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郑交质 隐公三年 左 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 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名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 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薀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藨于鬼神,可羞于王 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 大意: (一)自“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至“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记叙周郑交质。 (二)自“王崩”至“周郑交恶” 记叙周郑交恶。 (三)自“君子曰”至“昭忠信也” 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 主旨: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篇末(三)) 文体:记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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