚微,不可能形成商品经济繁荣的局面。

5)严密的居民组织制度。在宋代城市居民的组织已健全,一整套包括户籍、户牌、坊、厢、行铺制度,甚至旅客住店也有登记制度。这样,州、县城及镇的主户居民比较稳定,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城镇之间的人口活动,只能作为流动人口“客户”,成为州、县城及镇的临时居民,即使来自农村或其他城镇经营手工业产品的商贩,也只能形成半稳定半流动人口,成为临时附籍而居的城镇人口,从行政制度上大大限制了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以及城市之间的人口迁移。

2.城镇体系对外开放存在的矛盾

正是由于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尽管这一时期全国运输网形成,主官运,输贡赋,成为城镇体系内部物资流的主要通道;城乡市场网也初具规模,成为城镇体系内部经济交流的重要网络;对外海运贸易的开发,成为我国城镇体系对外开放的“开口”,共同构成了宋、元时期中国城镇体系的开放框架,但是由于这种开放型结构与封建制度条件下的经济形态结合,城镇体系的对外开放仍然存在以下三对矛盾:

1)国家运输网络形成与城镇间生产经济联系并不密切的矛盾。北宋时我国无论是陆路交通还是水路交通都有很大发展。在陆路交通方面,形成了以汴京为中心,东经曹州(山东曹县)通山东各地;南经应天府(南京)至江、浙、福建,经蔡州信阳军东向寿州,东南到洪州(南昌),再经岳州(岳阳)到广州;西则通长安向西北至陕、甘等地;北则渡河至大名府(北京)、真定,西北到太原的陆运干道网。在水路交通方面,“宋都大梁有四河以通漕运,曰汴河,曰黄河、曰惠民河,曰广济河”。在水陆联运方面,著名的线路有二,一是“广南金银香药犀象百货,陆运至虔州(赣州)而后水运”;一是“川益诸州锦及租市之希,自剑门(今四川剑阁东北)列传置,分辇负担至嘉州(峨眉),水运大荆南(荆州),自荆南遣纲史运送京师”。南宋时,宋金长期对峙,上述运输网名存实亡。高宗初时都城江宁,漕运以平江府(苏州)为中心,两浙、荆湖、福建、两广等地,百货云集于此。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又驻跸临安,漕运中心又移至临安,镇江成为重要的转移站,诸路网运都经镇江转运临安,广东、福建则多取海路至临安。元代建都北京后,京师“百司庶府之繁,卫士偏民天众,无不仰给于江南”。元南北大运河的建成,成为南北地区商品流通的主要通道。据此不难看出,宋、元时期作为城镇体系内部联系各城镇间的物资流流通渠道基本形成。但从这一时期这一运输网的职能——主官运,运输物资多见于江浙和四川的丝织品、纸张;两广的麻织品和棉织品;江南茶叶,江淮和沿海水产;南方食品、糖和丝制品,以及藤制品、漆器、各种席、扇日用品等贡品,地区间贸易、城市间生产联系很少,运输网络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乡间市场网与耕织结合的自然经济主体的矛盾。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前的农村(从经济方面看)是地方小市场的网”。宋、元时期草市、镇的兴起与发展,形成了农村商品交流的市镇市场网。拿经济发展水平居中的四川泸州地区来说,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神宗熙宁十年四月乙巳,朝廷鉴于戎、泸州荒塞,蕃汉人户难于“买食用盐茶农具”,开始准许人户申请“兴置草市”。一个半世纪以后,据宁宗嘉定末年曹叔远的《江阳谱》统计;泸州有草市镇67个,其中泸州县22480户,村庄71处,市镇37个,平均607户、两村有市镇1个。合江县12370户,村庄48处,市镇18个,平均687户、三村有市镇1个。可见乡间市镇网已基本形成。但由于这类市镇地方性市场狭窄,不可能通过牙行把大宗商品汇集于城市;而且这种地方性市场是在自然经济支配下进行的有限的商品交流,表现为市场网形成,商品交易及交流数量偏少的特点。

3)海上对外贸易发展与出口物品限制的矛盾。两宋时期,由于辽、西夏、金相继崛起,传统的西出阳关、玉门关的丝绸之路已不复畅通,因此两宋政权(尤其是南宋)特别重视开拓海上贸易。元代中西交通空前活跃,内外贸易均达到相当繁荣的程度。周达观说:真腊“欲得唐货”,金银之外,“五色轻缣帛次之”。元代出口的青龙瓷遍及东南亚、西南亚、非洲许多地区和国家,城镇体系对外开放的“开口”基本形成。但往来互市却不能达到“各从所欲”。其时政府禁止出口米谷、金、银和铜钱,形成私运出口,在“海外占城诸番出粜”的情形。

尽管如此,这一时期城市的布局在隋、唐以来传统的基础上,由于坊市制度的崩溃,商业街代替了商业区的市、宫廷广场的半开放,甚至御街两旁也允许市人买卖其间等现象,使中世纪的城市面貌为之改观,城市自身表现为相对开放的局面,在我国城市发展史上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总之,宋、元两代,我国城镇体系一方面对外开放系统格局基本形成,一方面封建经济又严重地束缚了体系的对外开放,表现为“开而不放”的总特征。

 

(五)小结

 

五代、宋、元时期,是我国城镇体系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阶段。在这一时期内,由于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职能普遍加强,草市向商业集镇的演化和港口商业贸易城市的大量出现,从而导致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日趋完善,基本上形成了州县两级城镇网。然而,总的说来,这一时期封建社会经济制度严重束缚了体系的对外开放,城镇体系的整体结构表现为“开而不放”的总特征。


 




《长编》卷150
宋太宗和真宗年间开始发行交子,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其流通范围很广,《马可波罗游记》卷2记有“凡州郡国土及君主所辖之地,莫不通行。”
据《文献通考》记载,宋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全国征收商税的城市达310个,其中商税超20000贯的州城42个,县城4个。
如四川梓州(今三台县)就是唐、宋之际由政治性城市发展成为经济性城市的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唐肃宗时分剑南道为东、西两川,梓州是剑南东川节度使治所,政治地位与作为剑南西川节度使治所的成都相等。但经济地位则是“壤地瘠薄,民物之产曾不及西川一个大县”(《舆地纪胜》卷154),完全是个政治性城市。到了宋代,梓州不仅发展成为重要的稻米产区,而且已有“纺织户数千家”(《宋会要·食货》卷64),成为与成都相匹敌的纺织中心。梓州路的井盐生产特别发达,井盐产量为全川之冠,是成都地区食盐的主要供应地,药材贸易也相当繁荣。还是川中地区交通枢纽和商业贸易中心。到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商税收入即达55000余贯,仅次于成都府城的商税收入,居四川州城税收第二位,其经济职能已相当明显。
《汴都赋》曾有汴京“竭五都之瓖富,备九州之货贿”的记载。据周宝珠“宋代东京城市经济发展及其在中外经济交流中的地位”(载《中国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一文认为,宋代东京城市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工商业人数在城市人口中比重扩大,坊市合一的新型市容面貌的形成和坊厢制度得以建立,手工业和雇佣劳动制也相应有所发展。并经考证,推出元丰年间东京工商业者及其他服务行业共约有15000多户。
范成大:《吴船录》下。
陆游:《入蜀记》卷四。
楼钥:《攻媿集》卷七。
如后晋天福二年设置的无锡竹塔市就是南方早期的镇市。
乾隆《吴江县志》卷4,《镇市村》。
《宋史·职官志》也有类似的记载。
民国《嘉定县续志》卷1,《市镇》。
《宋会要·食货》。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二册,第79页。
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6,《送姜曼乡赴泉州路录事序》。
周达宽:《真腊风土记》。
弘治:《上海志》卷1,《疆域志》。
唐升京师和京都所在地的州为府,宋设置渐多,一般隶属于路。
宋初仿唐代道制,分全国为21路,其后分合不一。
监、军多与府州同级,也有与县同级。
《全唐文》卷744,《成都记序》。

《舆地纪胜》卷154156184
《舆地纪胜》卷184
《金史·食货志一》。

清乾隆《福山县志·地理志》。
《金史·地理志》。
《金史·地理志》宁海州下注。
民国二十四年《牟平县志》,《沿革》。
清顺治《招远县志》。
清道光《招远县续志》。
民国《福山县志》。
光绪《栖霞县志》。
北汉不属于南方,在今山西北部、陕西、河北的一部分。沿用“五代”“十国”故列出。
云安为军名,非夔州属邑。
《宋史》卷181,《食货志》。
宋代城市在坊市制度破坏之后,建立了新的城市制度,即(1)新的治安消防体系;(2)城内设区;(3)城乡分治;(4)“坊郭户”户籍制度。用这些制度来管理城市。这种新的城市管理制度,从10世纪末开始,到11世纪70年代完备起来。
《宋书·河渠志》。
姚宽:《西溪丛语》。
姚宽:《西溪丛语》。
《元史·食货志》卷93
《列宁全集》第三卷,第340页。
周达观:《真腊风土记》。
《续文献通考》卷26
周达观:《真腊风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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