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郑交质 隐公三年    左 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
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名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
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薀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藨于鬼神,可羞于王
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
大意:
   (一)自“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至“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记叙周郑交质。
   (二)自“王崩”至“周郑交恶”
     记叙周郑交恶。
   (三)自“君子曰”至“昭忠信也”
     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
主旨: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篇末(三))
文体: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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