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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经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 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 。’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 论语疏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 可征之一 也。然又考汉书注,如 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 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 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子德经云: “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 之”者也。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 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知我者希,则我贵 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 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 子德经之言也。”“下士闻道,大笑之”,师古曰:“ 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 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 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 公彦周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 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怀 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 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 真客碑:“稽之道经,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 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 ,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未尝混而为一 ,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 成,始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 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 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称不分道德经,而 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昺论语 疏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 子道经、德经,分之者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 ,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 ,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经典释文所载 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 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则汉时此书已 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 今本正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 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唐故书之旧。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 “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词也 ,“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 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粗也。”上义云:“诵先王 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 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 ‘名可名,非常名’ 也。”淮南 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 石,可传于人者,其粗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 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 。”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 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 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
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之总
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
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
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
子推而广之,谓“
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无
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曰“美言”,
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
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
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
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为不
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
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
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
天下篇),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
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十六章),
“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闇
,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
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
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
有所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
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 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王 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 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按是 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 作“无”。此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 ”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龙、 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
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字无
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
俗作“旡”,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
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
。范本“万”作“
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
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
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
“万物”,非。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
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
”。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
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
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
。”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则生生
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
物。”此有名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
,万物与我为一”,亦皆“天地”与“万物”二语相对
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 、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字。又引音辩 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
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
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
”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
”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曒”。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 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马温公、王荆公并 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 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无有”即此章 “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 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
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均无“故”字。“
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曒”。十四
章“其上不皦”,景龙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经音
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
”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
“说文‘曒’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
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未着所出。诗
‘有如曒日’,诗传云:‘曒,光也。’说文古本旧有
‘曒’字,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
‘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
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曒日’之‘
曒’,碻从日,不从白也。” (
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者
,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
有观其曒”,“曒”者,光明之谓,与“
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曒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 此两者同”为句。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 ”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字断句。 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 续古逸丛书范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盖指有无而言。有无 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 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正。以下仿此。 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 之玄。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 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 之门”。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 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构掩干坤;橐籥元气,禀受 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类而 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
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
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
欲考古韵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韵之书;而周代之书,
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子。”今试
以江有诰老子韵读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
唐韵正,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
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
,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子韵
考(Bernhard
Karlgren:The poetical parts in Lao-Tsi )说老子古音,颇
多臆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
声律,斐然成章。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
矣。以下试分章述之。
此章江氏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
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妙、徼韵(宵
部,徼,去声),玄、门韵(
文、真通韵,玄,胡均反)。
谦之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 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又高本汉:同、名 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
本)、王弼本(
古逸丛书本)、傅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
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众妙之门’句下
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
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章’。此无标目,下皆放
此。”今案老子着书上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
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虽
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河上、王弼、傅
、范诸家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
范本题“道可道章第一”。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
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达真、清
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
本同,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
”,并作“以知”。广明本、赵孟俯本引下“已”作“
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
两“已”并作“矣”。“已”“
矣”古可通用。说文五:“矣,语
已词也,从矢,□声。”字亦作“
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 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景福、庆阳、磻 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 后汉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 纯曰:“‘有无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 也。”
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 相较”,见释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 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作‘较’,并 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 用‘较’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 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 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 字,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 ”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 ,有二“也”字。“长”,因避父讳改“脩”。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 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文“形”或亦 有作“○”者。“爻”旁与 “○ ”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传写脱讹成 “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 ”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 ”,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蒋锡昌 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 。强本严君平注:‘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 ‘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应于此独异。 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 ,必以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 ”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 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圣人治也 ’。”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 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 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 “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 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 王本亦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 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 ”数语,全引此 章经文,是王本 作“不为始”之证,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
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
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
说文‘○’籀文从台作‘□’,夏
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
‘○’,盖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
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利
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而不宰,
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
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
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
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 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 ”,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弗居”,景龙、 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 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王“ 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
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而弗
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
“弗”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
作“
成功不处”。古 本
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处”,
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七十七章“功成而
不处”,“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
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证老子原本如
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 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据永 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 ”同,作“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 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 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 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 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难易, 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 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 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 ,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 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 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 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 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 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 观之,天下之物,无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 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 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 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 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 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 可 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超 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 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 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反),事、教、辞、 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 ),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 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 “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 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 ,之部,之、宵合韵。
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 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 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 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 ,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
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
:“居”,九鱼切,按古有“
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功成而不居”
,与“去”协(
唐韵四声正七之、九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 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 。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 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 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 ‘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 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 ”,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 ,“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 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 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
“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
”,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 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 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
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
故可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
,则经文 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
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
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
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 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 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 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 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 ”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 ?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 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 同,知其误已久。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 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耳。
圣人治:
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
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
,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 作‘彊’。”敦煌本作“彊”。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彊”。又 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 ”,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
“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
,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 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无为 ”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 ”,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 ”。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 、敦煌、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 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异中 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 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 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 ,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 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 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 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 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 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 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 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 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 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 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 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 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 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 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 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 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 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 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 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 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 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 也。”
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 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 。
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楚辞天问 育、腹为韵。
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 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 ,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 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 声正读也。”
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
贤。’行苇见‘
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
”,可为旁证。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
”(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 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 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 “不尚贤章第三”。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
”,“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虚也
。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
上之二)“冲”字,引古老子作○
。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
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
作‘冲’,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
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
“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
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
”训虚,与“盈”正相对,作“
冲”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
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
景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
。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
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 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 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 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 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 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 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 ‘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 又’‘有’‘久’亦通。庄 子至 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 。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 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 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 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
陆德明曰:“‘盈’,本亦作‘
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义
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
”。田潜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
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训义
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
。马叙伦曰:“‘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
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
‘盈’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 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 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 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
“河上作‘乎’。”毕沅曰:“
○,古兮字。”卢文弨曰:“‘○
’,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 。”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 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 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 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 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
”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
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
,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
为“
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
之义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
:“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
忿”,乃其本字,“芬”“纷”并
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 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 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 ”。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 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 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 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 ”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
”,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
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
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
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
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
,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
实有,作“是谓忽恍”,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
:“
没也。”小尔雅 广
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
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
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
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
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 ”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 “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 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 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 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 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 ’,古音读若‘诜’。”
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
同。
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
至冲也。
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
章以“功”韵“
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
。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
“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 ”,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 动子也。
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
”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
。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
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
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
‘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 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 (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 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 ”,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
“○”,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 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刍”作“□” 。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 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
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
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
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
;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
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云:
“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
求福。”高注:“待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
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
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
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
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 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 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 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 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 橐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 也。‘籥’,乐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 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 ,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 ‘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 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 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 ‘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 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 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 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 ”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 籥之说,与成玄英“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 橐籥异。吴澄曰:“‘橐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 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籥 也。天地间犹橐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籥象 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
”。“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 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 “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
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
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
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
’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
作屈也。傅之作‘
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
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
”。案古无“愈”字,盖即用“
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 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 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 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 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 ,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
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
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
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
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
:‘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
之籍也。尧典 ‘允执厥中’,谓
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
罗运贤曰:“
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
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 、中韵(中部)。诸家并同。
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
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
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
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仿徨
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
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
不越乎“中”“
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钟者
也。
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 “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 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 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 “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 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 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 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 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 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 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 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 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 “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 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 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 。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 ,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 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 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 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 ”。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 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 :‘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 :“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 ”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
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
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
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
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
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
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
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
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
称神;以其不屈愈
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
”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 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遂州 、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 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为 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 。”五经文字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 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 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仅” 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仅’,今‘勤 ’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仅,古勤字。”说文 :“仅,少劣之□。”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 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 ,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仅”,训为弱少 。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 勤”“觐”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彊 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 ,“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 “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 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 “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 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 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 匕)。门、根、存、勤韵(文部)。姚文田同。邓廷桢 未及死、牝与门字。
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为
生”四句,亦“
死”“牝”为韵。
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 ,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 “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 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 之门,殊失之矣。
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
”“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
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
。”一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
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谷”,正义
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
:“谷音欲。”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
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山”
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
”,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
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
:“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
,非牡非牝,生而不死。”(
卷八,十六轸)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
谓玄牝。”按“
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
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
,“○”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
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部)。
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 大戴易本命“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 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 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 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 。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 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 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 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 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 “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引而 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
。“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萃编
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
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
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
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
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
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 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 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 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
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私邪
?’”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
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
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
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
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
“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
假讬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
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 ,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 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 “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 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 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 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 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 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 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遂州、御注 、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 此。传、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
。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基也
。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
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
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
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
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
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
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
,德施百姓而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
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 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居。”案河、王 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 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 也。系辞上传曰:“干坤或几乎息矣。”礼乐记曰:“ 知乐则几于礼矣。”
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 曰:“几于不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 之矣。”注:“几,近 也。”道 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 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 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 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为光,其 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 而不可毁,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 之注脚。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
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 善仁”,古字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 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 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 玄“闲中心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 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莫测,所谓“良 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
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
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
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
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 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政 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 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 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 一均反,信,平声)。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 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能、时、 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 ‘尤’,古读若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
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至 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 信’与‘渊’‘信’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 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
右景龙碑本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 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王弼题“八章 ”,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 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 “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盈”也。史 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 而盈之”,于义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 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 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 ’”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严君平作“殖 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 盖涉下文 “金玉满室,莫之能守 ”,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
而梲”;“长保”,邢州本作“
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
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 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也。”案“量” 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 “揣”字古文欤?
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 。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璞注:“揣度试之。 ”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 。”集韵:“‘揣’,冶击也。”皆是。夏竦古文四声 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 古“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 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字当读为“捶 ”(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 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 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梲”作“锐”)。淮南子 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 。”说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 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于文无异,而训为 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梲”字当从河上本
作“锐”。说文:“梲,木杖也。”梲既为木杖,不得
云“揣而梲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梲”,然言梲字“
音菟夺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
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梲”字两见,一
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
文“梲”字明系“挩”字之 误。
……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挩”不同,注云:“
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
微明篇、淮南子道应训作“
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
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挩’,盖王本作‘挩’
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
严遵、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
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易氏
谓王本作‘锐’是也。”
武内义雄曰:“揣而梲之”,河 上本作“锐”。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 。”则王氏以“梲”字为“锐”之假借,河上从正字作 “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 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孚、王弼同 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 “室,实也。”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 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
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
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
作“憍”,高翿本作“○”。“
自遗其咎”,治要作“还自遗咎”
,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
:‘灾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 ”,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 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 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 ”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 、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 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 ○,说文:‘却也,从月从攵,从辵。’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 (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 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 ,首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
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
应包括“盈之”“锐之”二“
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
本汉以“骄”字协已、保、守、咎、道为韵。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
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
第十一部“保”字,本证:“
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
考,“南土是保”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
: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 、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 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 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 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 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 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
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
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
‘抱一能无离’已下六句,加一‘
乎’字,非。”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
:“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
哉’。”注云:“唐玄宗诏:‘朕
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
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
解云。’”孙诒让札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
,而读‘载营魄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
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
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
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
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
云:‘
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
隶属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
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
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
哉’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
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
彼 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
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
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而审文校义,亦
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
存,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
(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授堂金石跋)、王昶(金
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覈。今用诏文推校石本,
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 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褱也 ,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
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
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
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
,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
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
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菢”字
,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
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
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
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
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
:“
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之“营
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
。楚辞远游“载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
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是为汉人故训。
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
”字,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
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
体魄”,郊特牲有 “形魄”。又
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
,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
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
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
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
不训为灵。“
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
。抱如鸡抱卵,一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
,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魄与魂合,抱神
以静,故曰:“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 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 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 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 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 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 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 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 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 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 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 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 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 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 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 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 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 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 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 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 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 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 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 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
爱民”。“能无为”,王弼作“
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
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 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 、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 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 、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 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 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 “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 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 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 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 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 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 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 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 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 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 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 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
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
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
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
”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
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
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
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
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
”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 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 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 “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 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 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 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 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 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 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 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 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 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
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 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 ,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 、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 。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 、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 多存楚方音。
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 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 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 ”“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 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 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 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 ’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 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 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 、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
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
。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
,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
、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
以“泚”韵“弥”,车攻以“柴”韵“佽”,“泚”“
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
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篪等
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
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
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
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
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
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
,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人
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 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 ”,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 、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 、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 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 ,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 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 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 “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 。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 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 ”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 ,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 。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 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 ”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 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 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 ”,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 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 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 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
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
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
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
,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
’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
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
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
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
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
梗谓土偶人曰:“
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
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
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
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
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
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
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
。”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
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
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
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
。案释文:“‘
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
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
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
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
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 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 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 ,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 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 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 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 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 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 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 ;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 性 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 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 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 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 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 “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 ,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 ,“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 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 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 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 、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 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 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 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 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 ”,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 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 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 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 ”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 二章、七章同此。 “难得之货, 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 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 (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 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 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 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 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 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 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 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 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 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 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 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 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 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 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 ,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 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 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 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 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 、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 、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 “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 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 ,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 ”,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 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 ”,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 ,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 ?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 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 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 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 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 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 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 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 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 如景福,亦 作二句。陈云:“河 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 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 ;“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 “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 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 。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 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 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 “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 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 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 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 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 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 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 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 “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 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 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 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 “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 “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 ”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 ’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 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 无 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 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 ’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 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 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讬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 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 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 以身为天下者”。“若可讬天下”,御注、王弼作“若 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 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讬 于天下”,王弼作“若可讬天下”,大典作“乃可以讬 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 ,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 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讬 ”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 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 可以讬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 下,焉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 ”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 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 ,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 天下,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 。”二“身”字下有“于”字。又“讬天下”在“寄天 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 “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 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 老子傍记“为”字,而 写者因讹 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 ”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 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 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讬天下。”庄子在宥篇 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讬天下;爱以身于天下 ,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 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 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 可以讬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 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 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 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讬天下也。无物可 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讬 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 下者,可讬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 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讬天下;爱以身为天 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 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 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 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讬天下 。’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 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 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 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 ,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 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 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 可以讬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 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 者,可以讬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
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
四“下”字韵。杨树达曰:“
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 ,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 上本题“猒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 宠辱章第十三”。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 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 ‘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 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 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 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 。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 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
。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
本均误作“博”。易顺鼎 曰:“
‘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
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
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
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
’;‘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
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
‘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
:‘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
‘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
、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
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
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
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
、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
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
。“循”为“
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
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
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
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
”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
“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
混然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 ,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并作“皦” ,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 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 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
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
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 ”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 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 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 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 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 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 “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 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 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 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 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 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 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 。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 、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 、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恍”字,陆希声、黄茂材 、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恍”,道藏河上本作“忽 恍”,要之“恍”“恍”字 同。 奚侗曰:“‘忽恍’亦可倒言‘恍忽’,与‘仿佛’同 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 恍’,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声 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 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
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
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
‘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
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 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 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 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 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 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
假字也。“有”通为“或”,“
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
“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
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
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
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
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
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
。”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
、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
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
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
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
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 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 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 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 ,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 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 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 ,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 诘、一韵(四卩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 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 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 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 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 、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 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 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 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 ,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 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 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 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 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 ,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 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 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 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 ,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 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 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 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 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 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 ,“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 “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 ‘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 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 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 ’者,盖六十八章之文。” 又案 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 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 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 ”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 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 ,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
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
”,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
“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 ”,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 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 、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 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
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
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
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 “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 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 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 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 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 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 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 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 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 ,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 ,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 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 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 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卬鼻长尾 ,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 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 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 (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 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 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 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 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 ”,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 、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 。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 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 “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 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
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
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
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
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
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
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 ,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 “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 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 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
”“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
“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
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
作“
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
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 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 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 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 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
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
朴”,余作“扑”。严于“朴”、
“朴虽小”、“之朴”三条,校“
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
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 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 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 :“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 ”,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 ,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 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 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 ?”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 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
止静之,徐清。”……或说作“
止”者,与下“久”字为韵,当是
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 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 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 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 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 ,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 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 □□(“徐 生”二字已泐)?” 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 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 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 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 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 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
,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 ”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 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 ,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 段注辵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 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 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 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 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
案“蔽”字与“新”对言之,“
蔽”即“敝”字。下文“弊则新”
,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
,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
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 。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 “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 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 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 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
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
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
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
”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
原有“而”字,“
不”字殆后人臆加。文子十守篇作
“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
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
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
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
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
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
,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
继儒老子隽,谓“
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如
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
上文“复此道者不欲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
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成”,为更与
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
、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
,书入声),朴、谷、浊韵(
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反)。清、生、盈、盈
、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
、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
、谷、浊为一韵(六屋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
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敦”
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
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
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止”与
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
韵。又案此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
,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五)称:“易州石刻
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最
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 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 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 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 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 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 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 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 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 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 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 ,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 “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
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
致虚极”,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
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
“虚,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
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而误,老子无此也。“虚而
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
曰“老子得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
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
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 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 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
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
吾以观其复”,均有“其”字。王
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证也
。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
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
,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
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
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
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
,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
“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
。”义亦可通。一说 “云云”是
“○○”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
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
‘芸芸’,喻万物也,以茂盛为动
,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
以息念为静;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
”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 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 、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 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 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 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 ‘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 ”,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 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 “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 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 。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 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 ”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 “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 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 ”,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
以“容”、“公”二字为韵。“
天乃道,道乃久”,以“道”、“
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
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
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
,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
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
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
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
周普”,是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
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
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
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 ,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 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 、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 、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 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 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 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 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 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 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 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 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 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 ,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 ,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 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 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 “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 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 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 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 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 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 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 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 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 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
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 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 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 ,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 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 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 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 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
、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
,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
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
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
“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
。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
其次亲而誉之”,河上本“而”作
“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
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畏”应读作“威”,二
字古通,不烦□证。广雅释诂:“侮,轻也。”“威”
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 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 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 。“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 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 “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 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 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 ”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 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 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 “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 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 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 、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
“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
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
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 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 ”。“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 ,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 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 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 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 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 “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 王弼“谓”上有“皆” 字。范应 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 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 ”。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 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 ,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 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 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 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 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 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 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 、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 ”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 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 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 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 。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 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 ,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 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 、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 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 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 ,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 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 “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 ”,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 ,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 “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 ”“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 “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 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 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 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 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 ”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 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 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 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 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 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 芑孔颖 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 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 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 ”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 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 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 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 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 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 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 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 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 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 □’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 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 (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 ’,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 ‘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 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 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
,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
“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
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
’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
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义’
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
遂湮没矣。”今证之以易:“
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
仁者人也,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
”。“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可为也,义可亏也
,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
“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
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注方言‘伪言讹’。
”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
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
协于上句之末。”则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
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
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
大道废章第十八”。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
在“绝仁”二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
“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
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 “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 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 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
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
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 ”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 “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
”,景本“此三者为”,敦本“
此三言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 “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 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 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 。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 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 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 ”,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 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 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 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 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 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 。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 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 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 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
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
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
思”,此其证也。惟庄子山木篇“
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
”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
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
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 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 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 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 字,古音隶之部。诗瞻卬“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 ”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 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 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 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 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 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 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 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 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 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 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 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
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
承“
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
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
“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 “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 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 ”“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 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 。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 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 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 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 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 ,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 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 ,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 “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 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
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
,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 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 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 ,“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 ,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 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 “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 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
”,碑本作“忙”。“忙”与“
茫”同,实“芒”字,“芒”借为
“荒”,即今“茫” 字。诗长发“
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
,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
。”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
”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
大宗师“芒然仿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
”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
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
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
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
”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 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 “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 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 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 。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 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 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 “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 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 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
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
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
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
一“
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
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 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 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 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 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 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 。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 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 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 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 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 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 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 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 。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 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 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 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 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 “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 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 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 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 :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 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 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 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 :“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 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 “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 ,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 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 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 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 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 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 ”“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 。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 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 兮若”二字。王弼作“傫傫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 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傫傫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 ”,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 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傫,说文:“垂貌。
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
儡”微别,字亦作“傫”,又误作
“○”。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 ○○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 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傫傫兮”, 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傫 、儡声相同,据说文“傫傫,垂貌”,与“乘乘”音义 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 “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
”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
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 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 ”,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 ”,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 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 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 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 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 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 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 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 ,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 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
“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
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
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
。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
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
“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 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 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 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 ,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 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 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 “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 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 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
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
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
,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
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
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
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
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
,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
、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
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
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
。王羲之本亦作“
澹”,碑本误作“淡”。说文:“
澹,水摇也,从水,詹声。”与“
淡”迥别。“海”,本或作“晦”
,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
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
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
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 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 ”,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
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
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
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
,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
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
“○”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
,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
漂兮”。按“○”“□”为“漂”
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 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 ,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 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 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 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 ”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 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
作“已”。 谦之案:“有已”即
“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
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
或作以。”注檀弓篇曰:“
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
“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
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 “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 “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 恍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 。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 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 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 “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 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 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 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 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 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 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 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
、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
脂部),哉、熙、台、孩韵(
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
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
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
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
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
,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
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
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
(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
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
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 ,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 ”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 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 ,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 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 则由去转入也。
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 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 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
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 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 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 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 。”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 ”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 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 、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 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 、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 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 ,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
”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
“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 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六府孔修” ,史记作“甚修”。甚有 盛义, 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 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 ;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 像;恍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 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
作“忽”。释文出“恍”字,知王本作“恍”。头陀寺
碑文注引老子作“恍”,王注亦作“恍”。抱朴子地真
篇引“老君曰”与河上本同。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
本“
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
“○,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恍惚”,注:“不自觉
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恍惚,心不明也。
”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
:“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
”又“杂乎芒芴之间”。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
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论九
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 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 ,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 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 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 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 氏所见本经文犹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 :“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经文作“恍惚 中有象,惚恍中有 物”。道藏河 上本作“恍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恍兮,其中有像” 。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 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 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 ”,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
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楼
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
○冥中有精”;傅本作“幽兮冥兮
,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
○”、“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
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
”。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 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 ”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 思想,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 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 ,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 ”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
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
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
,非是。古、去、甫韵。范谓“
王弼同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
自古及 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
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 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 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 已为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 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
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终”非。“阅
”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
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
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
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
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
大田谓“众甫”即“众父”,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
“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
文“
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
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
大”,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
”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外传常
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
山“溥”,毛传“大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
”;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
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
中有四大,“以阅众甫”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 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释文:“河上 一本直云‘吾何状也’。”
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 “奚以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
,惚韵(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韵(阳部)。忽
,物韵(脂部)。冥,精韵(
耕部)。真,信韵(真部,信,平声)。去,甫韵(
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
高本汉“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 甫为韵。
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此四句当注 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 之与“尘”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 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 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 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 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 ‘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 ,与淮南子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 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即庄子天下篇所述“ 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 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 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 盖“直 木先伐,甘井先竭”,“ 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 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声”,广雅释 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 本作“直”,“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 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经训:“矫枉以 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 者直也。”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 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
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 “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 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均作“弊”,御 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 作“窊”,“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 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污邪下也。”广雅 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 “窊○”。彭耜释文:“洼,李乌瓜切,□也。地洼则 水满,喻谦德常盈。”
少则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
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是以”二字,与
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
或”当读如惑,有或此或彼之意,
与得一义相对。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 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 ,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遂州本、馆本“不 自见,故明”,在“不 自是,故 彰”句下;唐李约本“不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 ,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 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成者亏。’孰能 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 ,天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 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而言。王念孙云 :“‘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 之也。唯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彊 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矣。下文曰:‘功大○坚 ,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 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 其证也。”魏征群书治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 “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无“故 ”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 岂虚言哉”。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 。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当作“诚”。夏竦 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 字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 又“曲则全”为古语,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 全”,即其明证。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 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
,此二句本在“
枉则直”之下,今据韵移在此)。直、得、惑、式韵
(之部,惑,呼逼反),明、彰、功、长韵(阳、东通
韵,功协音光),争、争韵(
耕部)。谦之案:盈,耕部,新,真部,此真、耕通
韵。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直”字,景、遂本、馆本作“
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为韵,云:
“以全、新韵正、盈,乃音变,如九辩清、人、新、年
、生、怜、声、鸣、征、成相韵之例。”高本汉同奚,
惟以正、盈为句中韵。又得、惑为韵,一、式为韵,明
、彰、功、长、争、争为一韵。诸说纷纭,惟江氏移经
文就韵,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
韵,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
哉、之同属之部。姚鼐以“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
哉,诚全而归之”,与下章“希言自然”为一节。谓:
“言、全、然为韵。‘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
曰我自然’,即此句之解。”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 、傅、范本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 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章第二十二”。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 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作“稀”。“ 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 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 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作“○”,范本 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 ,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作“崇”,是 其证。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 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 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 ,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
字。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
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
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乎”
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 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 ,“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从事于道者, 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 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 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
,衍文也。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
”、“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
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
,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应篇引
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叠“道
者”二字。王弼注曰:“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
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 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 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 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
。二“德之”,“德”字当作“
得”。“德”、“得”虽古通,而
此当作“得”。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
之”,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
失”字相对成文。又首句“从事而
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
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
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 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下“焉”字。无下 “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又此二句 已见第十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德”、 “之”字韵。高本汉:言、然韵。谦之案:言、然皆在 元部。又天、地二字,叠句为韵;六“同”字,句首隔 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此为老子书中 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 ,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 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章”,范本题 “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 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罗振玉曰:“企”,释文:“河 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讹。御注、广明 二本亦作“跂”。广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 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 “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久”字之误), 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全句正作 “喘者不久”。“喘”,说文云:“疾息也。”又“企 ”与“跂”古通用。庄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释文: “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见其跂”,古钞卷子本作 “企”。又文选江赋李善注:“企与跂同。”是河上本 作“跂”,即“企”也。汉书高帝纪颜注曰:“企谓举 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国,其人行 ,脚跟不着地。”字林:“企,举踵也。”二字义亦同 。
○者不行,
严可均曰:“○者”,各本作“ ○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 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谓当是 “○”,甚误。
谦之案:“○”与“跨”同。玉 篇攵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与跨同 。”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谓大其两股间, 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 行”,“跂”字重,有误。
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见” 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孙曰:御注“见”下有“者 ”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
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
自伐”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
严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
“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
其于道也”。
谦之案:“赘”字,馆本、遂州
本作“啜”,非。方言十二:“
啜,馈也。”字林:“啜,以酒沃
也,祭也。”“啜行”无义,盖音近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 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 ,“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赘可言形,不可言 行也。列子汤问篇“太形、王屋二山”,张湛注:“形 当作行。”是古书“行”“形”固有通用者。
庄锡昌曰: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 注:“如食之残,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经 口义曰:“食之余弃,形之赘疣,人必恶之。”宋陈景 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犹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 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 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 ”“赘”,广雅云:“疣也。”释名云“横生一肉,属 着体也。一云瘤结也。”“县”字,一切经音义二十、 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 豫州文注并 引作“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 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 ,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讹。法言问道 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 余曰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 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 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 ,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非即余衣义。广 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 食”对文也甚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 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王弼“道”下 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 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字。广雅释诂一 :“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 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 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 “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 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疑司马所见本正 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 行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 ,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案行、明 、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 卅乃○之误。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 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十四章”, 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河
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钟会作“飂”。
范应元曰:“○”,古“寂”
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寥寞”字 。“寥”应作“○”,“寞”应作“○”。陆德明“○ ,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 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而今本“寞”作 “寥”,与景福本同。又碑本无二“兮”字。□本成疏 引经文云“寂寥”,知成所见本亦无二“兮”字。
独立不改,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 有“而”字。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有“而 ”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 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
周行不殆,
严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 ”字。
谦之案:邢玄、顾欢无“而”字 。
罗运贤曰:案“殆”“佁”同声 通用。司马相如传“佁拟”,张揖训为“不前”,不前 ,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犹不止,与周行义相成。管 子法法篇“旁行而不疑”,俞樾读“疑”为“碍”,正 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 本“下”作“地”。范应元曰:“‘天地’字,古本如 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说是也。上谓“先 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 阳,安立天地”,则成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囗。
谦之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
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他本补之。又此句
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
故强”二字,傅“强”作“彊”。
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无‘□’字,今从古
本。”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圣 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字”上当 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 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 ,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强”字。庄子则阳郭注“而 强字之曰道”,是郭 本亦有“强 ”字。以理而推,大既强名,则道亦强字,“字”上有 “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远,远曰返。
谦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 曰”二字,缺泐不明,当据他本补之。
严可均曰:“远曰返”,河上、 王弼作“反”。吴云曰:傅本、易州本“反”并作“返 ”。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赵
孟俯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也。盖形容道体,大不足以尽之,故名之曰“
逝”。广雅释诂:“逝,行也。”
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
足以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
雅释诂:“远,遐也。”国语注:“谓非耳目所及也。
”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说文:“还也
。”广雅释诂二:“
返,归也。”返则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严可均曰:“道大”,各本“道 ”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下有“亦”字 。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 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字。又傅、范本 “王”作“人”。
范应元曰:“人”字,傅奕同古 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 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 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最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 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
陈柱曰:说文大部“大”下云: “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是许君所见作“ 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 ,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则 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 也。不 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 灵,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 、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 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 误。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 其一”。又“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 “居”,作“处”是也。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 大也’,是王本‘居’作‘处’。淮南道应训引亦作‘ 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谦之案:“人法地”,傅本“人 ”字未改,寇才质本作“王法地”,“王”字乃尊君者 妄改经文,其说由来已久。但顾本成疏“人,王也”, 说虽迂曲,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生韵(耕部),改
、殆、母、道韵(之、幽通韵,改音已,道协徒以反)
。大、逝韵(祭部,大,徒列反,逝,时列反)。远、
反韵(元部)。姚文田、邓廷桢均未及“道”字。谦之
案:改、殆、母,之部,道,幽部,此之、幽通韵。奚
侗:改、殆、母为韵,逝、远、反为韵,云:“逝读若
鲜。如诗桑柔‘
逝不以濯’,墨子尚贤引作‘鲜不以濯’,诗新台以
‘鲜’韵‘泚’‘弥’,谷风以‘搜’‘萎’韵‘怨’
,皆其例也。”陈柱:五“大”字韵,焉、天、然韵。
高本汉:大、逝、远、返为一韵,远、返又自协韵。又
天、然为韵。
谦之案:远、反为韵。论语中子罕逸诗,楚辞中离 骚、国殇、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 ”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
陈第曰:“改”音己,说文己声。老子“独立而不 改,周行而不殆”;庄子引古诗“美成在久,恶成不及 改”。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馆本章末注字数同,河上 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 字。河上题“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题“二十五章” ,范本题“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龙碑误止下章 “静为躁君”为一章。
谦之案: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 “重为轻根,静为躁本”,“根”“本”对文、义亦优 。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严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 、王弼作“是以圣人”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君子”, 磻溪、楼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 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作“行终日 ”。又御注、景福二本“辎”作“○”,罗云:“乃辎 之别构。”洪颐烜曰:河上注:“辎,静也。圣人终日 行道,不离其静与重也。”颐烜案文选东京赋“终日不 离其辎重”,薛综注:“辎重,车也。”李善注:“张 楫曰:‘辎重,有衣之车也。’”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 以养静,非 谓辎即静也,注义失 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 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静也”之训为长 矣。盖“辎重”与“荣观”、“燕处”、“万乘之主” 等语,本是一例。
谦之案:洪、徐之说是也。方日 升韵会小补引:“说文‘辎,軿车,前衣车,后从车, 甾声’,徐曰:‘所谓库车。’字林:‘载衣物车,前 后皆蔽。’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辎,一名軿 ,前后蔽也。’后舆服志注:‘軿车有衣蔽无后辕者, 谓之辎。’释名:‘辎,屏也。有邸曰辎,无邸曰軿。 ’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谓军粮什物杂□ 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传‘击辎 重’,师古曰:‘辎谓衣车,重谓载重物车,故行者之 资,总曰辎重。’”(卷二)方氏所考甚明,盖辎重为 载物之车,前后有蔽,载物有重,故谓辎重。古者吉行 乘乘车,师行乘兵军,皆有辎重车在后。此以喻君子终 日行,皆当以重为本,而不可轻举妄动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 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 、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字:“于见反 ,简文云:‘谓静思之所宴居也。’”文选游天台山赋 注引同。
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
严可均曰:“如何”,各本作“ 奈何”,“以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 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 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强本成疏“如 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严可均曰:“轻则失臣”,王弼 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谦之案:此文当作“轻则失根, 躁则失君”,与上首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相对成 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 :“王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 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轻则失臣’, 与前文不相贯,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老子本作‘ 根’,‘根’写脱讹成为‘木’,后人改为‘本’以就 义。”又永乐大典王弼本作“轻则失根”,吴澄、焦竑 、李贽及释德清诸本同此。俞樾曰:“当从之。盖此章 首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终之曰‘轻则失根, 躁则失君’,言不重则无根,不静则无君也。”至“君 ”“臣”对立之文,则为后之尊君者所妄改,当非老子 本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根、君韵(文部),行 、重韵(阳、东通韵,重协宅王反)。观、然韵(元部 ,观音涓),主、下韵(侯、鱼通韵,主协音渚)。臣 、君韵(冬、真通韵)。谦之案:高本汉同。行,阳部 ,重,东部,阳、东通韵。臣,真部,君,文部,文, 真通韵。惟“失臣”之“臣”,当从永乐大典本作“根 ”,以与首句相应,“根”“君”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馆本章末注“卅六字”, 卅为○字之误。河、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四十九字 。河上题“重德第二十六”,王本题“二十六章”,范 本题“重为轻根章第二十六”。
罗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 者”字,“善言”、“善教”、“善闭”、“善结”下 并同。广明本同。谦之案:室町本亦同。
严可均曰:“辙迹”,河上作“ 彻迹”,王弼作“彻迹”。梁简文云:“应‘车’边, 今作‘彳’边者,古字少也。”
吴云曰:“辙”,傅本作“彻” 。
卢氏抱经释文考异:说文无“辙 ”字,庄子、战国策、史记皆以“轶”为“辙”。案“ 轶”借字,实应用“辙”。谦之案:老子书中“彻”“ 辙”二字,字义不同。七十九章“无德司彻”,用“彻 ”字。此章“善行无辙迹”,用“辙”字。夏竦古文四 声韵卷五引古老子,“彻”字作○,“辙”字作○,辙 为车迹。彭耜释文曰:“辙,李直列切。轮辗地为辙。 ”
善言,无瘕□;
严可均曰:“瘕□”,御注、河
上作“瑕□”,王弼“瑕谪”。
吴云曰:“无瑕谪”,今本作
“□”,易州本同,俗字也。
谦之案:释文出“谪”字,作“ 谪”亦通。扬雄方言三“谪,怒也”,郭璞注:“相责 怒。”又夏竦古文四声韵 卷三“ 谪”字引古老子作○,馆本、遂州本作“适”。
高亨曰:“瑕□”皆玉疵也。管 子水地篇:“夫玉,瑕适皆见,精也。”尹注“瑕适, 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适并见,情也。”义同。 吕氏春秋举难篇:“寸之玉,必有瓋瑕。”“适”、“ □”古通用,“瓋”则后起专字也。无瑕□,犹言无疵 病耳。
善计,不用筹策;
严可均曰:“善计”,王弼作“
善数”。“筹策”,御注作“筹算”。
范应元曰:数,上声。王弼、
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计”。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 英伦、广明、景福诸本均作“计”。“筹策”,御注、 英伦二本“策”作“筭”。
谦之案:御览六百五十九引亦作 “筭”,馆本作“□”。论语八佾集解:“多□饮少□ ,释文:‘□,筹也。’”朱骏声曰:“筭长六寸,计 历数者,从竹从弄,会意,言常弄乃不误也。字亦作□ 。”
善闭,无关键不可开;
严可均曰:“不可开”,各本“
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孙矿曰:“键”,今本作“楗
”。纪昀曰:案“楗”原本作“键”。
谦之案:“关键”连文,傅本作 “键”。淮南说山训引“善闭者不用关楗”,道应训引 亦作“键”。
范应元曰:楗,拒门木也,或从 金傍,非也。横曰关,竖曰楗。傅奕云:“古字作○。 ”
谦之案:作“○”是也。“关” ,说文:“以木横持门户也,从门,○声。”淮南子览 冥篇“城郭不关”,为 “关”字 本义。此引申为闭门横木。“○”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 ,假借为“楗”。方言五:“户钥,自关而东,陈、楚 之间,谓之键,字亦作○。”今案“○”为古字。夏竦 古文四声韵卷三出“○”字,引古老子作○。
善结,无绳约不可解。
谦之案:“绳约”为连文。说文 “绳,索也。”“约,缠束也。”庄子骈拇篇:“待绳 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约”字亦是索,绳约 犹今言绳索。左传哀十一年公孙挥曰“人寻约,吴发短 ”,杜注:“约,绳也。”仪礼既夕记“约绥约辔”, 郑注:“约,绳也。”旧注谓约为约束之约,当非老子 古义。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 。是谓袭明。
严可均曰:“而无弃人”,各本
“而”作“故”,下句亦然。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常善救
人”四句,一本无。“故”,一作“而”。
晁说之曰:“常善救人,故无弃 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独得诸河上公,而古本无 有也,赖傅奕辨之尔。
东条一堂曰:按傅奕曰“是以” 至“弃物”二十字,独得诸河上本,而古本无有,晁说 之跋举此说以驳王氏。予始以为信,然后检淮南子道应 训引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以 此观之,傅奕古本亦不足为正。
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严可均曰:“善人”,御注、大 典作“故善人”,河上作“故善人者”。“不善人”, 河上“善人”下有“者”字。
蒋锡昌曰: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 “不善人,善人之资也”,是淮南所见本无二“者”字 ,有二“也”字。王注:“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 ”似王本与淮南同。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
谦之案:日本天明本群书治要作 “贵其师”,眉注:“旧无‘贵其师’三字,补之。” 此无“不”字,是所见旧本作“贵其师,不贵其资”, 于义为长。此言“不善人,善人之资”,与上文“常善 救人,故无弃人”之旨相合。河上公“不贵其师”注“ 独无辅也”,“不爱其资”注“无所使也”。独无辅而 无所使,似经文亦以作“贵其师,不爱其资”,于义为 长。
虽知大迷,此谓要妙。
严可均曰:“虽知”,河上、王 弼作“虽智”。“此谓”,各本作“是谓”。
谦之案:敦煌本、傅本与此石同 。又“要妙”即幼妙,亦即幽妙。汉书元帝纪“穷极幼 眇”,师古曰:“‘幼眇’读曰‘要妙’。”
刘台拱曰:案幼,幽也;眇,微 也。古字“幼”“窈”通。尔雅“冥,幼也”,本或作 “窈”。孙炎注云:“深闇之窈也”。(汉学拾遗,见 刘端临遗书卷七)知“要妙”即幽妙。淮南本经:“以 穷要妙之望。”楚辞远游“神要眇以淫放”,集注:“ 要妙,深远貌。”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迹、谪、策、解韵(支 部,谪音滴,策,初益反,解音击)。师、资、师、资 、迷韵(脂部)。奚侗:迹、谪、策、开、解韵,师、 资、师、资、迷韵。陈柱:迹、□、策韵,开、解韵, 人、人、物、物韵,师、资、师、资、迷、妙韵。高本 汉:迹、□、策,开、解,分为二韵,与陈同。邓廷桢 :□、策、解韵,“迹”字不韵。
朱骏声曰:“策”字,老子巧用协迹、谪、策、解 。
江有诰曰:“解”,胡买、佳买、古买三切。按古 有入声,当与麦部并收。老子巧运篇“善键无绳约而不 可解”,与迹、策协(唐韵四声正十二蟹)。
邓廷桢曰:解隶蟹部,为支、佳部之上声,□、策
,则支、佳部之入声。诗殷武:“勿予祸适,稼穑匪解
。”适、解为韵,是其证也。至此章首句“迹”字,段
氏音韵表亦隶此部,似亦当以为韵,然“迹”从亦声,
“亦”字古音在鱼、虞部,不当隶此。段氏所以入此部
者,以“迹”字籀文从束作“速”,束声古音在此部,
故云尔也。但说文既明云“从辵,亦声”,则为鱼、虞
部之字无可议者,今以小篆从亦之字,而用籀文从束之
声,终觉未安,故余于“迹”字不敢以为韵,而存其说
于此以质疑。然细绎之,首句实当有韵。盖古本从束作“
速”,而传写者易以小篆,遂并其韵而失之,不知柱
下史在周时固止识古籀也。案史记大史公自序:“桀、
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
陈涉发迹。”以“迹”与“作”韵,则为鱼、虞部之字
明矣。意者籀文从束作“速”,故转入平声之支部,篆
文从亦作“迹”,转入平声之鱼部,其即籀篆升降之不
同欤?晋梅陶怨诗行以“迹”与壑、客、魄为韵,盖汉
以后无以“迹”入支韵者矣。
右景龙碑八十九字,敦煌本无全章,字数不明。
河上、王本九十一字,傅本九十七字,范本无“而不可
开”“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题“巧运第
二十七”,王本题“二十七章”,范本题“
善行章第二十七”。
严可均曰:“为天下蹊”,各本
作“溪”。释文:“溪,或作溪。”
罗振玉曰:景福本亦作“溪”
,景龙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并同。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
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人以老子误字改
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
,山渎无所通者,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
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重。若作“蹊”,则更无
义。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
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
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
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公仆,与知雄守
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
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
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
”“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
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
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 ”。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有差贷”, 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 不得过差也。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 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转。”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 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 作“常德”。“于朴”,御注作“扑”,王弼作“朴” ,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作“ 朴”,下同。
易顺鼎曰:按此章有后人窜入之
语,非尽老子原文。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
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
老子原文也。盖本以“雌”对“雄”,以“辱”对“白
”。辱有黑义,仪礼注:“以白造缁曰辱。”此古义之
可证者。后人不知“辱”与“白”对,以为必“黑”始
可对“白”,必“荣”始可对“
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于
“知其白”之下,加“知其荣”一句于“守其辱”之上
;又加“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四句,以协“黑”韵,而窜改之迹显然矣。以“辱”
对“白”,此自周至汉古义,而彼竟不知,其显然者,
一也。“为天下溪”,“为天下谷”,“溪”“谷”同
意,皆水所归, “为天下式”,
则与“溪”“谷”不伦,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
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晋之初,
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
朴散为器,圣人用为官长。
严可均曰:“朴散”,各本“散 ”下有“则”字。“用为官长”,各本“用”下有“之 则”字。
谦之案:“朴”,本或作“璞” 。玉篇引老子曰:“璞散则为器。”文选演连珠注引尸 子曰:“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
是以大制无割。
严可均曰:各本作“故大制不割 ”。
罗振玉曰:敦煌本“制”作“剬 ”。“无”,今王本作“不”,与御注、景福二本同。 释文出“无割”二字,知王本作“无”,今据改。景龙 本、敦煌本均作“是以大制无割”。
谦之案:作“无割”是也。傅、
范本“不”亦作“无”。范应元曰:“严遵、王弼同古
本,河上与世本作‘不割’。”易顺鼎曰:“
‘不割’当作‘无割’。王注云:
‘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足证王本作‘无’。
道应训正作‘大制无割’。此作‘不’者,后人因下篇
有‘方而不割’之语,改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雌、溪、溪、离、儿韵 (歌、支通韵,离协音黎)。黑、式、式、忒、极韵( 之部,黑,呼力反,忒,他力反)。辱、谷、谷、足、 朴韵(侯部)。谦之案:雌、溪、儿,支部,离,歌部 ,歌、支通韵,说详第十章。高本汉:白、黑、式、式 、忒、极韵,器、割韵。武内义雄:白、黑、式、式、 极韵。案白古音博,一说“白”字非韵。高氏以雌、溪 、离、儿为韵,而不以雄为韵,然此两节文意语法皆平 行,不应“白”字独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七十六字, 河上本、范本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五字 。河上题“反朴第三十一”,王本题“二十八章”,范 本题“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谦之案:傅、范本、王羲之本、 赵孟俯本“为之”下有“者”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 四家注在“为之”句下,王注有“为造为也”四字,他 王本脱去此句。
天下神器,不可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严可均曰:“神器”,大典“器 ”下有“也”字。“不可为”,各本“为”下有“也” 字。
谦之案:遂州、景福、敦煌三本 均无“也”字。又“天”字上,傅、范本有“夫”字, 河上公、王弼无。范应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 。”
易顺鼎曰:按“不可为也”下,
当有“不可执也”一句,请举三证以明之。文选干令升
晋纪总论引文子称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执也
,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其证一。王注云
:“
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
也。”王注有,则本文可知。其证二。下篇六十四章云
:“为者败之,执者失 之。是以
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无为”即“不可为
”,“无执”即“不可执”。彼文有,则此文亦有。其
证三。盖有“执者失之”一句,必先有“不可执也”一
句明矣。
马叙伦曰:彭耜引黄茂材曰:“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至于人身,独非神器 乎?”是黄见本有此一句。
谦之案:“为者败之”二句,又 见第六十四章。鹖冠子备知篇曰:“故为者败之,治者 乱之。”当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严可均曰:“夫物”,各本作“ 故物”。
谦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
。又“或嘘”,河上、御注作“
或呴”,王弼作“或歔”,景福本
作“或煦”,敦煌二本同此石。案敦、景、遂各本作“
或嘘”是也。“嘘”与“吹”互训。嘘,吹也,从口,
虚声;吹,嘘也,从口从欠。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引说文
“嘘”作“吹嘘也”。卷五十四先引顾野王云“口出气
曰嘘”,次引说文“
亦出气也”。但“吹”与“嘘”出
气相同,而缓急有别。易顺鼎曰:“按‘歔’本字当作
‘嘘’,下文‘或强或羸’,‘强’与‘羸’反,则‘
嘘’亦与‘吹’反。玉篇口部,嘘、吹二字相通,即本
老子。又引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
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玉篇又有‘呴’字,引老子曰
‘或呴或吹’,与河上本同,盖汉以后俗字。”又“嘘
”字,傅、范本作“噤”。范应元曰:“‘噤’,严遵
同古本,注引楚辞曰:‘噤闭而不言。’”谦之案:说
文:“
噤,口闭也。”楚辞云:“闭口为
噤。”义与“吹”相反。夏竦古 文
四声韵引道德经“吹”字作○,“吹”“噤”对立,其
说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 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王弼 、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 “彊”。“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载”, 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彊或锉,或培或 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毕沅曰:“堕 ”,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 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载”与“ 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 作“挫”,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 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为挫也。“或在或隳 ”,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 ○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 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
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引)据此则王
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
,“挫”“接”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
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讹为“接”
,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
“培”同义,即乘之意,正与“
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
亦乘之意,是河上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
”。“接”、“捷”乃双声叠韵字。礼记内则“接以大
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
郑伯接卒”,左传、谷梁作“捷”
。左庄十二年“宋万弑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
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注:“接读
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
:“捷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
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义,捷胜与堕败,义正
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说
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
说谓“捷”“堕”相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
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 “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谓“贪淫声 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 耦也。”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 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 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奚侗:“羸”,从 范本作“锉”,随、吹、锉、堕为韵。
邓廷桢曰:随、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 。“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与“騧 ”为韵。“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 与“和”为韵。“羸”,古音读若□、嬴。“隓”,今 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 、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无为第 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二 十九”。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 “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
“强”下有“于”字。敦煌本“
强”作“彊”,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譣弼注曰:“尚不可
以兵强于天下。”则王本亦有“
于”字。东条一堂曰:按臣轨守道
篇引“强”字下,有“于”字,与王注合。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
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
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
”,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
因“
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
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
“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
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 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 ,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譣原拓本及 绩语堂碑录所载碑文,与严可均校语,又古本道德经校 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尚在,俞氏之说 万无可疑。昔罗振玉作道德经考异云:“读铁桥漫稿中 ,有答徐星伯先生书,言‘作老子唐本考异,据易州本 、傅奕本、明皇注本与释文互校’,知铁桥先生曾依据 唐刻别为考异,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 ”今蒋氏云云,殆亦未见严可均书与景龙碑刻而致疑者 ,此亦可见考证工夫之难。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 ,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 。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 ”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 ”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八字,盖 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
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
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他本皆有
之。汉书严助传淮
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
,必有凶年。”又云:“此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
生之’者也。”按其词意,“军旅”“凶年”当别属古
语,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贼害人民,残荒田亩
,故曰荆棘生焉”,亦似本无其语,或古义疏常引之,
适与“还”字、“
焉”字偶合谐韵,遂并衍入经文也
。今据景龙诸本,别以为存疑。
谦之案:汉书严助传引老子“焉 ”作“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盖指“师 之所处”二句,劳说是 也。又“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广明本“凶”作“荒”,御注 本作“凶”。释文出“凶年”,曰:“天应恶气,灾害 五谷,尽伤人也。”附校于此。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严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 河上、王弼无“故”字,大典亦无“故”字,“而已” 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 ,各本“不”下有“敢”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 景福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广明本作“善者果而 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龙本、敦煌本均无“敢” 字。“强”,敦煌本作“彊”,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
俞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 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中“不以”二字 ,即本经文。其“果敢”字乃释上文“果”字之义,非 此文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即涉河上 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亦“不 以”二字连文,可证经文“敢”字之衍。唐景龙碑正作 “不以取强”,当据以订正。
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严可均曰:御注“骄”作“憍” 。各本“果而勿骄”句在“果而勿伐”下。
谦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 “果而勿骄”亦在“果而勿矜”之前。又“骄”,范本 、楼正本亦作“憍”。
杨树达曰:“憍”字从心,乃“ 骄傲”之“骄”本字,但说文未收耳。“骄”则“憍” 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严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
各本“以”作“已”,无“是”。
魏稼孙曰:按御注“已”下有
“是”字,与碑同。
俞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 强”,当从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又 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 皆言其果,不言其强。故总之曰“是果而勿强”,正与 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相应。读者误谓此句与“果 而勿矜”诸句一律,遂妄删“是”字耳。唐景龙碑亦有 “是”字,当据增。
谦之案:广雅释诂一:“果,信
也。”论语:“行必果。”缪协曰:“成也。”淮南道
应训“令不果往”,注:“诚也。”老子:“
善有果而已。”盖以诚信为果之第
一义,谓唯诚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旧解以“敢”
字释“果”,不知老子以“不敢”为教,“勇于敢则杀
,勇于不敢则活”,“敢”非老子古义,在此且为衍文
。果而勿骄,勿矜,勿伐,皆言诚信之功效如此。老子
书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
者,吾亦信之,德信。”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
,有不信。”果即信也。信不足而至于用兵,是“果而
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果犹济也。
”此为果之第二义。左传宣十二年,楚庄王曰:“其为
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即“果而勿强
”也。用兵而寓于不得已,是视胜犹不胜,不以兵强天
下者也。蒋锡昌误解老子,谓“果在能杀敌人”,是杀
人犯,非老子也。
物牡则老,谓之非道,非道早已。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 “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引邢州本皆作“ 非道”。
魏稼孙曰:御注“牡”作“壮” ,与德经一句同。德经句,碑亦作“牡”,此“牡”字 误。严失校。
谦之案:此三句亦见五十五章,
碑本于此作“非道”,于彼作“
不道”。河上本作“不道”,遂州
本全句:“物壮则老,谓非道早已。”案“非道”即“
不道”。“已”一作“亡”,顾欢本“不道早亡”,注
:“亡,死也。”内经卷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
,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壮则老’十二字
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气曰强’下,诵者误入
此‘勿强’句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者、下韵(鱼部,者音 渚),还、焉、年韵(元、真合韵,还音旋,年协奴连 反)。谦之案:还、焉,元部,年,真部,此元、真合 韵。奚侗:矜、彊为韵,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 相韵,比之中孚金、乡相韵。”又老、道、已为韵,高 本汉同。高以主、下、处、后为韵,还、焉、年为间韵 。谦之案:主、下、处、后皆非韵,高说误。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 十五字,傅本七十九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题“俭 武第三十”,王本题“三十章”,范本题“以道佐人主 章第三十”。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 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 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 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 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 ‘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 ”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 此‘作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 。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 ’。”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元 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 ”,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 ,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
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二训,皆于义
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
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
,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
不祥之器”矣。今按“佳”当作“
隹”,字之误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
“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
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
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
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皆其证也。古钟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
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据此,
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
“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 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老子“夫惟” 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 事”,不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
”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
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
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 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及其后官贵左者 ,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左传桓八年 “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吉事尚左 ”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 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 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 ”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于经者也,详 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 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 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
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
不祥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
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 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释 慧皎高僧传八义 解论曰:“兵者 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 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 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 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恬惔为上,
严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 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罗振玉曰:“恬”,释文:“本 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与御注本、 广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简文及景龙、敦煌本均作 “惔”。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 本作“憺”。释文出“澹”,云:“‘澹’,本亦作‘ 惔’。”毕沅曰:“说文:‘憺,安也,从心,詹声。 ’‘惔,忧也,从心,炎声。’诗曰:‘忧心如惔。’ 据之则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乐○人。
严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 ,御注、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 无“而”字。“是乐○人”,各本作“杀人”,大典“ 人”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胜而不美”,景龙
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
而美之者”,景龙本作“若美之”
,敦煌本作“若美必乐之”。“是乐杀人”,景福本“
人”下有“也”字。
谦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 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范本“若美 ”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 美之者,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 傅本作“杀”,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 。广韵曰:“‘○’,俗‘杀’字。此字见于白虎通。 ”又河上、王弼作“胜 而不美” ,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 ‘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 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 ,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于天 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
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
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
本均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
作“
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
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
以得志于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
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 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 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 “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 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 ”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 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 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 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并作“ 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 之众”。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 ,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 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 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 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 “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 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 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 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
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
,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 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文无“莅”字, 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 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 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 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 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 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 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
,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
本皆佚,知弼有 所疑,故独无注
。河上本于“
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
”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
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
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
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
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 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 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 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 ,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 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
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
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
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
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 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 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协, 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
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
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题“偃武第
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严可均曰:“朴虽小”,御注作 “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 下莫能臣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 英伦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 均无“也”字。
谦之案:道藏王本脱“朴虽小” 三字。“天下不敢臣”,谓道尊,可名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严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 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河上、王弼 “守”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梁武、景龙、敦煌三 本并作“王侯”。
劳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 景龙、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诸王本“ 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无“之”字,“王侯”皆作“ 侯王”。释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 ”二字,自谐句中韵,与第四十二章“王公以为称”, “公”“称”字同,当作“王侯”。
谦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 、称,侯、守协韵之说,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严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 作“民莫”。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民 ”均作“人”。广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谦之案:“人”字,诸王本作“ 民”,永乐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 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顺鼎曰:按唐韩鄂岁华纪丽引 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误。“莫 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则甘露自降, 若民则莫为之合,而亦且自均,极言无为之效耳。
谦之案:玉篇:“均,平也,等 也。”周礼“均其稍食”,注云:“均,犹调度也。” 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盖 古原始共产社会之反映,语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 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谊均可 通,惟此作“令”是故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
严可均曰:“天将知止”,御注
、王弼作“夫亦将知止”,河上作“夫亦将知之”。
罗振玉曰:景龙“夫”作“天
”,无“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
谦之案:作“天”乃字误。宋刊 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将知 之’,下同。”毕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将知止’。 ”知其误已久。广明本“夫”字稍缺,吴云亦误校为“ 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 ’。”不知“天”乃“夫”字之误。王弼、傅、范皆作 “夫”。范应元曰:“‘夫亦将知止’,马诞、王弼同 古本。”当从之。
知止不殆。
严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 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 殆”。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 本作“所以”,景龙、敦煌二本均无此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龙碑无“可以” 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盖加“所 以”二字以足句,而写者误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 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误矣。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 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为“所以”之误,俞 说是也。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 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作“之与江海” ,王弼作“之于江海”。
罗振玉曰:“之于”,御注、景 福、英伦三本作“之与”,景龙、敦煌二本均作“与” 。
易顺鼎曰:王注云:“犹川谷之 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当作“与江海”。牟子 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犹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
蒋锡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 “与”,当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见经义述闻及经传 释词。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名、臣、宾、均、名韵 (耕、真通韵),有、止、殆、海韵(之部)。奚侗: 臣、宾、均韵,有、止、止、殆、海韵。
谦之案:臣、宾,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 ,此为耕部通真部之证。离骚亦“名”“均”为韵,奚 侗未及此。武内义雄本“止”作“之”,云:“‘无名 ’‘有名’之两‘名’字韵,其间‘朴虽小’以下三十 五字,臣、宾韵,之字为别韵,疑错简,参照‘名亦既 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韵。”武内殆亦未知耕、真 通韵也。
王念孙曰:“止”与“有”为韵,“有”,古读若 以,见诗及楚辞(读书杂志卷三之四)。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 ,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 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题“三十二章”,范本题“道常 无名章第三十二”。
谦之案:傅、范本首句起,每句
末并有“也”字。范应元曰:“
古本每句下有‘也’字,文意雍容
,世本并无‘也’字,至‘不失其所者久’,若无‘也
’字,则文意不足,今依古本。”案:范说非也。老子
古本有详略各本不同,此盖由南北朝以来,河北与江南
各地风俗言语之影响不同。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也
、是、语、已、及助字之辞,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
悉略此字。”“又有俗学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
意改之。”今诸本中南本详而北本略,详者如傅、范本
,如此章每句下有“也”字,略者如景龙、遂州、敦煌
诸本,字数与五千言古本相近,而详者实以意改之,不
可不辨。
又案韩非子喻老篇“自见之谓明 ”,王先慎曰:“‘自见’,老子作‘自知’。道经‘ 自知’即承‘知人者智也’而言,无作‘见’之本。此 ‘见’字即系上两‘见’而误,非韩非所见本有不同也 ,当依老子作‘知’。”
谦之案: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 并周易集解“震”下虞翻引此句,均作“自知者明”, 作“知”字是。“自 见之谓明” ,与经文二十四章“自见者不明”,谊相反。
胜人有力,自胜者强。
魏稼孙曰:“胜人有力”,御注
“人”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强”作“
彊”,下“强行”同。
谦之案:河、王、傅、范本“人
”下均有“者”字,周易集解“
坤”下虞翻引此句亦有“者”字。
又韩非子喻老“自胜者强”作“自胜之谓强”。吕氏春
秋先己篇:“故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
自知。”又自知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
……败莫大于不自知。”盖皆出于老子而变其文。
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严可均曰:“强行有志”,各本 “行”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 “者”字。
谦之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
行者”下有“则”字,室町本“
行”下有“者”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谦之案:夫物各有所,“飞龙乘 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螘同矣”(韩非 子难势引慎子),此言失其所也。不失其所者,如易艮 彖云:“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 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又墨经说上 :“止以久也。”皆此旨。
易顺鼎曰:意林“亡”作“妄” 。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毙者也。河上本虽亦作“亡”, 而注云:“目不妄视, 耳不妄听 ,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长寿。”是亦读“亡 ”为“妄”矣。
谦之案:室町旧钞本、中都四子 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书治要卷三十引道 德经“死而不妄者寿”,并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见古 本亦作“妄”。“亡”“妄”古通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强韵(阳部),富 、志韵(之部),久、寿韵(之、幽通韵,久协音九) 。谦之案:久,之部,寿,幽部,此之、幽通韵。姚文 田、奚侗同。邓廷桢:富、志、久韵。高本汉、陈柱: 富、志、久、寿为一韵。
邓廷桢曰:“富”、“志”、“久”为韵。“富”
,古音读若备。说文:“富,备也。”诗凡五见,易凡
三见,皆与之、咍部字为韵。“久”,古音读若几,诗
凡三见,易凡二见,皆与之、咍部为韵。“
久”下文“死而不亡者寿”,“久”字既上与“富”
、“志”为韵,又下就“寿”字为韵,盖东周以后音之
渐转有如此者。又曰:“久”字古读若己。诗旄丘二章
与“以”韵,六月卒章与“喜”“祉”“友”“鲤”“
矣”韵,蓼莪三章与“耻”“恃”韵。从“久”声之字
,则木瓜之“琼”“玖”与“李”韵,丘中有麻之“佩
”“玖”与“李”“子”韵,采薇之“孔”“疚”与“
来”韵,杕杜之“孔”“玖”与“来”韵,大东之“心
疚”与“来”韵,召旻之“维今之疚”与“
富”“时”“兹”韵,是“久”声之在之、咍部,凿
然无异。而易韵唯既济象传“久”与“惫”“疑”“时
”“来”韵,杂卦传“恒久也”与“节止也”韵。此外
则临彖传与“道”韵,干象传与“道”“咎”“造”“
首”韵,大过象传与“丑”“咎”韵,离象传与“咎”“
道”韵,皆与今韵同。盖声音之道,与时转移,当孔
子赞易时,音已小变,故与诗或同或异。老子“不殆可
以长久”,“久”韵“殆”。“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久”韵“母”。与诗韵同。“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久”韵“富”“
志”,既与诗同,下文相涉成文,又韵“寿”,乃与易
同。是当时自有此音,未可执一说以概之。说文“玖”
字下云:“诗曰:‘贻我佩玖。’读若芑。或曰:若人
句脊之句。”读若芑,古音也;读若句,又一音也。句
虽在侯部,而尤、侯音近,或其理与?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六字,河上、 王本三十八字,傅、范本四十六字。河上本题“辩德第 三十三”,王本题“三十三章”,范本题“知人者知章 第三十三”。
严可均曰:“道汜”,御注作“
道泛”,河上作“道汜兮”。
罗振玉曰:释文:“本又作泛
,周、张并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兮”字
。
谦之案:“汜”字碑文不明,本 作“泛”,或作“汜”。道藏王本作“泛”,注亦作“ 泛”;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注作“泛”。
傅本作“泛泛兮”,范本作“汜 汜兮”。作“汜”与右、辞、有、主合韵;作“泛”义 亦可通。
马叙伦曰:“泛”、“泛”二字 古通假。礼记王制“泛与众共之”,释文“泛,本亦作 泛”,其例证也。说文:“泛,滥也。”“泛,浮貌。 ”二义不同,作“泛”是。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
严可均曰:“以生”,河上作“
而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
、英伦诸本“而”均作“以”。
谦之案:刘孝标辨命注引亦作
“以生”,大典本、傅、范本同。
易顺鼎曰:文选辨命注引作“万 物得之以生而不辞”,又引王注云:“万物皆得道而生 。”则今本“恃”乃“得”之误。
成功不名有。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 功成”。“不名有”,傅奕、大典作“而不居”。
谦之案:广明本“成”下有“而 ”字,景福同。室町本作“功成而不名有”,赵孟俯、 王羲之本作“功成不居”。
易顺鼎曰:辨命论注引“功成而 不有,爱养万物而不为主”,按下又连引王注,则所引 为王本无疑矣。
今王本“功成不名有”当为“功 成而不有”,“名”字衍。
爱养万物不为主,
严可均曰:“爱养”,王弼作“ 衣养”,大典作“衣被”。“不为主”,各本“不”上 有“而”字,下句亦然。
吴云曰:“爱养”,傅本作“衣
被”,王弼作“衣养”,毕云“
衣,爱声近”,是也。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 英伦、广明、景福诸本作“爱养”,敦煌本作“衣被” 。又景龙、敦煌、广明 三本均无 “而”字。
谦之案:“爱养”,王羲之、范 本作“衣被”,遂州本作“依养”,义均可通。朱骏声 曰:“‘爱’假借为‘○’。说文:‘○,蔽不见也, 从竹,爱声。’楚辞九歌:‘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 竹善蔽,故从竹。诗静女‘爱而不见’,以‘爱’为之 。诗烝民‘爱莫助之’,传:‘隐也。’又‘衣’,说 文:‘所以蔽体者也。’假借为‘爱’。老子:‘衣养 万物而不为主。’”范应元曰:“‘衣被’,王弼、马 诞同古本。衣被犹覆盖也。”案韩康伯易注:“衣被万 物,故显诸仁。”成玄英老子疏:“衣被万物,陶铸生 灵。”说文:“衣,依也。”释名:“人所依以芘寒者 也。”衣被,衣养,依养,与爱养同义,而爱养义尤胜 。李道纯曰:“或以爱养为衣被者,非。”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爱养” ,此作“衣养”者,古字通也。盖“衣”字古音与“隐 ”同,故白虎通衣裳篇曰:“衣者隐也。”以声为例也 。而“爱”古音亦与“隐”同,故诗烝民篇毛传训“爱 ”为“隐”。孝经训引刘炫曰:“爱者,隐惜而结于内 。”不直训“惜”而必训“隐惜”者,亦以声为训也。 两字之音本同,故“爱养”可为“衣养”。傅奕本作“ 衣被”,则由后人不通古音,不达古义,率臆妄改耳。
可名于大。
魏稼孙曰:“不为主,可名于大
”,御注“主”下“可”上有“
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不为
主”十四字。
谦之案:诸河、王本“归之”作 “归焉而”,共十五字。傅、范本作“故常无欲,可名 于小矣(范本‘于’作 ‘为’) ,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共十七字。敦煌本、遂州本、 顾欢本无“常无欲”三字,余各本与河、王本略同。英 伦、敦煌二本“焉”作“之”。“而”字,御注本、敦 煌本无。此三句严可均失校。
又案:此三句必非老子本文。“ 常无欲,可名于小”,当为首章“常无,欲观其妙”之 古注。法言孝至篇李轨注曰:“道至微妙,故曰小也。 ”在此则为赘语。敦、遂本无“常无欲”三字,亦其证 也。“可名于小”一句,与“可名于大”相偶,但审校 文义,爱养万物,可名为大,为小义不可通。“万物归 焉而不为主”,与上文“爱养万物不为主”,实为重句 ,可删。以此疑有古注语杂入。证以景龙碑无此三句, 其可信,胜他本多矣。
严可均曰:河上作“为大”,大 典作“于大矣”,又有“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
谦之案:“于”“为”古音相近 ,“于大”即“为大”也。“大”即二十五章“强为之 名曰大”之“大”。傅本作“可名于大矣”,范本作“ 可名为大矣”,义同。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严可均曰:“终不为大”,河上 句末有“也”字,王弼作“以其终不为大”,大典作“ 以其不自大”。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敦煌、 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是以圣人终不为大”。
谦之案:王羲之本“大”下“故 ”上,有“也以其不自大”六字,傅本同王弼,范本作 “是以圣人以其终不自为大”,引“严遵、王弼同古本 ”。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右、辞韵(之部,右音 异,辞,去声),居、主韵(侯、鱼通韵,居,上声, 主协音诸)。谦之案:居,鱼部,主,侯部,此侯、鱼 通韵。“居”本作“有”,陈柱:右、辞、有、主韵, 大、大、大韵。高本汉、武内义雄:右、辞、有韵。又 案“道汜”本又作“泛”,范应元“汜音泛”,非也。 汜当音纪,此章汜、右、辞、有、主为韵,楚辞天问汜 、晦、里韵之例。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当之、 志二部并收。任成篇“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与右协 (唐韵四声正)。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本 六十二字,王本六十一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六十九 字。河上本题“任成第三十四”,王本题“三十四章” ,范本题“大道汜汜兮章第三十四”。
谦之案:傅、范本“象”下有“ 者”字。御注“象”作“○”。案“象”借为“像”, 易系辞:“见乃谓之象。”“大象”即大像也。成玄英 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是也。
往而不害,安平太。
严可均曰:“平太”,御注、大 典作“平泰”。
谦之案:傅、范本、遂州本、邢 玄、庆阳、磻溪、楼正均作“泰”,诸河、王本作“太 ”,道藏王本作“大”,“泰”、“太”古通。依旧说 :安,静也。释名释言语:“安,晏也。”晏晏然和乐 无动惧也。平者安之至, 泰者平 之至,“安平太”为并列语。王引之经传释词持异议, 谓:“‘安’犹于是也,乃也,则也。老子曰:‘往而 不害,安平太。’言往而不害,乃得平泰也。”
乐与饵,过客止。道出言,淡无味,
严可均曰:“道出言”,御注、 河上、王弼作“道之出口”,傅奕作“道之出言”。下 “视”、“听”、“用”三句各本皆有“之”字。“淡 无味”,各本“淡”下有“乎其”二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口”作“言 ”,“淡”作“惔”,无“乎其”二字。
谦之案:王羲之本、范本亦“口 ”作“言”。范曰:“‘出言’,王弼同古本。”是王 本亦作“出言”。东条一堂曰:“道之出口”,古本、 碑本“口”并作“言”。弘按此注及二十三章注,俱作 “出言”。释文出“尺类反”。合而稽之,王本经文本 作“出言”明矣。其作“口”者,盖缺上画也。何晏景 福殿赋注引亦作“出言”。
陶鸿庆曰:傅奕本“出口”作“ 出言”。据王注言:“道之出言,淡然无味。”而二十 三章“希言自然”,亦云:“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 无味也。”似所见本与傅奕同也。岂“言”字阙坏为“ 口”欤?
视不足见,听不足闻,用不可既。
严可均曰:“用不可既”,御注 、河上作“用之不可既”,王弼作“用之不足既”。
魏稼孙曰:“视之不见”,御注 “不”上有“之”字,下句同。“用不可既”,按御注 脱“既”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 “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 町与傅、范、赵孟俯、高翿诸本均有“之”字。又永乐 大典王本作“用之不足既”,他王本“足”亦作“可” ,傅、范、遂州、室町、中都四子亦作“可”,同此石 。又案说文:“既,小食也,从皂,旡声。”玉篇皂部 :“既,居毅切,小食也,又已也。”罗运贤曰:“‘ 用之不足既’,案说文:‘既,小食也。’上文谓乐饵 可以止过客,而道则异是。乐可听,饵可视可食,而道 则不可视听食也。故云:‘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 用之不足既。’旧注训‘既’为尽,昧于古训,故不能 岂切也。”(此亦古义之仅存也)杨树达曰:“乐与饵 ,谓喜与人饮食。乐音洛,非谓音乐。”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象、往韵(阳部),害 、太韵(祭部,害,胡列反,太,他列反),饵、止韵 (之部),味、见、既韵(脂、元合韵)。谦之案:味 、既,脂部,见,元部,此脂、元合韵。邓廷桢、奚侗 :味、既韵。
江有诰曰:“饵”,仍吏切,按古有上声,当与止 部并收。老子仁德篇“乐与饵”,与止协。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 十三字,傅、范本四十四字。河上本题“仁德第三十五 ”,王本题“三十五章”,范本题“执大象章第三十五 ”。
严可均曰:“翕之”,河上作“ □之”,王弼作“○之”,简文作“歙之”,又作“给 ”。“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谦之案:作“翕”是也。傅、范 皆作“翕”。范曰:“翕,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 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释文出“ 将欲○”,知释文所见王本作“○”。敦煌、景福、室 町三本作“□”。
毕沅曰:古无“□”“○”二字 。说文解字云:“歙,缩鼻也。”歙有缩义,故与“张 ”为对,顾欢因之,亦得闭塞之义矣。“翕”古文字, 少通用。
武内义雄曰:按天文钞河上本及 景龙碑作“翕”,范应元所见王弼本亦作“翕”,韩非 喻老引亦同。似王、河两本均作“翕”,后人改王本为 “○”或“歙”,而改河上本为“□”。
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癈之,必固兴之;将欲夺 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魏稼孙曰:“故张”“故强”“ 固兴”“固与”,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 严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误 。
吴云曰:河上公本“将欲弱之” 作“使非弱之”。
谦之案:吴校亦误,河上本作“
将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
将欲夺之”作“将欲取之”。
马叙伦曰:韩非喻老篇引无“废 之”两句。“夺”,范及韩非喻老篇引并作“取”,说 林上篇引周书亦作“取”。各本及后汉书桓谭传引“将 欲夺之”四句,同此。
蒋锡昌曰:史记管晏列传云:“ 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索隐:“老子曰:‘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看史记用“故曰”云云,疑 “与之为取”即本之老子“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而来 。是史记与索隐并作“取”也。譣义亦以作“取”为是 ,当据韩非改正。
劳健曰:“兴”当作“举”,协 下句“必固与之”。“将欲夺之”,范与韩非作“将欲 取之”。范注:“取,一作夺,非古也。”按“翕弱” “张强”“废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 ”无疑。东条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书曰:‘ 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注: 王应麟曰:“周书云云者,岂苏秦所谓周书阴符者欤? 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 书。”按韩非子说林所引周书,与国策同。
谦之案:吕氏春秋行论篇曰:“ 诗曰:‘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 ’”亦与此词异谊同,疑亦为老子所出。又案“是谓微 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祸福盛衰倚伏之几,天地 自然之运,似幽实明。‘微明’谓微而显也。”
柔胜刚,弱胜强。
严可均曰:大典与此同。御注、 河上、王弼作“柔弱胜刚强”,傅奕作“柔之胜刚,弱 之胜强”。谦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与傅本同 。七十八章碑本作“弱胜强,柔胜刚”,文与此倒置。 王本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傅本作“柔之胜刚, 弱之胜彊”,均分二句。李道纯曰:“‘柔弱胜刚强’ 分二句,非。”
鱼不可脱于渊,
谦之案:傅、范本“脱”作“侻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脱’。古无‘侻’ 字,作‘脱’者是。庄子、说苑作‘脱’。”
蒋锡昌曰: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
传曰:“要之,鱼不可脱于渊。”所引同此。惟注云:
“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泉。’脱,失也,失泉则涸矣
。”又翟酺传注引“渊”亦作“泉”。是古本“渊”或
作“
泉”也。
谦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渊 、人为韵,宜作“渊”。“泉”字乃唐人避高祖讳,改 “渊”为“泉”。韩非喻老篇“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 ’”,王先慎曰:“深字衍。唐避渊改深,后人回改, 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讳,多改“渊”为“深” ,则亦可改“渊”为“泉”也,唯“渊”字是故书。
国有利器,不可示人。
严可均曰:“国有”,各本作“ 国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谦之案:韩非喻老引“邦之利器
”,六微篇引“邦”作“国”,“国”字是也。庄子胠
箧篇、淮南道应训、荀子正名篇杨倞注、淮南主术训高
诱注、文选关中诗李善注、后汉书翟酺传、杜笃传均引
作“
国”。又说苑君道篇引作“国之利
器,不可以借人”。据此,知宜作“国”,不作“邦”
。王先慎、刘师培谓“国”字为“邦”字讳改,于他章
则然,此则不可一概论也。又说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
人”,此与六韬守土篇“无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则为人
所害,而不终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术训“
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高诱注引老子曰:“国之利
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
借”字者。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刚、强韵(阳部)
,渊、人韵(真部)。“将欲翕之”八句无韵,非也。
邓廷桢、姚文田:张、强韵。奚侗:张、彊、兴与明韵
,刚、彊韵。陈柱:张、强、兴与明、强韵。高本汉:
歙、弱、废、取、与五字与张、强、兴三字相间为韵。“
取”,碑本作“夺”。劳健曰:“按翕弱、张强、废
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是也。一说歙、
弱非韵。案“翕”,释文:“
简文作歙,河上本作□,许及反。”
又明、刚、强或明、强为韵。顾炎武曰:“明,古 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明与强为韵 。旁证:中庸:‘果能此道,虽柔必强。’”(唐韵正 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读如蠕。说文○、鍒皆训耎 ,魏太武改柔然为蠕蠕,则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渊、人为韵。诸家并同。江永曰:“渊,一均切 。旁证:老子:‘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本证:诗‘其心塞渊’韵身、人,‘秉心塞渊’韵 零、人、田、千。”邓廷桢曰:“渊古音真、先同部。 易干九四‘或跃在渊’与九五‘利见大人’为韵。诗燕 燕‘其心塞渊’与‘寡人’为韵,定之方中‘秉心塞渊 ’与两‘人’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数不明 。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 。河上本题“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题“三十六章”, 范本题“将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 ”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
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龙、御
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 本、
室町本有。“
无为而无不为”,即庄子天下篇所
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
,其静若镜,其应若响。”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又阮
籍通老论曰:“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
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朴 ”。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朴”。 毕沅曰:“‘朴’本作‘朴’,同。”“化而欲作”, “作”与“无”为对。尔雅释言:“作,为也。”又为 “变”。礼记哀公问“作色而对”,注:“变也。”“ 化而欲作”,即化而欲变。“朴”,说文:“木素也。 ”书梓材“既勤朴斫”,马注:“未成器也。”论衡量 知篇曰:“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严可均曰:“亦将不欲”,王弼 作“夫亦将无欲”。
罗振玉曰:“无名之朴”,据释 文,王本似无此句。“夫亦将无欲”,释文:“无,简 文作不。”又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无“夫” 字,“无”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为 后人所增。“无”作“不”者是也。河上公本正作“亦 将不欲,不欲以静”。今以古书重文之例验之,“亦将 不欲,不欲以静”,本应作“亦将不=欲=以静”,是 “无”应作“不”之证。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谦之案:“天下将自正”,各本 有“将”字,遂州本无。“正”,诸王本与宋刊河上本 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诸石本皆作 “正”。“正”、“定”义通,定从正声,形亦近同。 劳健引说文古文“正”作○,夏竦古文韵“定”字引汗 简作○。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为、为、化韵(歌部, 为音讹,化音呵),朴、朴、欲韵(侯部),静、正韵 (耕部)。奚侗:为、化韵,作、朴、朴、欲韵,静、 定韵,盖“正”一作“定”也。高本汉同,“正”、“ 定”二字兼收。邓廷桢同,惟未及“作”字,云:“正 ,一本作定,静、定亦韵也。”
谦之案: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亦为、化 为韵。庄子大宗师:“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在 宥篇:“处无为而民自化。”天地篇:“无为而万物化 。”秋水篇:“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皆 为、化为韵。又静、定为韵,楚辞大招静、定韵,其例 证。
顾炎武曰:“朴”,古者普木反。老子:“○兮其 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此三者以为文不 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知其荣, 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 不欲。”“我无欲,而民自朴。”(唐韵正三烛)
江有诰曰:“静”,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二声, 至魏、晋始间读上声,当与清、劲二部并收。老子为政 篇“不欲以静”与正协,洪德篇“清静”与正协,淳风 篇“我好静”与正协,“归根曰静”与命协。以上去声 (唐韵四声正四十静)。
右景龙碑本四十八字,英伦本、河上本同,傅本
四十九字,王、范本五十字。河上本题“为政第三十七
”,王本题“三十七章”,范本题“道常无为章第三十
七”。景龙碑经文下原空六格,接下衔名“
前重光观都监斋兼知威仪事至神龙元年名入龙兴观检
校观主张□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经碑正面,共道经卅
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后三行,行七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