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孙圉论楚宝 国语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 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 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 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 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 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 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 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明王圣人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 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 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大意: (一)自“”至“” (二)自“”至“” (三)自“”至“” 主旨: 文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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