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游按:隋书经籍志曰谢承 书“无帝纪”。孙志祖据此云:“谢书无本纪,此及伏 后二条,当是志传中语。”然汪辑有灵帝纪、伏后纪。 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曰:“隋志言无帝纪者,盖隋东 都所得谢承书传写阙其帝纪耳。然不云梁有帝纪几卷亡 ,则七录所载已非完本,不始于隋矣。新唐书艺文志有 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三卷,录一卷,较隋志多出四卷, 疑即帝纪也。凡隋志所云亡佚残缺之书,至唐往往复出 ,其例正多,不足为异。若谓伟平本未作纪,则殊不然 ,安有无帝纪而可成一代之史者乎?刘知几史通评骘诸 史,持论最严。蹈瑕抵隙,无微不至。陆机之纪三祖, 竟不编年,陈寿之志孙刘,呼为列传,苟乖体例,辄肆 讥弹,使伟平果不作帝纪,独破马班之例,安得曲从宽 假,默无一言乎?以此推之,不然明矣。汪文台辑谢书 ,首列光武、灵帝、伏后诸条,而孙志祖辑本必谓谢书 无帝纪,灵帝及伏后条当是志传中语,似犹考之未详也 。”余说是,今从之。
00二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 集原县〔一〕。(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一六
〔一〕 汪文台按:“范书此年无是 事,光和四年有河南言凤凰见新城事。续五行志亦同范 。”
00三 碑立太学门外,瓦屋覆之,四面栏障,开 门于南,河南郡设吏卒视之〔一〕。(姚。王。汪。黄 )──范书儒林传序注
〔一〕 范书儒林传序曰:“熹平四 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 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 天游按: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 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 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 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 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于 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 石经。”可见汉石经始刻于熹平四年,立于光和六年, 非三体石经。赵明诚金石录亦曰:汉石经乃“蔡邕小字 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 ’者,非也”。又据刘起釪尚书与历代石经一文所考, 汉石经现可知有残字计九千余字,且闻台湾尚存一残石 ,有六百余字,则总数在万字左右。虽系残珪断璧,弥 足珍贵。
00四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令后宫彩女为客,主 身为商贾。(孙。汪。黄)──御览卷 八二八
00五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王。汪。 黄)──御览卷八二四
00六 孝灵帝崩,皇太子即位,主上幼冲。(王 。汪)──文选卷五八王仲宝褚渊碑文 注
〔一〕 据范书伏后纪补。时郗虑为 御史大夫。
〔二〕 黄辑入曹操传,非。余嘉锡 读已见书斋随笔曰:“伏后条当在献帝纪中。”其说是 ,今从之。
〔一〕 司徒者,许栩也。
〔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 徐锴岁时广记,记东汉人主上陵礼曰:‘乘舆自东厢下 ,太常导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阶。’引谢承书曰: ‘蔡邕为司徒掾,从公到陵,问上陵之礼。’汉郊祀志 ‘东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 为导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谓神墓在西也,不专为一代 之陵而设也。”
〔三〕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独断曰:“四姓小侯, 诸侯家妇,凡与先后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 吏、匈奴朝者、西国侍子皆会。”据此可知,所谓瓜葛 者,亲戚之谓也。书叙指南卷三亲戚瓜葛目,即引此四 字。
00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 恶气也。(汪)──御览卷三一
〔一〕 已见灵帝纪。今依汪辑例, 亦列入此志。
0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 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在会稽郡余暨县境内。属扬 州刺史部。
0一三 交址七郡贡献,皆从涨海出入。(姚。王 。汪)──初学记卷六
0一四 交址七郡献龙眼〔一〕。(姚。汪。黄) ──御览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属交州刺史部。
〔一〕 末四字陈、俞本均脱。天游 按:史记匈奴传曰:冒顿听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 。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满傅矢外乡,从解角直出,竟与大 军合,而冒顿遂引兵而去。汉亦引兵而罢”。疑此四字 有讹脱,当指与大军合而悉罢之之意。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五三、御览
卷二三一、职官分纪卷一九“帅”均作“师”。黄辑亦
然。二者皆可通。
〔一〕 姚、王二辑作李淑传,非。
0一八 赤眉入长安时,式侯恭以弟盆子为赤眉所 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从狱中出,参械 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恽,呼曰:“解君载我,我 更始之忠臣也。即帝败,我弟又为赤眉所立。”恽使后 车载之,前行见定陶王刘(礼)〔祉〕〔二〕,解其械 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随见更始。(孙。汪。黄 )──御览卷六四三
〔一〕 械,说文曰:“桎梏也。” 又曰:“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则系二械。此言 参械,当复有颈械也。
〔二〕 据汪辑及惠栋补注改。
0一九 晔,南阳南乡人,〔以〕劲悍廉直为名〔 一〕。(姚。王。汪。黄)──范书隗 嚣传注
〔一〕 范书点校本据汲古阁本补“ 以”字,今从之。又范书刘玄传载晔初为更始执金吾, 隗嚣、张卬谋劫更始时,晔曾奉更始命围攻嚣府第。又 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降,即 此邓晔也。
〔一〕 陈众时任扬州从事。职官分 纪卷四0此引首作“李宪于卢江自称天子,扬州讨之不 能得”。天游按:据范书李宪传,时宪已伏诛,扬州牧 欧阳歙所讨乃宪余党淳于临。职官分纪引书,割裂传文 ,多有舛讹,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收十 一帝神主”。袁纪同谢书。然西汉高祖、惠、文、景、 武、昭、宣、元、成、哀、平计十一帝,范书是。
0二三 赤眉阳败,弃辎重走,车皆载土,以豆覆
其上〔一〕。(
姚。王。汪。黄。铃木)──书钞
卷一一六
〔一〕 时赤眉东归,禹率邓弘与战 ,中计大败,仅得二十四骑逃归宜阳。
〔一〕 此大司徒公,即更始大司徒 刘縯也。
0二五 田戎拥众夷陵,闻秦丰被围,惧大兵方至
,欲降。而妻兄辛臣谏戎曰:“今四方豪杰,各据郡国
,洛阳地如掌耳,不如按甲以观其变。”戎不从,乃留
辛臣守夷陵,自将兵沿江溯沔止黎丘,刻日当降。而辛
臣于后盗戎珍宝,从间道先降于岑彭,而以书招戎。戎
疑必卖己,乃灼龟卜降,兆不吉中(折)〔坼〕〔一〕
,遂止不降。(
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
五
〔一〕 据东观记改。汪辑亦作“坼 ”。周礼卷二四占人曰“卜人占坼”。说文曰:“坼, 裂也。”占人即视被灼龟甲之裂纹以定吉凶。坼,可通 作拆,疑“折”或系“拆”之讹。
0二六 光武以岑彭为安南将军。(孙。王。汪。 黄。铃木)──御览卷二三九
0二七 岑熙迁魏郡太守〔一〕,人歌之曰:“我 有枳棘,岑君伐之;我有蟊贼,岑君遏之。狗犬不惊, 足下生牦。含哺鼓腹,焉知凶灾。我嘉我生,独丁斯时 。美哉岑君,于戏在兹。”(姚。汪)─ ─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岑熙,类聚卷一九误作“岑
胵”,而御览卷四六五又误作“
岑晊”,今据范书本传迳改。王谟
辑无此引而有岑熙之目。
〔一〕 范书本传“胡爽”作“郑众 ”。王辑据以迳改。
〔一〕 御览卷五七0引,无“军” 字,姚、汪、王、黄四辑皆然。天游按:范书本传与书 钞引同,御览偶脱耳。又姚之骃按:“此引出范升议谥 疏。”
0三一 祭彤除偃师长,视事五年〔一〕,州课第 一。(孙。黄。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黄辑据陈本,下多“县无盗 贼”四字。此当系陈禹谟据范书本传所补。今从孔本。
0三四 马后履行节俭,事从简约。马廖虑以美业 难终,上疏长乐宫,以劝成德政:“长安语曰:‘城中 好高髻,四方且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画半额。城中 好大袖,四方全疋帛。’斯言如戏,有切事实。”(孙 。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九 五
〔一〕 据类林杂说卷一补。
〔一〕 李贤曰:“角,隅也。观四 隅之风占之也。”汪辑“角”作“隅”。
0三八 刘宽尝行,有人失牛者,乃于路就宽车中 认之。宽无所言,下驾步归。有顷,认者得牛而送还, 叩头谢曰:“惭负长者。”宽曰:“物有相类,事容脱 误,幸劳见归,何为谢也。”(姚。王。汪。黄。铃木 )──类聚卷九四
0三九 刘宽迁会稽太守,征将作大匠,自下车, 狗不夜吠。(孙。黄。铃木)──书钞 卷七五
0四0 刘宽为太尉。尝朝见,宽被酒沈醉,伏地 睡。诏问:“太尉醉耶?”宽仰对曰:“臣不敢醉,但 任重责大,忧心如醉。”(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四九七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其引“交”作“知 ”,与范书同。
〔一〕 孙志祖按:“东汉有两郭贺 ,一字乔卿。”黄奭亦曰:“艺文引‘郭贺字乔卿’, 此云‘字惠公’,疑非一人。范史郭躬弟子镇,镇长子 贺,又不云为荆州刺史,其为二人可知。今以其名同, 故类叙之,以俟考覆。”汪辑亦然。天游按:华阳国志 卷十二载,乌桓校尉郭坚之孙,名贺字乔卿,乃益州广 汉人氏,官至司隶校尉。即类聚所引者,今亦附于后。
〔二〕 “颍”原误作“颖”,汪辑 误作“疑”,今据范书迳改。
0四三 郭贺字乔卿,为荆州刺史,到官有殊政, 百姓歌曰:“厥德仁明郭乔卿,忠正朝廷上下平。”( 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一 九
0四四 郭贺拜荆州刺史,有殊政。显宗巡狩到南 阳,特见嗟叹,赐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敕行部去幨 帏,令百姓见其容服,以彰有德〔一〕。(孙。王。汪 。黄。铃木)──御览卷六八九
〔一〕 类聚卷五0引文与此多同, 曰出华阳国志。天游按:华阳国志无此文。上条类聚注 曰“事具职官部刺史篇”,则类聚卷五0所引亦当是谢 书之文。
〔一〕 范书本传“时令”上有“奉 ”字。汪辑补作“和”,黄辑因之。今仍宋本之旧。
0四六 韦彪上疏曰:“欲急世所务,当先除其患 。其源在尚书,尚书典枢机,天下事一决之,不可不察 。”(孙。王。汪。黄)──御览卷二 一二
0四七 韦氏为三辅冠族〔一〕。着少修节操,持 京氏易〔二〕、韩诗,博通术艺。(姚。王。汪)─ ─范书徐稚传注
〔一〕 “韦氏”二字据汪辑迳补。
〔二〕 “持”本当作“治”,李贤 避唐讳所改。
〔一〕 丹字少卿,南阳穣人。
〔二〕 姚之骃按:“‘荐为’,范 作‘请为’,是。”
〔三〕 蔡元培按:“‘事’当为‘ 笔’,本书‘郑吉持丹笔’。”蔡说当是。又黄堂,太 守府之正堂也。天游按:御览卷一七六引郡国志曰:“ 鸡陂之侧,即春申君子假居之殿也。后太守居之,以数 失火故,涂以雌黄,遂名黄堂。”此郡国志,乃御览引 书目所列唐元和郡国志也,所叙必出自传闻,不足为据 。阅谢书可知,黄堂乃汉代习用之语,疑与文帝十五年 召公孙臣申明土德事,改正朔,色上黄有关。
0五二 典,太尉戒之叔子也〔一〕。(姚。王。 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父戒,为太尉 ”,与此异。
0五三 典学孔子七经、河图、洛书,内外艺术, 靡不贯综,受业者百有余人。(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0五四 典性明达,志节清亮。益州举茂才,以病 辞。太尉黄琼、胡广举有道、方正,皆不应。桓帝公车 征,对策为诸儒之表。(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0五五 天子宗典道懿,尊为国师,位特进。七为 列卿〔一〕,寝布被,食用瓦器。(姚。王。汪。黄。 铃木)──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二 四三
〔一〕 典先后任城门校尉、将作大 匠、少府、大鸿胪、太仆、太常、卫尉,故曰“七为列 卿”。
0五六 灵帝即位,典与窦武、王畅、陈蕃等谋共 诛中常侍曹节、侯览、赵忠等,皆下狱,自杀〔一〕。 (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 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会病卒”。姚 之骃按:“袁纪载陈、窦事,亦无赵典名。叙王畅事亦 繁,而诛常侍事亦不列畅。此云下狱自杀,恐 有 舛谬。”
0五七 赵典兄子温,遭岁大饥,散家粮以赈穷饿 ,所活万余人。(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三五
0五八 谦字彦信,太尉戒之孙,蜀郡成都人。( 姚。王。汪。黄)──范书献帝纪注
〔一〕 四辑“诸”均作“俗”,范 书本传亦然。此作“诸”,误。
〔二〕四辑均脱末句。孔本所标书名 仅“后汉”二字,今从诸辑以录之,存而备考。
〔一〕 孔本“郅”原误作“邳”, 据陈本改。黄辑入傅翻传,非。
0六二 郑敬字次都,〔为新迁功曹〕〔一〕。〔 隐于蚁陂〕〔二〕,钓于大泽,〔尝与同郡邓敬〕折芰 而坐〔三〕,以荷荐肉〔四〕,瓠瓢盛酒,〔言谈弥日 〕〔五〕,琴书自娱。(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九三 ○ 又卷八三四 又卷九九九 文选 卷三八任 彦升为范尚书让吏部封 侯表注
〔一〕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新迁, 原名新蔡,王莽所改,属汝南郡。
〔二〕 据御览卷八三四补。
〔三〕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
〔四〕 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范尚书
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荷”作“
蒲”。
〔五〕 据御览卷九九九补。
〔一〕 乃顺帝阳嘉二年顗所条上便 宜七事之第五事。
0六四 郎顗上事曰:“入岁常有霜气〔一〕,月 不舒光,日不宣耀。陛下倦于万机,政有阙也〔二〕。 ”(孙。王。汪。黄。铃木)──御览 卷八七八
〔一〕 范书本传作“蒙气”,是。
〔二〕 顗复条便宜四事,此即第一 事。
0六五 郎顗章曰:“陛下宽不容非。”(孙。王 。黄。铃木)──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 文宪集序注
〔一〕 “理”本当作“治”,“开 ”本当作“广”,前者避唐高宗讳,后者避隋炀帝讳也 。
〔二〕 召伯者,召信臣也。汉书循
吏传载:召信臣为南阳太守,“
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
提阏凡数十处,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
得其利,畜积有余”。“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
0六八 张堪为渔阳太守,劝民耕种,百姓歌曰: “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姚 。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八 ○ 御览卷九五五
〔一〕 一切经音义卷一0引,“追 师”作“随师”。又引风土记曰:“笈谓学士所以负书 箱,如冠箱而卑者也。”
〔二〕 王谟按:“范书苏章字孺文 ,扶风平陵人。顺帝时为冀州刺史。此苏章字与籍里不 同,疑当别为一人。”王说是。
0七一 续字兴祖,为南阳太守。郡内多尚奢丽, 续深病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铃木)─ ─书钞卷三八
0七二 羊续为南阳太守,志在矫俗,裳不下膝, 弹琴出肘。(姚。王。汪。黄)──御 览卷三六九
0七三 羊续为南阳太守,盐豉共一角〔一〕,三 辅之最。(姚。汪。黄。铃木)──书 钞卷一四六 ○ 御览卷八五五
〔一〕 御览卷八五五引“一角”作 “壶”字。事物纪原卷九作“器”。
0七四 羊续字叔祖〔一〕,〔泰山人〕〔二〕。 为南阳太守〔三〕,以清率下,〔计日受俸,以作干〕 〔饭〕〔四〕,唯卧一幅布绹,〔穿〕败〔五〕,糊纸 补之。(姚。王。汪。黄。铃木)── 初学记卷二一 ○ 书钞卷三八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 六九九又卷七0七 事类赋注卷一五
〔一〕 天游按:书钞卷三八、御览 卷四二五、又卷七0七均作“字兴祖”,本传第二条及 范书本传亦然,此作“叔祖”,误。今存此异文。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六九九诸引,“南阳”均作“庐江”。除姚辑、 铃木辑稿外,均从之,非。
〔四〕 据书钞卷三八补。俞本作“ 半月一炊”。
〔五〕 据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 五补。
0七五 羊续为南阳太守,好啖生鱼。府丞焦俭以 三月望饷鲤鱼一尾〔一〕,续不违意,受而悬之于庭, 少有皮骨。明年三月,俭复馈一鱼。续出昔枯鱼以示俭 ,〔以杜其意〕〔二〕,遂〔终身〕不复食〔三〕。( 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 八 ○ 御览卷九三六 又卷四二五
〔一〕 御览卷九三六“焦俭”作“ 侯俭”。范书本传与书钞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据御览卷九三六补。
0七六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往郡舍,续 自取资臧,惟有布衾凋弊,麦数斛而已。续谓秘曰:“ 吾俸如此。”使归。(铃木)──书钞 卷三八
0七七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到官,闭门 不纳妻子。〔病困〕(因)〔一〕,谓秘曰:“吾有马 一匹,卖以买棺;牛车一乘,载丧归,勿受郡送。”( 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 八
〔一〕 据姚、汪二辑改。范书亦然 。
0七八 灵帝欲以羊续为太尉。时拜三公者,皆输 东园礼钱千万,令中使督之,名为“左驺”。其所之往 ,辄迎致礼敬,厚加赐赂。续乃坐使人于单席,举缊袍 而示之,曰:“所资惟斯而已。”故不登三公位,而征 为太常卿。(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五0
〔一〕 范书本传作“巷路为之歌” 云云。按书钞卷三五标目作“巷路歌来晚”,与类聚所 引异。
0八0 贾琮为冀州刺史。旧典传车骖驾,(乘) 〔垂〕赤帷裳,〔一〕迎于州界。及琮之部,升车言曰 :“刺史当远视广听,纠察美恶,何乃垂帷帐以自掩塞 !”乃命御者褰之。百城闻风,〔自然悚震〕〔二〕。 (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 七二 ○ 类聚卷五0
〔一〕 据汪辑及本条下文改。
〔二〕 据类聚卷五0补。
0八一 贾琮为交趾刺史,在事九年〔一〕,为十 三州最。(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七二
〔一〕 陈、俞本作“在任三年”, 系据范书所改,姚、汪二辑均从之。
〔一〕 据汪辑补。
〔二〕 据书钞卷一九改。东观记、 袁纪、范书皆作“剑”。
〔一〕 时延任陈留户牖亭长,以魏 氏宾客放纵,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
0八五 养育成人,以妻同县人王氏〔一〕。(姚 。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延从女弟在孩乳,其母弃之 沟中。延哀而收养之。
0八六 虞延除细阳令,岁时伏腊,遣徒系各使还 家,并感之,应期而归。(孙。铃木)─ ─书钞卷七八
0八七 陈留虞延为郡督邮。光武巡狩至外黄〔一 〕,问延园陵柏树株数,延悉晓之,由是见知。(姚。 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八 ○ 御览卷九五四 事类赋注卷二五
〔一〕 东观记、范书本传均作“小 黄”,而袁纪同此引。天游按:二县皆属陈留郡。光武 所问乃高帝母昭灵后园陵事,据续汉郡国志 注 引汉旧仪曰:“高祖母起兵死县北,为作陵庙于小黄。 ”范书本传注引汉旧仪亦同,则作“小黄”是。
0八八 车驾幸洛阳〔一〕,诏留虞延督邮从驾。 ──书钞卷七七
〔一〕 据范书本传,“洛阳”系“ 鲁”之误。
0八九 虞延〔字子大〕〔一〕,辟司徒侯霸府。 正旦,百官朝贺。上望见延在公府掾属中,驰小黄门问 曰:“故陈留督邮虞延非耶?”对曰:“是。”遂前召 见。〔拜公车令〕〔二〕。(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0九
〔一〕 据职官分纪卷五补。
〔二〕 同右。
0九0 虞(因)〔延〕迁(日南)〔南阳〕太守 〔一〕,广宣德化,勤修政教,宽刑宥罚,囹圄空虚, 盗贼弭息。(姚。王。汪。黄)──书 钞卷七五
〔一〕 皆据陈、俞本所改。
0九一 帝赐舆马、衣服、剑、佩刀,钱二万〔一 〕。南阳计吏归,具以启延。延知衍华不副实,行不配 容,积三年不用。于是上自敕衍称南阳功曹诣阙。(姚 。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帝所赐者乃新野功曹邓衍也 。时值永平初,衍以外戚小侯预朝会,容姿趋步,有出 于众,故赐。后明帝亲召拜衍为郎中,以不服父丧,帝 始服虞延之明察。
0九二 身殁之后〔一〕,家贫空,子孙同衣而出
,并日而食。(
姚。王。汪。黄。铃木)──范书
本传注
〔一〕 以不上报楚王谋反事,诏书 切让,遂自杀。
〔一〕 “功”原误作“公”,迳改 。
〔二〕 范书本传曰:“时大将军窦 宪免,封冠军侯就国。章从南阳太守行春,至冠军,太 守欲谒宪,升车,章拔佩刀绝马鞅乃止。”
〔一〕 西汉年纪卷一三曰:“(元 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食之。夏,诏强宗大族,不 得族居。”注出谢书,与本传注略异。
0九五 为灵文乡啬夫,爱人如子。(姚。王。汪 。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0九六 〔郑弘字巨君,为驺令〕〔一〕,勤行德 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遗宝物〔二〕,悬于道衢,求主还 之。鲁国当春大旱,五谷不丰,驺独致雨偏熟。永平十 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国,过驺界不集。郡因以状闻 ,诏书以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二〕。(姚。王。 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类聚卷八三御览卷二六七 又卷八0二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驺” 原误作“邹”,据范书迳改。
〔二〕 类聚卷八三“部人”作“鄹 人”。
〔三〕 汪辑所注出处尚有书钞卷七 八,与陈、俞本同,而孔本作会稽典录,类聚卷一00 引亦然。今从孔本,故不录。
0九七 〔郑弘为临淮太守〕〔一〕,消息繇赋, 政不烦苛,〔修身率下,临事详慎〕〔二〕。行春天旱 ,随车致雨。〔有两〕白鹿方道〔三〕,夹毂而行。弘 怪问主簿黄国曰:“鹿为吉为凶?”国拜贺曰:“闻三 公车轓画作鹿,明府必为宰相。”〔后弘果为太尉〕〔 四〕。(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五0 类聚卷四六 又卷九五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一九 又卷二0七 又卷二六 0 又卷五四三 书钞卷七五(二) 又卷八五 事类 赋注卷二三 晏公类要卷二0
〔一〕 据书钞卷五0、类聚卷四六 补。
〔二〕 据书钞卷七五补。
〔三〕 据书钞卷五0、类聚卷四六 、卷九五、初学记卷一一补。
〔四〕 同右。
0九八 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 ,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 自此始也。(姚。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一五
0九九 郑弘为太尉,固让不就。西曹掾曰:“天 子已白陵庙,宜当拜。”(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一
一00 (章)〔元〕和元年〔一〕,有诏以郑弘 为太尉。时旱,朝廷百僚皆暴请雨。夏炎热,小雨,群 官即还舍。弘弥日不旋,大雨澍,稼穑遂丰。(孙。王 。汪。黄。铃木)──御览卷一一
〔一〕 据天中记卷三改。
一0一 永平之初〔一〕,太尉郑弘临朝蹇谔,日 旰忘食〔二〕。(王。汪。黄)──书 钞卷五一
〔一〕 黄奭以为弘为太尉在章和元 年,非在永平初者,疑其为二人,故依陈本而别作郑洪 传。天游按:弘任太尉在元和元年,元和三年免,事见 范书章帝纪。汪辑改“永平”作“永和”,黄辑以为当 在章和初,均误。此“永平”当作“元和”。
〔二〕 书钞注此条出自谢丞集。疑 “集”系“书”之误。
一0二 郑弘字巨君,为太尉,举将第五伦为司空 〔一〕,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弘必曲躬自卑。上〔 问知其故,遂听〕置云母屏风〔二〕,分隔之,由此以 为故事。(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五一 0 类聚卷六九又卷四六 初学记卷一 一 又卷二五 御览卷二0七 又卷七0一
〔一〕 “举将”原误倒,据御览卷 二0七以正。初第五伦为会稽太守,署郑弘为督邮,复 举孝廉。故伦为弘之举将,弘乃伦之故吏。东汉时故吏 举将有君臣名分,一般终身不敢违逆,故弘见伦,虽位 高而每卑下之。
〔二〕 据类聚卷六九、初学记卷二 五补。书钞卷五一仅有“知之”二字。
〔一〕 三引皆误作“松”,据袁纪 、范书以正。
〔二〕 据御览卷五五一补。又锦绣 万花谷后集卷二二作“赐东园□车、朱寿器、银镂黄玉 匣。”
一0四 梁冀执金吾,岁朝,托疾不朝。司隶杨雄 治之,诏以二月俸赎罪。(孙。汪。黄。铃木)─ ─御览卷二三七
一0五 梁不疑子为颍阴侯,胤子为城父侯〔一〕 ,冀一门〔前后七封〕〔二〕,三皇后,六贵人,二大 将军,夫人、女侯邑称君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 将、尹、校五十七人。梁氏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 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姚。王。汪。黄。 铃木)──初学记卷一八(二) ○ 御览卷四七0
〔一〕 不疑子名马,胤子名桃。
〔二〕 据御览卷四七0补。
〔一〕 范书本传“论语”下有“孝 经”二字。李贤曰:“谢承书不言注孝经,唯此书独有 也。”
一0八 郑玄戒子书曰:“黄巾为害,萍浮南北。 ”(王。汪。黄。铃木)──文选卷一 0潘安仁西征赋注 ○ 又卷一二木华海赋注
〔一〕 姚辑引曰:“逵字梁道,好
春秋,及为牧守,常自课,三月读一过。”又注:“案
逵字景伯,位至侍中。今云字梁道,又为牧守,或名氏
相同者也。”黄辑不详所出,亦据姚辑引之。孙志祖按
:“
姚本后载魏志字梁道之贾逵月读春
秋条,误令二贾逵为一人, 今删
。”天游按:贾梁道月读春秋事,出魏志本传裴注引魏
略,亦见类聚卷五五,姚、王、黄三辑引之,甚谬。
〔二〕 据书钞卷九八补。
一一二 张楷字公超,治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 徒皆造问焉,车马填门。贵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一 〕,以候过客之利。楷疾其如此,辄徙避。家贫无〔以 〕为业〔二〕,常乘驴车,至县卖药,足给食辄还乡里 。(孙。王。汪。黄。铃木)──御览 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八
〔一〕 依汪辑补。
〔二〕 据御览卷八二八补。
一一三 张楷字公超,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 所居成市。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孙。汪。黄。 铃木)──御览卷八二七
一一四 河南张楷性好道术,〔居华阴〕〔一〕, 能作五里雾。时关西人裴优,亦能作三里雾,自以不如 楷,往从学之。楷避不肯见。(姚。王。汪。黄。铃木 )──类聚卷二 ○ 初学记卷二 御 览卷一五 书钞卷一五一(二)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
一一五 张陵字处仲〔一〕,〔清河人〕〔二〕, 为尚书。陵初为梁冀弟(胤)〔不疑〕所举孝廉〔三〕 。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 省。陵〔主台中威仪〕〔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贲 夺其剑。〔冀跪谢〕长辞〔五〕,不应,即劾奏冀,〔 诏以岁俸赎罪百寮肃然〕〔六〕。不疑谓陵曰:“昔举 君,适〔所〕以自罚也〔七〕。”〔陵曰:“明府不以 陵之不德,误见擢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八 〕〔不疑有惭色〕〔九〕。(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三七 ○ 御览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据俞本 及袁纪、范书迳正之,下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一二改。胤乃冀
子,不疑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五〕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又御览 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 非报私恩耳”,与范书皆同,恐有改窜,故不从。
〔九〕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一〕 严,本名晔。东观记作“礹 ”,事类赋注作“俨”,未知孰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改。鄮县 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
〔三〕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补。
一一七 桓礹邴营气类,经纬士人。(汪。黄)─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 求通亲亲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 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姚。王。 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一一九 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 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 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 开阳门候。上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 明旦,召诣太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八年夏旱 ,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着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 车收案。有诏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 纠纠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 ,尝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常言曰 :“此皆何仲弓之力也。”(姚。王。汪。黄)─ ─范书桓荣传注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诗周南兔罝。
一二一 冯绲字鸿卿,为车骑将军,将兵南征武陵 五溪蛮〔一〕。贼军扰攘,绲下长沙,贼悉诣营乞降, 荆州平定。诏赐钱一亿,不受也。(姚。王。汪。黄。 铃木)──书钞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经注卷三七沅水注曰:“ 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 焉。夹溪悉是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
一二二 绲子鸾,举孝廉,除郎中。(姚。王。汪 。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二四 度尚为荆州刺史。尚见胡兰余党南走苍梧 ,惧为己负,乃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于是征交址刺 史张磐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磐不肯出狱,方 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磐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何 乎?”磐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余党散 入交址,磐身婴甲胄,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 ,余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磐先言,怖畏 罪戾,伏奏见诬。磐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 ,受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磐实不辜,赦无 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弊 鬼。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廷尉以其状上,诏书 征尚到廷尉,辞穷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孙。王。汪 。黄。铃木)──御览卷六五二
〔一〕 范书本传“璇”作“琁”。 按玉篇曰:“璇,美石、次玉。亦作琁。”
〔二〕 据御览卷四四八及卷八二0 补。
〔三〕 据御览卷四四八补。
〔四〕 据他引及范书改。
〔五〕 同右。
〔六〕 “彀弩”原误作“谷拏”, 据范书本传迳改。
〔七〕 据类聚卷九三补。
〔八〕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四四 八补。
一二六 杨璇字机平〔一〕,平零陵贼,为荆州刺 史赵凯横奏,槛车征之。仍夺其笔砚,乃啮臂出血,以 簿中白毛笔染血以书帛上,具陈破贼形势,及言为凯所 诬,以付子弟,诣阙自讼。诏原之。(姚。王。汪。黄 )──事类赋注卷一五 ○ 初学记卷 二一
〔一〕 初学记卷二一“璇”误作“ 班”。
〔一〕 御览卷二五三亦作“济阳” ,而书钞卷三四作“济南”。范书本传作“济阴”。天 游按:据郡国志,济南称国,济阳为陈留郡之属县,皆 非郡。当以范书作“济阴”为是。
〔一〕 据御览卷四八六补。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下条改“盘” 作“磐”。又据御览卷四一四补“字坚伯”三字。“字 ”原误作“自”,迳正之。
〔二〕 李贤曰:“韩诗曰:汝坟, 辞家也。其卒章曰:‘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 父母孔迩。’薛君章句:‘言鲂鱼劳则尾赤,君子劳苦 则颜色变。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犹触冒而仕者,以父 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卒”字据御览卷 四一四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一四补。李贤 曰:“以韦皮为带,未仕之服也。求仕则服革带,故解 之。贾山上书曰‘布衣韦带之士’也。”
一三三 周磐字坚伯,初为安陵令,以从弟畅为司 隶,县属州部,换阳平令,复换重合令〔一〕。磐已历 二县,耻复经三城,遂去还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 庐,远方知名。(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八一
〔一〕 孙志祖按:“范书本传:‘ 和帝初除任城令,迁阳夏、重合令,频历三城,皆有惠 政。后思母,弃官还乡里。’与此异。”
〔一〕 御览卷二四八补。
〔二〕 此条汪辑注又见书钞卷七二 。天游按:孔本无此,陈本乃据御览而补,且入卷七一 诸王国相目,汪注误。
一三五 咨在京师,病困,故吏萧建经营之。咨豫 自买小素棺,使人取干黄土,细捣筛之,聚二十石。临 卒谓建曰:“亡后自着所有故巾单衣,先置土于棺〔底 ,厚一尺〕〔一〕,内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 。”(姚。王。汪。黄。铃木)──范 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三七补。
〔二〕 同右。
〔一〕 郡者,会稽郡也。
〔二〕 □节即腊日。风俗通曰:“ □者,腊也。因腊取兽,祭先祖也。汉土行,衰于戌, 故此日腊也。”黄辑入沈丰传。
〔三〕 据汪辑补。
一三八 或问第五伦曰:“公有私乎?”对曰:“ 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 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孙。王 。汪。铃木)──文选卷四0任彦升奏 弹刘整注
一三九 第五伦上疏褒称盛美曰:“前岁诛刺史二 千石贪残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孙。王。 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八
一四0 第五种迁兖州刺史,中常侍单超兄子匡为 济阴太守,负势贪放,种欲收举,未知所使。会闻从事 卫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闻公不畏强御,今 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对曰:“愿庶几于一割。” 羽出,遂驰到定陶,闭门收匡宾客、亲吏四十余人,六 七日中,纠发其赃五六十万。种即奏匡,并以劾超。( 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 六
〔一〕 此太守,张恢也,坐赃千金 。
〔二〕 李贤引说苑曰:“邑名胜母 ,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又曰 :“尸子又载其言也。”
〔一〕 孙辑作“宗均”,其按:“ 姚本从范书作‘宋均’。何氏焯曰:‘案党锢传注引谢 书“宗资祖父均自有传”,则“宋”字传写讹也。又南 蛮传叙受降事,正作“谒者宗均”’,据改。”胡三省 曰:“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司空宗俱碑。按后汉宋均传, 均族子意,意孙俱,灵帝时为司空。余尝得宗资墓前碑 龟膊上刻字,因以后汉帝纪及姓苑、姓纂诸书参考,以 谓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 传 转写为‘宋’,误也。”胡、孙二说甚是。今仍其旧而 明其误。下同。
一四三 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视事,夏以平旦 。(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
〔一〕 王辑“牛”作“婢”,与范 书本传同。作“牛”误。
一四五 穆少有英才,学明五经。性矜严疾恶,不 交非类〔一〕。年二十为郡督邮,迎新太守,见穆曰: “君年少为督邮,因族势?为有令德?”穆答曰:“郡 中瞻望明府谓如仲尼,非颜回不敢以迎孔子。”更问风 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邮可谓颜回 也。”遂历职股肱,举孝廉。(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铃木辑稿引世说新语补卷四 注,有此四句。
一四六 穆临当就道,冀州从事欲为画像置厅事上
,穆留板书曰:“勿画吾形,以为重负。忠义之未显,
何形象之足纪也。”〔一〕(
姚。王。汪。黄。铃木)──范书
本传注
〔一〕 时穆为冀州刺史,以宦者赵 忠丧父,僭为璠玙玉匣,穆命郡发墓剖棺,陈尸出之, 且收其家属。帝闻之怒,征穆诣廷尉。
一四七 朱穆为尚书,岁初百官朝贺,有虎贲当阶
,置弓于地,谓群僚曰:“此王子弓,谁敢干越!”百
僚皆避之。穆呵之曰:“天子之弓,当戴之于首上,何
敢置地,大不敬。”即收虎贲,付狱治罪,皆肃然服之
。(姚。王。汪。黄。铃木)──御览
卷三四七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四八 朱穆为尚书,谠言正直。(姚。王。汪。黄
。铃木)
──书钞卷六0 ○ 类聚卷四八
初学记卷一一
一四九 朱〔穆〕(陆)疾宦者〔一〕,乃上疏曰 :“建武已后,乃寝用宦者。自延平以来,浸益贵盛, 假貂珰之饰,处常伯之任。”──书钞 卷一二七
〔一〕 据范书本传改。陈、俞本改 此条作范书之文,误。
一五0 朱穆因进见,复谏曰:“臣闻汉家旧典, 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 发书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 ,乃以阉人为常侍,小黄门通命两宫。自此以来,权倾 人主,穷困天下,宜皆罢遣,博选耆儒宿德。”(姚。 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五八
一五三 胡广字伯始,一为司空,再作司徒,三在 太尉,京师谚曰:“万事不理,诣胡伯始。”〔一〕( 王。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一〕 范书本传作“万事不理问伯 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一五四 胡广为太傅,时年八十四。练达事体,明 解朝章,屡有补阙之益,京师号曰“万事不理问伯始” 。──纬略卷二
一五五 胡广在台辅三十余年,历事六帝〔一〕, 礼任甚优。每逊位辞疾,及退位田里,未尝满岁,辄复 升进,凡一屦〔司空,再作〕司徒〔二〕,三登太尉。 及为太傅,其辟命皆天下名士,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 三司。蕃等每朝会,辄称疾避广,时人荣之。(姚。王 。汪。黄)──书钞卷五0
〔一〕 李贤曰:“广以顺帝汉安元 年为司空,至灵帝熹平元年薨,三十一年也。六帝谓安 、顺、冲、质、桓、灵也。”
〔二〕 据翰苑新书前集卷一补。
一五六 颂曰:“岩岩山岳,配天作辅。降神有周 ,生申及甫。允兹汉室,诞育二后。曰胡曰黄,方轨齐 武。惟道之渊,惟德之薮。股肱元首,代作心膂。天之 蒸人,有则有类。我胡我黄,钟厥纯懿。巍巍特进,仍 践其位。赫赫三事,七佩其绂。奕奕四牡,沃若六辔。 衮职龙章,其文有蔚。参曜干台,穷宠极贵。功加八荒 ,群生以遂。超哉邈乎,莫与为二!”〔一〕(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灵帝感胡广、黄琼旧德, 乃命图画二人于省内,又诏议郎蔡邕作此颂文。
一五八 李咸奏曰:“春秋之义,贬纤介之恶,采
毫毛之善。”(
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五
潘元茂册魏公九锡文注
一五九 仁风丰泽,四海所宗〔一〕。(孙。王。 汪。黄)──文选卷二六颜延年和谢监 灵运一首注
〔一〕 汪辑入散条。黄奭入李咸传 ,其注曰:“案袁纪卷二十三云:皇太后窦氏崩,将葬 ,节、甫以窦氏之诛,不用太后礼,以冯贵人祔桓帝, 公卿不敢谏。河南李咸执药上书,有‘仁风丰霈,四海 所宗’二语。”黄辑是,今从之。
〔一〕 “闳”原误作“宏”,据御 览卷七一一迳改。
〔二〕 “六”原误作“文”,据陈 、俞本迳改。
一六一 闳少修志节,矫俗高厉。(姚。王。汪。 黄)──范书徐稚传注
一六二 闳饭糠茹菜〔一〕。(孙。汪。黄)─ ─御览卷八五0
〔一〕 宋本御览无此引,俟考。
一六三 乳母从内出,见在门侧,面貌消瘦,为其 垂泣。闳厚丁宁:“此间不知吾,慎勿宣露也。”〔一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闳父贺为彭城相,其往省 谒,变名姓,连日吏不为通。
一六四 袁闳父贺为彭城相,亡。闳到郡迎丧,饥 食菱芡,渴饮行潦。(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七五
一六五 黄巾贼起,攻没郡县,百姓惊散,闳诵不 移。贼相约语,不入其闾。乡人就闳避难,皆得全免。 (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一六六 弘尝入京师太学,其从父逢为太尉,呼弘 与相见。遇逢宴会作乐,弘伏称头痛,不听音声而退, 遂不复往。绍、术兄弟亦不与通。(姚。王。汪。黄) ──范书袁闳传注
一六七 忠乘船戴笠盖诣朗〔一〕,见朗左右僮从 皆着青绛采衣,非其奢丽,即辞疾发而退。(王。汪。 黄)──范书袁闳传注 ○ 御览卷六 八九 事类赋注卷一二
〔一〕 朗,王朗,汉末为会稽太守 。
一六八 秘字永宁。(姚。王。汪。黄)─ ─范书袁闳传注
一六九 封观与主簿陈端、门下督范仲礼、贼曹刘 伟德、主记史丁子嗣、记室史张仲然、议生袁秘等七人 ,擢刃突陈〔一〕,与战并死〔二〕。(姚。王。汪。 黄)──范书袁闳传注
〔一〕 陈,即阵,古通用。
〔二〕 时黄巾军击汝南,太守赵谦 出战,大败,秘等即死于是役。
一七0 观字孝起,南顿人也。(姚。王。汪。黄 )──范书袁闳传注
〔一〕 青,王青,乃东郡郡吏,张 酺为太守,以其三世死节,上疏荐举。事见范书酺传。
一七三 周景为豫州刺史,辟汝南陈蕃为别驾,蕃 不肯就见。景题别驾舆曰:“陈仲举座也。”不复更辟 。蕃〔惶〕惧〔一〕,起视职。(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二) ○ 御览卷二六三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三补。
〔一〕 陈咸乃陈宠之曾祖。又御览 卷二三一作“字子威”。
一七五 沛国陈咸为廷尉监。王莽篡位,还家,杜 门不出。莽改易汉法令及腊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 王氏腊乎!”(姚。王。汪。黄)── 类聚卷五 ○ 白帖卷四 御览卷三三
一七六 陈宠为广汉太守,先是洛县城南〔一〕, 每阴雨常有哭声闻于府中,积数十年。宠问而疑其故, 使吏按行。还言:“衰乱时,此下多死亡者,而骨骸不 得葬(偿)〔二〕,傥在于是?”宠怆然矜之,即敕县 尽收敛葬之。自是哭遂绝。(孙。王。汪。黄)─ ─御览卷五五四
〔一〕 “洛”当作“雒”,属广汉 郡,乃郡及益州刺史治所在。
〔二〕 “偿”乃涉下文“傥”字而 衍。
一七七 孝章皇帝赐诸尚书剑,手自置姓名:“尚 书陈宠,济南锻成。”〔一〕(孙。王。汪。黄)─ ─文选卷三五张景阳七命注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椎成 ”。然东观记、袁纪、汉官仪皆作“锻成”。惠栋曰: “苍颉书:锻,椎也。”则锻可作椎解,字不得通,当 以“锻成”为是。
〔一〕 傅介子,昭帝时出使西域, 杀楼兰王,封义阳侯。张骞,武帝时凿空西域,封博望 侯。班书皆有传。
一七九 班超为都护,合三十年〔一〕。─ ─书钞卷六三
〔一〕 都护,西域都护,亦称校尉 。超自明帝永平十六年出使西域,至和帝永元十四年还 洛阳,镇护西域首尾近三十一年。
〔一〕 御览卷二一二引作“字子广 ”,范书本传作“字子超”,未知孰是。
〔二〕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一八二 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俱到京师。 训自发乡里,在路昼顿暮宿,所见长吏、宾客、亭长、 吏卒、奴仆,训皆密疏姓名,欲试奉。还郡,出疏示奉 。奉〔省读之〕〔一〕,云:“前食颍川纶氏都亭,亭 长胡奴名禄,以饮浆来,何不在疏?”座中皆惊。(姚 。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九
〔一〕 据书钞卷七九补。
一八三 奉年二十时〔一〕,常诣彭城相袁贺。贺 时出行闭门,造车匠于内开扇半面视奉,奉即委去。后 数十年于路见车匠,识而呼之。(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四三二 蒙求集注卷下
〔一〕 周亮工同书首作“应奉凡所 经历,莫不暗记”。
一八四 应奉为郡决曹史,行部四十二县,口说罪 系姓名,坐状轻重,无所遗脱。(汪─ ─同书
一八五 〔延熹中〕〔一〕,〔武陵五溪蛮夷作难 ,诏遣车骑将军冯绲南征,绲表应奉〕〔二〕。时诏奉 曰:“蛮夷叛逆作难,积恶放恣,镬中之鱼,火炽汤尽 ,当悉燋烂,以刷国耻。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 ,故复式序重任。奉之废兴,期在于今。赐奉钱十万, 駮犀方具剑、金错把刀剑、革带各一。奉其勉之!”(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四二 初学记卷二0 文选卷二九张平子四 愁诗注 御览卷三四五
〔一〕 据御览卷三四二补。
〔二〕 据初学记卷二0补。
一八六 劭字仲远〔一〕。(孙。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亦作“仲远”。李
贤曰:“谢承书、应氏谱并云‘
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
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天游按:隶
续刘宽故吏碑作“南顿应劭仲瑗”。洪适曰:“
汉官仪作‘瑗’,官仪既劭所着,
又此碑可据,则知‘远’、‘援’皆非也。”洪说是。
〔一〕 范书本传“奚”作“爰”。 爰、奚形近易讹,当以范书为是。
一八八 兴字骥〔一〕。(孙。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延子字骥,不言 其本名。
〔一〕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 “论”本作“诵”,据范书 本传注迳改。
一九0 徐淑戎车首路〔一〕。(孙。王。汪。黄 )──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 文注 0 又卷二七颜延年北使洛诗注
〔一〕 文选颜延年诗注“淑”误作 “俶”。
〔一〕 据初学记卷二四补。
〔二〕 据书钞卷九七补。
〔三〕 据书林清话引扬雄法言曰: “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可知书贩售书于市, 始于西汉也。
〔四〕 据御览卷六一二补。又书钞 卷九七作“百家之书”。
一九二 王充于宅内门户垆柱〔一〕,各置笔砚简 牍,见事而作,着论衡八十五篇。(姚。王。汪。黄) ──类聚卷五八 ○ 初学记卷二一 书钞卷一0四 又卷九九御览卷八二七
〔一〕 初学记卷二一、书钞卷一0
四所引,“宅”均作“室”,“
垆”皆作“墻”。而范书本传“垆
”作“牖”。又书钞卷九九及同书均作“门墻屋柱”。
疑此句当作“于室内门墻户牖屋柱”。
一九三 夷吾荐充曰〔一〕:“充之天才,非学所 加,虽前世孟轲、孙卿,近汉扬雄、刘向、司马迁,不 能过也。”(姚。王。汪。黄)──范 书本传注
〔一〕 夷吾,谢夷吾也,会稽人, 与充相友善。
〔一〕 见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史墨答 赵简子问,亦见左传成公二年仲尼之语。杨伯峻曰:“ 此或古人语,故史墨及孔丘皆言之。”
〔二〕 王者,陈思王钧也。时钧行 天子大射礼,故高慎谏之。
〔一〕 书钞卷七三及范书本传“屈 ”皆作“变”。
一九六 陈禅字纪山,拜谏议大夫。永宁中,西南 夷掸国献幻人,〔能〕吐火〔一〕,自支解,易牛马头 。于元日作之,帝〔与群臣〕共观之〔二〕。禅独离席 举手谏曰:“昔齐作侏儒之乐,仲尼鄙之。〔三〕帝王 之廷,不宜设夷狄之技。”尚书陈忠劾奏禅曰:“昔四 夷之乐陈于门〔四〕。今掸国万里贡献,非郑声淫女之 比。”诏左转为玄菟都尉〔五〕。(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六
〔一〕 据职官分纪卷六补。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 事见史记孔子世家。
〔四〕 “四”原误作“西”,迳改 之。
〔五〕 范书本传作“玄菟候城障尉 ”。
一九八 陈龟表曰:“臣累世展鹰犬搏击之用。” (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 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孙志祖案:“范书云‘迁为 齐相,坐事为城旦’,盖即指笞杀县令也。”
〔一〕 此句“谈”上恐有脱字。
〔二〕 疑“事臣”系“势臣”之误 。天游按:范书本传载,时阎显以外戚入参政事,曾促 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而以北乡侯为嗣。瑗以 立 侯不以正,知显将败,欲说显令废立,然显醉不得见, 而长史陈禅不敢为之谏。适逢宦官孙程立顺帝,瑗被斥 而终不言其初谋,则瑗实未曾举奏势臣也。
二0一 崔瑗为济北相,光禄大夫杜乔为八使,徇 行郡国,以臧罪奏瑗,征诣廷尉。瑗上书自讼,得〔理 〕出〔一〕。会病卒,临终顾命子寔曰:“夫人禀天地 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 不可藏形骸〔二〕,勿归乡里。”〔寔奉遗令,遂留葬 洛阳〕〔三〕。(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二 ○ 御览卷五五四
〔一〕 据御览卷五五四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二0二 初,崔寔父卒,标卖田宅,起冢茔,立碑 颂,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榷酤鬻为业,时人多以 此讥之。寔终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孙。王 。汪。黄)──御览卷五五四
〔一〕 本作“为三公”,据其他三 引而改。
〔二〕 叔度,宪之字。书钞卷五一
、初学记卷一一“叔度”均作“
黄宪”。
二0六 稚少为诸生,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 尚书,兼综风角、星官、算历、河图、七纬、推步、变 易,异行矫时俗。〔家贫〕,〔一〕〔常身躬耕,非其 衣不服,非其食不食,糠秕不厌〕〔二〕。〔恭俭义让 ,所居〕闾里〔三〕,服其德化。有失物者,县以相还 ,道无拾遗。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举茂才。(姚。 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御 览卷四二五 又卷四七四
〔一〕 据御览卷四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据御览卷四七四补。
二0七 屡辟公府,不起。时陈蕃为太守,以礼请 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谒而退。蕃在郡不接宾客,唯稚 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后举有道,拜太原太守,皆不 就。(孙。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四 ○ 文选卷三0沈休文和谢宣城诗注 书钞卷七 七 御览卷七0六 纬略卷四 书钞卷三四
二0八 桓帝征徐稚等不至,因问陈蕃曰:“徐稚 、袁闳、韦着谁为先后?”蕃对曰:“闳生公族,闻道 渐训。〔着〕长于三辅仁义之俗〔一〕,所谓不扶自直 ,不镂自雕。至于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二〕,而 角立杰出,宜当为先。”(王。汪。黄)─ ─御览卷四四五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二〕 “域”原误作“城”,迳据 范书正之。
二0九 徐稚字孺子,公车五征,皆不〔降志〕( 至)〔一〕。其有丧,负笈赴吊于万里之外〔二〕。( 孙。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 御览卷八一九 世说新语德行注
〔一〕 据御览卷七一一改。
〔二〕 按御览卷七一一作“行五里 也”,汪、黄二辑均作“百里”,与陈、俞本同。而孔 本及御览卷八一九、世说新语德行注、渊海卷七九皆作 “万里”,今从之。
二一0 稚〔前后为州郡选举〕〔一〕,诸公所辟 ,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 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赴〕冢 隧外〔二〕,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 ,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即去,不见丧主。(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 世说 新语德行注 文选卷五五刘孝标广绝交论注 御览卷五 六一 又卷八一九 书钞卷一四五
〔一〕 据文选卷五五刘孝标广绝交 论注补。其中“为”字,乃依世说新语德行注补。
〔二〕 据其他五引改。
二一一 徐孺子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 ,归葬。稚乃负粮徒步到琼所赴之,设鸡酒脯祭,卒哭 而去,不告姓名〔一〕。──书钞卷八 九
〔一〕 此条与前条异,而与范书同 。其意一也,而文语不当重复如此,或此引出自范书而 编者偶误书,亦未可知。
二一二 胤少遭父母丧,致哀毁瘁,呕血发病。服 阕,隐居林薮,躬耕稼穑,倦则诵经,贫窭困乏,执志 弥固,不受惠于人。(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据御览卷四二0补。
〔二〕 书钞标目“古”作“通”。
二一五 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姚。王。汪 。黄)──范书本传注
二一六 肱性笃孝,事继母恪勤。母既年少,又严 厉。肱感凯风之孝〔一〕,兄弟同被而寝,不入房室, 以慰母心也。(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 蒙求集注卷下
〔一〕 乃诗邶风之一章,序曰:“ 凯风,盖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 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 尔。”
二一七 肱与季江俱乘车行,适野庐,为贼所劫, 取其衣物,欲杀其兄弟。肱谓盗曰:“弟年幼,父母所 怜愍,又未聘娶,愿自杀身济弟。”季江言:“兄年德 在前,家之珍宝,国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 盗戢刃曰:“二君所谓贤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 弃物而去〔一〕。肱车中尚有数千钱,盗不见也,使从 者追以与之,亦复不受。肱以物经历盗手,因以付亭长 而去〔二〕。(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御览卷四二0引作“贼遂两 释,但夺衣资”,与本传注异。
〔二〕 御览卷四二0又曰:“既至 ,郡中见肱无衣,怪问,肱讬以他辞,终不言。盗闻而 感悔,后乃就精庐,求见征君。肱与相见,皆叩头谢罪 ,而还所略物。肱不受,劳以酒食而遣之。”天游按: 此引皆同范书本传,与本传注迥异,当乃御览编者误标 谢书也,故不录其引于正文。
二一八 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陵云之志,养浩 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 ;夷、齐不挠,周德不亏。州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一九 姜肱桓帝时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 大夫。诏书至门,肱使家人对云“久病就医”,遂羸服 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衣)〔食〕〔一〕,召 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孙。王。汪。黄 )──御览卷七二五
〔一〕 据汪辑改。
〔一〕 原作“蓬户莱室”,今据范 书本传注改补。
二二一 蟠前后征辟,文书悉挂于树,初不顾眄。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二 诏书令郡以礼发遣,蟠到河南万岁亭,折 辕而旋。(姚。王。汪。黄)──范书 本传注
二二三 申屠蟠英姿卓荦。(孙。王。汪。黄)─
─文选卷五0范蔚宗后汉二十八将传论注
二二五 杨震常客于湖,不答州郡礼命数十年,众 人谓之晚贵〔一〕,而震志愈笃。后有鹳雀衔三(鳣) 〔□〕鱼飞集讲堂前〔二〕,都讲取鱼〔三〕,进曰: “蛇□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 自此升矣。”时年过五十,乃始仕州郡。(孙。王。汪 。黄)──御览卷九三七 ○ 范书本 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晚暮”。
〔二〕 范书本传作“鳣”。注曰:
“续汉及谢承书‘鳣’字皆作‘
□’,然则‘鳣’、‘□’古字通
也。”故据以复其旧,下同。又□即鳝鱼,形似蛇,黄
地黑纹,色象卿大夫之服,故都讲言之。
〔三〕 都讲者,替座师主持讲学之 人。汉时生徒非必由座师亲授,常由弟子以次相传授, 又往往择其精学者为都讲,答难释疑。范书侯霸传言“ 霸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 讲”是也。又郭丹“从师长安,常为都讲,诸儒咸敬重 之”,亦其例也。
二二六 弘农杨震字伯起,常种蓝自业,诸生恐震 年大,助其功佣,震喻而罢之。(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九六
二二七 荐杨仲桓等五人,各从家拜博士〔一〕。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震任太常。又杨仲垣即陈 留杨伦。
二二八 震临殁,谓诸子以牛车簿箦,载柩还归。 (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九 杨震卒,未葬,有大鸟五色,高丈余,〔 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一〕,从天飞下,到 震棺前,举头悲鸣,泪出沾地。至葬日,冲升天上。(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0 ○ 范书本传注太平广记卷四六三
〔一〕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三0 杨奇字公挺,震之玄孙。少有志节,不以
家势为名,交结英彦,不与豪右相交通,于河南缑氏界
中立精舍,门徒常二百人。(
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
一
二三一 杨奇字公伟〔一〕,弘农人。〔通经,才 性敏畅。入补〕侍中〔二〕,天子所问,引经据义,靡 事不对。灵帝尝问:“朕何如桓帝?”对曰:“陛下躬 秉艺文,圣才雅藻,有优先帝,礼善慎刑,或未之有。 今天下以陛下准桓帝,犹谓尧舜比德者也。”上不悦其 言,谓曰:“奇所谓杨震子孙,有强项遗风,想死后又 当致大鸟也。”(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七 ○ 书钞卷五八
〔一〕 按书钞卷五八作“字公绰” ,上条又作“字公挺”,未知孰是。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二三二 杨秉字叔节,拜侍御史,执法省门,多所 弹纠,名由此显,京城咸称有宰相之才。(孙。王。汪 。黄)──书钞卷六二
二三三 杨秉历牧四州〔一〕,计日受俸,廪禄不 入私门。(姚。王。汪。黄)──书钞 卷七二
〔一〕 历牧豫、荆、徐、兖四州。
二三四 秉免归,雅素清俭,家至贫窭,并日而食 。任城故孝廉景虑齎钱百余万,就以饷秉,秉闭门,距 绝不受。(姚。王。汪。黄)──范书 本传注 ○ 书钞卷七二
二三五 秉奏“参取受罪臧累亿〔一〕。牂柯男子 张攸,居为富室,参横加非罪,云造讹言,杀攸家八人 ,没入庐宅。又与同郡诸生李元之官,共饮酒,醉饱之 后,戏故相犯,诬言有淫慝之罪,应时捶杀。以人臣之 势,行桀纣之态,伤和逆理,痛感天地,宜当纠持,以 谢一州”。(姚。王。汪。黄)──范 书本传注
〔一〕 参,侯参,太常侍侯览之兄 ,时任益州刺史。
二三六 京兆尹袁逢于长安客舍中,得参重车三百 余乘,金银珍玩,不可称记。(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三七 杨赐字伯钦〔一〕,拜光禄勋,〔位特进 〕〔二〕。嘉德殿前有青赤气,诏遣中使问赐祥异祸福 所在,以赐博学硕德之儒,故密谘问。赐曰:“为明主 所谘问,岂得不尽情极言其要。”上疏曰:“按春秋谶 云:‘天投蜺〔三〕,海内乱。’今妾嬖阉尹共专国政 之所致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三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天游按:袁纪作“子猷”, 范书本传作“伯献”,而蔡中郎集所载之太尉杨公碑及 文烈杨公碑均作“伯猷”。诸载各异,恐当以 “ 伯猷”为是。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蜕”原误作“电”,据初 学记卷一二迳改。
二三八 杨赐让还侯爵,朝廷重违其志。(孙。王 。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 宪集序注
二三九 杨彪见汉祚将移,遂称脚挛不复行。积十 余年后,子脩为曹操所杀,操见彪问曰:“公何瘦〔之 〕甚〔一〕?”对曰:“愧无日磾先见之明〔二〕,犹 怀老牛舐犊之爱。”操为之改容。(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八 ○ 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补。
〔二〕 金日磾为武帝光禄大夫,时 长子弄儿与宫人戏,日磾恶其淫乱而杀之。武帝为之泣 ,已而心敬日磾。事见汉书本传。
〔一〕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苏舆说
曰:“案孙子九地篇‘方马埋轮’注:‘埋轮,持不动
也。’马融传‘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
埋根,言不退。’传亦谓驻车轮于
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二四二 〔畅〕拜南阳太守〔一〕,下车振厉威风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据汪辑补。
二四三 王畅拜南阳太守〔一〕,羊皮庇身,车毁 不改,马羸不易。(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畅”误作“赐” 。黄辑据以作王赐传,非。
二四四 王畅为南阳太守,作饭盐豉菜茹。(孙。 汪。黄)──御览卷八五0
二四五 王畅拜南阳太守,计日受俸,以作干饭, 不啖鱼肉。(姚。汪)──书钞卷七五 (二)
二四六 表受学于同郡王畅〔一〕。畅为南阳太守 ,行过乎俭。表时年十七,进谏曰:“奢不僭上,俭不 逼下,盖中庸之道。是故蘧伯玉耻独为君子〔二〕,府 君若不师孔圣之明训,而慕夷齐之末操,无乃皎然自遗 于世。”畅答曰:“以约失之者鲜矣〔三〕。且以矫俗 也。”(姚。王。汪。黄)──魏志刘 表传注 ○ 文选卷四0任彦升百辟劝进今上笺注
〔一〕 表,刘表,与畅同为山阳郡 人。
〔二〕 李善注曰此句系王畅诔刘表 之语,误。
〔三〕 出论语里仁篇。
二四八 种拂迁宛令。吏好因暇游戏,饮乐市廛, 为百姓所患。拂见之,必下车公谒之也。─ ─书钞卷七八
二五0 陈球字伯真,拜将作大匠。桓帝崩,营陵 寝,球躬亲作事,为士卒先,百工毕力。(姚。王。汪 。黄)──职官分纪卷二二 ○ 书钞 卷五四
二五一 宗琳字伯真〔一〕,桥玄表琳明法律,征 拜廷尉正。(姚。王。汪。黄)──书 钞卷五五 ○ 御览卷二三一
〔一〕 天游按:御览卷二三一作“ 陈琳”,姚辑作“宗琳”,而黄辑则从御览。汪文台以 为二者“皆字之误”,故迳作“陈球”。按范书桥 玄传曰:“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 其公位,而荐球为廷尉。”与书钞引略同。汪说是。今 仍其旧而明其误。
二五二 瑀举孝廉,辟公府,洛阳市长。后辟太尉 府,未到。永汉元年,就拜议郎,迁吴郡太守,不之官 。(姚。王。汪。黄)──范书陈球传 注
二五三 球弟子珪,字汉瑜。举孝廉,剧令,去官 。举茂才,济北相。珪子登,字元龙。学通今古,处身 循礼,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异略,一领广陵太 守。(姚。王。汪。黄)──范书陈球 传注
〔一〕 据汪辑改。又范书刘陶传“ 枞阳”作“顺阳”,未知孰是。
〔一〕 范书本传“父祥”作“父辩 ”,未知孰是。
〔一〕 范书本传作“字辅宣”。
〔二〕 范书本传作“武阳人”。天 游按:续汉郡国志犍为有武阳县,非东郡所属,恐当以 谢书为是。又东郡有东武阳,或范书因东郡而误脱一“ 东”字,亦未可知。
二五七 “蛇者,阴气所生,龙之类也。龙有鳞, 甲兵之符也。”〔一〕。(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建宁中青蛇见前殿,弼 所上封事中语。
〔一〕 御览引续汉书原文作“虞诩 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云云。
二五九 虞诩字(叔)〔升〕卿〔一〕,拜司隶校
尉。时中书侍郎张防专用权势〔二〕,诩辄按之,而屡
寝之不下。诩乃自系,言:“
防弄国威柄,臣不忍与之同朝,谨自系以闻。”防流
涕诉帝,诩坐输左校,二日之中,传考四狱。孙程知诩
以忠获罪,言之而得免。──书钞卷六
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虞诩祖父经 以己决狱六十年,宽恕如于公,于公之子可位至丞相, 故其子孙亦当官至九卿,故字诩曰升卿。
〔二〕 “中书侍郎”当系“中常侍 ”之讹。
二六0 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一〕,( 责)〔积六〕、七岁不省〔二〕。主簿乃上书曰:“臣 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三〕臣章百上,终不见 省,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帝乃大怒。〔四〕(姚 。王。汪。黄)──书钞卷一0三(二 )
〔一〕 “之枉”原误作“杜”,据 通典卷三三迳改。
〔二〕 据通典卷三三改补。
〔三〕 据通典卷三三补。其引未言 出谢书,汪辑注之,非。
〔四〕 有司本劾以大逆,后帝纳诩 谏,免其诛,仅笞之而已。
〔一〕 李贤曰:“家语子贡对卫文 子曰:‘一日三复白珪之玷,是南宫绦之行也。’王肃 注云:‘玷,缺也。诗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 言之玷,不可为也。”一日三复,慎之至也。’”
二六二 〔傅〕(李)燮为议郎〔一〕。会西羌反 〔二〕,边章、韩遂作乱陇右,征发天下,役赋无已。 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燮厉色言曰:“斩司徒,天下 安!”尚书郎杨赞奏燮廷辱大臣,帝以问燮,燮曰:“ 凉州天下冲要,国家藩卫,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 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弃一方万 里之土,臣窃惑之。若烈不知之,是极蔽也;知而故言 ,是不忠也。”帝从燮议。由是朝廷重其方略,每公卿 有缺,为众议所归。(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七 ○ 文选卷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 集诗第五首注
〔一〕 据汪辑改。黄奭曰:“案袁 宏后汉纪二十五,是傅燮事,此作李燮误。”
〔二〕 “反”原误作“及”,迳改 之。
二六四 盖勋迁颍川太守,民吏叹咏,不容于口。 (姚。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旻,臧洪之父。
〔一〕 按袁、范书皆言融拜校书郎 中后,始校书东观。疑书钞有脱文。
二六七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校书 郎中”,注引续汉书与谢书同。集解引洪颐楫曰:“骘 传‘郎中马融’,庞参传‘校书郎中马融’,并不称校 书郎。”又袁纪亦曰:“转为中郎,校书东观十余年。 ”然文献通考曰:“以郎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以郎中 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中。”此说甚是。校书郎中一职始 于东汉,范书文苑传曰:“建初中,肃宗博召文学之士 ,以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 ”则至迟章帝时已有校书郎中一职。又校书郎一职亦始 于东汉。范书贾逵传载,永平中,逵“拜为郎,与班固 并校秘书”。又汉书叙传亦曰,永平中,班固“为郎, 典校秘书”。则至迟明帝时即有校书郎一职。据谢承书 、续汉书,则马融当先为校书郎,复为校书郎中。此二 职至汉末丧乱之际,始废不复置。
〔一〕 勋,邕之六世祖。
二六九 蔡邕字伯喈,以治书御史迁尚书,三月之 间,周历三台,〔一〕选侍中〔二〕。(姚。王。汪。 黄)──书钞卷六0 ○ 初学记卷一 一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与张璠纪 并作“三日之间”,而袁纪与谢书同。集解引柳从辰曰 :“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 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尝无一日一 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 ,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今按袁纪汉末之事, 尝取资张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本 ,当依袁纪、谢书为是。
〔二〕 “选”,初学记卷一一作“ 迁”,是。
二七0 蔡邕在王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 责邕曰:“卓,国之大贼,杀主残臣,天地所不佑,人 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汉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 ,卓受天诛,而更嗟痛乎?”便使收付廷尉。邕谢允曰 :“虽以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 常玩,岂当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词,谬出患入,愿黥 首为刑,以继汉史。”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 “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 中衰,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 徒并受谤议。”遂杀邕。(姚。王。汪。黄)─ ─魏志董卓传注
二七一 蔡邕与袁公书曰:“酌麦醴,燔干鱼,乐 亦在其中矣。”〔一〕(黄)──文选 卷二一应休琏百一诗注
〔一〕 黄辑原注出文选任彦升为范 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非。此引“乐”上有“欣然 ”二字,黄辑亦脱。然文选注未言出谢书,书钞卷一四 八引亦同,疑黄辑误引,录以俟考。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七三 左雄字伯豪,拜尚书令,奏令崇经术,除 郡国耆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异 奇才,弗拘年齿。帝从之〔一〕。── 书钞卷五九
〔一〕 职官分纪卷八引曰:“左雄 ,顺帝立,虞翻荐之曰:‘今公卿拱默为贤,尽节为愚 ,至相戒曰:“白璧不可为,容容多后福。”伏见议郎 左雄,有王臣蹇蹇之节。’由是拜尚书令。奏崇经术, 郡国耆儒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 才异行,不拘 年齿。帝从之。有 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 书曰有如颜子、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 ’郎不就诘。雄诘之曰:‘昔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 知几邪?’淑不能对,乃谴去郡守。自是郡守莫敢轻举 。自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 ”其与范书多同,恐非谢书之旧,故录此以备考。又其 中“虞翻”系“虞诩”之误。
二七四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将加捶挞。 左雄谏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 扑罚,非古制也。”于是始免扑捶。(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四
〔一〕 范书本传“翊”作“栩”。
〔二〕 范书本传“尊”作“遵”。 又时乔任侍中,翊守光禄大夫,羡前青州刺史,巴尚书 ,纲侍御史,尊兖州刺史也。
二七七 黄琬拜豫州刺史,威迈百城。(孙。王。 汪。黄)─文选卷二五陆士龙答张士然 诗注 ○ 文选卷二四曹植赠丁仪王粲诗注
二七八 黄他求没,将投骸虏庭。(孙。王。汪。 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一〕 姚之骃案:“范荀淑传:淑 中子名绲,八龙之一,当即此也。又淑兄子昱亦字伯条 ,何命字竟相同与?又绲为济南相,畏惮宦官,为子彧 娶唐衡女,行事如此,公卿大夫安得惮之?岂别有一荀 绲耶?”孙志祖案:“绲字仲慈,兄弟八人,字皆以慈 次。陶潜曰八目,且官济南相,不为尚书也。此盖别一 荀绲。”
〔一〕 孔广陶按:“今本范书讹作 ‘每之人间,所见篇牍’,陈本从之谬矣。”
〔一〕 “赢”原误作“嬴”,据范 书本传及续汉郡国志迳改。
〔一〕 据汪辑补。
〔二〕 疑“犹”系“独”之误。汪 辑改作“由”,恐非。
二八四 陈寔迁太丘长,修德清净,百姓以治。( 孙。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二八五 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寔忧,呕血绝气 。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 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 。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孙。王。汪。黄) ──初学记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一〕 据书钞卷九七补。
〔二〕 书钞卷一三五作“固尝步行 负笈,千里从师”。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举茂才,不应。五府连 辟,皆辞以疾。(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进锐者,其退速也。”〔一 〕(孙。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乃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 策中所引之语。范书本传“孟子”作“老子”。二书皆 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语。
二八九 李固为太尉,常食麦饭。(孙。王。汪。 黄)──御览卷八五0
二九0 梁冀奏诛李固,固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 :“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王 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 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汉家衰微,从此始矣。 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 私?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广、戒得书, 悲惭,〔皆〕长叹〔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一八 0 又卷四九一
〔一〕 据汪辑改。李贤曰:“文帝 、宣帝皆群臣迎立,能兴汉祚者。”桓帝亦起自诸侯, 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据御览卷四九一补。
二九一 固临终,敕子孙素棺三寸,幅巾,殡敛于 本郡硗埆之地,不得还墓茔,污先公兆域。(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 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 童,守固尸乞襚敛归葬者。
二九三 郭谅师事杜乔〔一〕。李固之诛,诣阙上 书,乞收敛,不听,因往守视其丧,扇护蝇虫。(姚。 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一〕 疑此“谅”即“亮”之误, 而“杜乔”亦系“李固”之讹。汪辑别作郭谅传,恐非 。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颍川杜访、汝南郑遂、河南 赵承等七十二人,相与哀叹悲愤,以为眼不复瞻固形容 ,耳不复闻固嘉训,乃共论集德行一篇。(姚。王。汪 。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五 燮远遁身于北海剧,讬命滕咨家以得免〔 一〕。(姚。王。汪。黄)──范书本 传注
〔一〕 按袁纪、范书、续汉书、华 阳国志均作固门生王成携其至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 佣而脱险,与此异。
〔一〕 真,黄真,陈留郡之小吏。 吴佑举孝廉,郡中为祖道,佑越坛与真欢语,结友而别 。故真后亦举孝廉,除新蔡长。
二九八 佑迁胶东相,政事清净,以身率下,褒贤 赏善。──书钞卷七四
二九九 吴佑迁胶东相,民有词讼,先令三老以孝 悌喻解,佑身至闾里和之,吏民不忍欺。─ ─书钞卷七五
三00 吴佑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 。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常闻讽读之音,甚 奇之,与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孙。汪。黄 )──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一 吴佑迁胶东相〔一〕,有〔男〕子母〔邱 长与母〕俱行,〔二〕道遇贼〔三〕,奸辱其母,遂杀 之。追捕得长,佑问长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长妻 至狱,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杀,长齿指断, 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吴生,以报吴君也。”(姚。 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当作胶东侯相,此系省文耳 。
〔二〕 据汪辑补。
〔三〕 范书本传“贼”作“醉客” 。
三0二 为河间相。因自免归家,不复仕,灌园蔬 ,以经书教授,年九十八卒。(孙。汪。黄)─ ─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三 吴冯字子高〔一〕,〔轻财尚义,弘博爱 士,宾客四方云集〕〔二〕。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 丧孝子,次瞻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后到家,名 昭远近。(姚。王。汪。黄)──初学 记卷二0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作“冯吴” ,误。王谟按:“范书吴佑传:佑长子凤,凤子冯,鲖 阳侯相。注引陈留耆旧传‘冯字子高’,即此吴冯也。 ”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一〕 范书本传作“字叔坚”。此 作“叔固”,系书钞避隋文帝讳所致。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三0五 延笃迁京兆尹,正身率下,忧官如家,□ 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二) ○ 文选卷五三陆机辨亡论下注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八补。
三0六 延笃迁京兆尹,劝民农桑,遂增户口,谷 食丰饶,邻郡老少归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二)
三0七 延笃为京兆尹,三辅资其政教〔一〕。(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辑作“笃徙京兆尹,其政 用宽仁,忧恤民黎,擢用长者,与参政事,郡中欢爱, 三辅咨嗟焉”。与诸辑均异。天游按:其引或出范书本 传,姚辑不详所出者,多与此同。故诸辑均弃其引而不 录。
三0九 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 互自上〔一〕,转拜平原相。(姚。王。汪。黄)─ ─范书蔡邕传注
〔一〕 李贤曰:“三互,谓婚姻之 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钜野属山阳郡,故弼依 三互法自上以避。
三一0 弼迁河东太守。弼知多权势请讬,乃预敕
断绝书属。常侍侯览果遣诸生齎书诣之,积日不得通。
乃托以他事谒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为诈无状!”
即考杀之。──书钞卷三七
〔一〕 范书本传曰:“赵岐字邠卿 ,京兆长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台,因字台卿。后 避难,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黄奭按:“范称某遗令,后 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误。”此条汪辑注出 书钞卷一五八,非。疑姚辑实录自范书本传,末句乃误 笔。今录而俟考。
〔一〕 “●”,范书作“庵庐”, 汪辑从之,而姚、黄二辑作“●庐”。又孙辑作“□庐 ”,非。
三一四 张奂迁安定属国都尉,匈奴、羌豪帅感奂
恩德,上马二(
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长又遗金(乐)〔鐻
〕八枚〔二〕,奂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诸羌前,以酒酹
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于入怀。
”悉以金、马还之。羌性贪〔而贵〕吏清,〔三〕前有
八都尉,(九十)〔率〕好货财〔四〕,为所患苦。及
奂正身洁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误,“八 ”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据范书本传改。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据汪辑补。
〔四〕 据范书本传改。
三一五 张奂字然明,为使匈奴中郎将,率步骑二
万,广宣方略,大破鲜卑,匈奴惶惧,诣奂乞降,声势
猛烈,狄战栗不敢犯边。时休屠等反,众大惧,奂安坐
帏中,与弟子讲论自若,徐乃设奇破之。(
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 文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注
三一七 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太守王龚,客 有贡白鱼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 鱼大,且明府之德。”(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为乐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 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 御览卷七0六 纬略卷四
〔一〕 据御览卷七0六、纬略卷四 改补。
三一九 陈蕃为豫章太守,正雅矫俗,以礼导下。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二0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惟□来特设一榻 ,去则悬之〔一〕。──天中记卷四九
〔一〕 此事与周璆事同。范书亦两 载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时事。
三二一 陈蕃谏桓帝曰:“故皋陶戒舜‘无畋游’ 〔一〕,周公戒成王‘无槃于游田’〔二〕。虞舜、成 王犹有此戒,况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时,尚宜有 节,况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仓 库空,是谓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离散,是陛下燋心 毁颜,坐而待旦之时也,岂宜扬旗曜武,骋心舆马之观 乎?”(姚。王。汪。黄)──御览卷 四五二 ○ 类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书本传作“无教逸游”。 此引出自尚书咎繇谟,其文曰:“无教逸欲有邦。”
〔二〕 见尚书无逸篇。
三二二 刘□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 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 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 □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姚。王。汪。黄) ──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农人。(姚。王。汪。黄 )──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 ,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磐互境 界。□下车,振威严以检摄之。(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三二五 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一〕,怙恃荣贵
,不畏法网。□与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
桓帝征□诣廷尉,下狱死。(
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
注 ○ 又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注作“桓帝乳母 、中官贵人外亲”。
三二六 李膺等党事下狱。陈蕃上疏极谏曰:“臣 闻圣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 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 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伏见前 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点, 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 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 以为异?臣位列台司,忧深责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 成败。如不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 。”帝讳其言切,讬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 免之。(王。黄)──御览卷四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二七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 闻而弃官,哭而收葬。(王。汪。黄)─ ─御览卷四0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 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 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 ,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 ,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 ,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 ,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迳正 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 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 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0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 〕。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 考,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 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 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 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 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 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 ”误作“州”,迳改。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 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 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 览卷二一九迳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 补政”。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 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一〕 时膺已任乌桓校尉,因鲜卑 数犯塞,故出战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元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翔为野 王令,贪残无道,畏膺而逃,藏让合柱中。膺率将吏, 破柱取翔,出狱杀之。让诉冤于帝,帝诏膺诘之。膺曰 :“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积旬, 惧以淹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恶 。”帝顷谓让曰:“此尔弟之罪,司隶何愆?”自是宦 侍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曰:“畏李 校尉。”──书钞卷六一
三三六 学中诸生与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 (思)其贬议。〔一〕时河南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 ,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 宥获免。膺愈愤,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 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脩因上书诬告膺等多养太学游士 ,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于是天子震怒 ,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孙。王。汪。黄)─ ─类聚卷五二 ○ 御览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讹,据御览卷 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珪”作“瓒” 。
〔一〕 据御览卷九六四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又卷一0四 、御览卷九六四补。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据书钞卷七三补。
三三九 刘佑字伯祖〔一〕,补尚书郎。佑才辨有 大笔,自在台阁,陈国家故事,每有奏,决于口笔,为 群僚所伏。(姚。王。汪)──书钞卷 六0
〔一〕 “佑”原误作“裕”,迳改 之。
三四0 刘佑字伯祖〔一〕,为司隶校尉。权贵子 弟罢职,遂还京师,辄改易舆服,隐匿财宝。(姚。汪 。黄)──书钞卷六一
〔一〕 “佑”原误作“治”,“祖 ”误作“拒”,皆迳改。
〔一〕 文选注二引“审”皆作“密 ”。
〔二〕 三河者,河东、河内、河南 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为尚书,再升紫微 ,謇谔禁省,不屈豪右,为百寮所服。以党事免。朗性 矜严,闭门整法,长吏希见,动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 ,子孙如事严君焉。(姚。王。汪。黄)─ ─御览卷二一二 ○ 初学记卷一一 书钞卷六0
〔一〕 初学记卷一一作“字仲英” 。
〔一〕 范书本传作“林虑山”。此 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为佣,亲突烟炭,故山亦称黑 山。
〔二〕 范书本传作“涅阳”,袁纪 卷二二作“滏阳”。天游按:馥亡命林虑山,不当复出 南阳郡之涅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 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 之滏阳山中,为得其实。”惠说是。东汉无深阳,此当 系滏阳之误。又袁、范二书“靖”皆作“静”。
〔一〕 据俞本改。姚、王、汪三辑 亦作“巴肃”。
〔一〕 天游按:张璠纪作“伊阳” 。按续汉郡国志,汝南郡无伊阳,“伊”当是“细”之 误。然范书本传作“征羌”,未知孰是。
三四六 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太守宗资署功曹。 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顽嚣秽浊,为乡曲所弃。 〔中〕常侍唐衡〔书求属仕官〕〔一〕,资敕〔功〕曹 召署文学史〔二〕,滂不肯听。〔极久,衡复有书诮资 〕〔三〕,资怒,召功曹书佐朱零,问不召颂意状。零 以告滂,滂曰:“答教当言,颂则滂之姊子,岂不乐其 升进,但颂洿秽小人,不宜染污朝廷〔四〕,不敢以位 私人,是以不召。”零具答教如此。零入闻,资使伍伯 乱捶困杖,言辞不慑,仰疾言曰:“范滂清议,犹利刃 截腐肉。愿为明府所笞杀,不为滂所废绝。今日之死, 当受忠名,为滂所废,永成恶人。”滂正直謇谔,皆此 类也。(姚。王。汪。黄)──御览卷 二六四 ○ 又卷四二七 书钞卷三七
〔一〕 据书钞卷三七及御览卷四二 七补。原作“属其事”。
〔二〕 据书钞卷三七补。
〔三〕 据书钞卷三七、御览卷四二 七补。
〔四〕 御览卷四二七作“玷尘清朝 ”。
三四七 不义扫迹〔一〕。──书 钞卷七七
〔一〕 范滂任汝南功曹时之政绩。
三四八 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也。家代为汉将 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资少在京师,学孟氏易、欧 阳尚书。举孝廉,拜议郎,补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置 范滂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 名,闻于海内。(姚。王。汪。黄)─ ─范书党锢传注
三五0 羊陟迁河南尹,下车,计日受俸,尝食干
饭茹菜。禁断豪右嘱讬,书疏不与交通,断理冤徒,进
用善士,节操者旌表异行。(
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六(四)
〔一〕 按范书本传,上书者乃俭乡 人朱并,以性佞邪为俭所弃。
〔二〕 “廷”原误作“延”,迳正 。
三五二 张俭为山阳督邮,清洁中正,疾恶若雠。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六 ○ 文选卷五六潘安仁杨荆州诔注 又卷三七孔文举荐 祢衡表注
三五四 陈(朔)〔翔〕迁扬州刺史〔一〕,贬黜 奸慝,不畏强御。(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二
〔一〕 王谟按:“范书本传:翔由 定襄太守迁扬州刺史。此陈朔当即陈翔。翔、朔字体相 类,书钞误作‘朔’。”今据以改
〔一〕 李贤曰:“前书孔霸字次儒 ,即安国孙,世习尚书。宣帝时为太中大夫,授太子经 ,迁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师赐爵关内侯,号 褒成君。薨,谥曰烈君。今范书及谢承书皆云成帝,又 言封侯,盖误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历卿。”此 文据范书本传引,恐与谢书微异。
〔一〕 李贤注引诗大雅卷阿之“如 圭如璋,令闻令望”,以释“珪璋之质”。汪辑误引入 正文,今删。
三五八 广汉儒叔林为东郡太守,乌巢于厅事屋梁 〔一〕,兔产于床下〔二〕。(姚。王。汪。黄)─ ─类聚卷九二 ○ 御览卷九0七 又卷九二0 事类 赋注卷二三
〔一〕 御览卷九0七、事类赋注卷 二三“乌”上有“赤”字。
〔二〕 姚辑作广汉儒传。汪辑入刘 儒传。孙志祖案:“御览引谢书作‘儒叔林’,岂此人 姓儒,广汉乃地望乎?又范书党锢传有刘儒字叔林,东 郡阳平人,不为东郡太守,疑非其人。”王谟按:“此 当是广汉人,名儒,字叔林,此误脱姓耳。注以‘儒’ 为姓,亦非。”黄奭按:“艺文一引,御览二引,观事 类赋,则为儒叔林可据。广汉是郡县名,非姓广名汉儒 也。”又汤球按:“汪君以范书刘东郡人,未尝为东郡 太守,疑各书误引,不知各书上明标广汉,则刘系益州 人,非兖州人。范不言为东郡太守,疑脱。”天游按: 姚辑作广汉儒传,非。此人必广汉人,故得任东郡太守 。范书既言刘儒为东郡人,自不当任东郡太守。疑此非 一人。其系儒叔林抑或名儒字叔林,实难做定论,故暂 附入刘儒传以俟考。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七八作“与 杀人同”。
〔四〕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二六 七补。
三六一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 之。故适陈留则友符伟明〔一〕,游太学则师仇季智〔 二〕,之陈国则亲魏德公〔三〕,入汝南则交黄叔度〔 四〕。初,泰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五〕,不宿而去。 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泰,泰曰:“奉高之器,譬 之氿滥〔六〕,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 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泰 以是名闻天下。(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伟明,符融之字。
〔二〕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
〔三〕 魏德公,即魏昭,陈国之孝 童子,以为“经师易遇,人师难遭”,甘愿为泰洒扫以 从学者。事见袁纪卷二三。
〔四〕 黄叔度,即黄宪也。
〔五〕 袁奉高,乃袁闻也。
〔六〕 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氿 滥,谓氿泉、滥泉也。”天游按:氿,音轨,诗大东传 曰:“侧出曰氿泉。”滥,音槛,正出之泉也。辞见诗 大雅瞻卬,解见尔雅释水。
三六二 郭泰拔申屠子龙于漆工之中〔一〕,嘉许 伟康于屠酤之肆〔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八二八
〔一〕 申屠子龙,即申屠蟠也。汪 、黄二辑作“子陵”,甚谬。
〔二〕 许伟康,不详何人之字,事 迹亦无考。
三六三 茅容字季伟,陈留人。〔年四十余,耕于 野。时〕与等辈避雨树下〔一〕,众皆箕踞相对,容〔 独〕危坐愈恭〔二〕。郭林宗见而奇之,共与言,因请 寓宿。旦日,容杀鸡为黍,林宗谓为己设,既而以供其 母,自以菜蔬与林宗同饭。林宗起拜之曰:“卿贤乎哉 !”因劝令学,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黄)─ ─御览卷八四七 ○ 初学记卷一七 书钞卷一四三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又“雨 ”误“西”,据初学记卷一七、书钞卷一四三迳改。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黄)─ ─范书郭泰传注
〔一〕 范书郭泰传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为舅宋瑗报雠于县中〔一〕,为吏所捕 ,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 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 (姚。王。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一〕 淑,贾淑,林宗与之同乡。
三六六 太原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 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 丘季智名灵举。子师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 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黄)─ ─范书郭泰传注 ○ 云谷杂记
〔一〕 皆郭泰所识之士。其中王子 师,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录卷二引谢书曰:“林宗适 陈留则友符伟明,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之陈国则视魏德 公,入汝南则交黄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见斥 ,劝之责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饭,叹其贤。 又豫识史叔宾之败,惜边让未闻道,俱陈留人也。杨氏 孟敏堕甑不顾而异之,劝令游学知名。拔鄢陵庾乘初佣 ,后号征君。训扶风宋果以义方,后以烈气闻,官并州 刺史。母忧,受乡人贾淑之吊,淑改过自厉,终成善士 。谓济阴黄允虽有才,终失之,卒以遣妇事废于时。谓 召陵谢甄不入道,以细行不慎毁弃。识晋阳王柔以仕进 显,柔弟泽以经术通。又识张孝仲于刍牧之中,范特祖 于邮置之役,召公子、许伟康于屠酤,司马子威于卒伍 。同郡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季子政 、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 礼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四库提要称此书“捃摭详 备,足稗考证,故未可以晚出废之也”。其说虽是,然 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谢书之旧,录此备考。
三六七 泰以建宁二年正月卒,自弘农函谷关以西 ,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涂 ,盖有万数来赴。(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三六九 文经、子艾〔一〕,曜名远近,声价已定 ,征辟不就,疗病京师,不通宾客。公卿将相大夫遣门 生旦暮问疾,郎吏公府掾属杂坐其门,不得见也。(姚 。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文经姓晋,子艾姓王,二者 沽名钓誉,红极一时。融察其非真,以语李膺,后果废 弃。
三七0 〔冯〕(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刘 宠府,与四府掾属并诣台,集议边事〔二〕。(姚。汪 。黄)──书钞卷六八
〔一〕 据陈、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议边”四 字,系衍文,陈、俞本亦删之。
三七一 冯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异才。既到 官,融往相见,荐范冉为功曹,韩卓为主簿,孔□为上 计吏。(姚。王。汪。黄)──范书本 传注
三七二 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 亡〔一〕。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 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二〕。孔子曰:‘吾从周。 ’〔三〕”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 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 注
〔一〕 时融遭党事禁锢,妻亡,欲 仿古亡者,弃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黄奭曰:“‘章’下疑脱‘ 明’。”而汪辑改“章”为“衰”,是。
〔三〕 见论语八佾篇。
〔一〕 据御览卷四四二补。
〔二〕 同右。汝南先贤传言樊子昭 乃鬻帻之贾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贤士,劭与之齐名 。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窦武上疏曰:“奉承诏命,精爽陨越。” (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 越石劝进表注
三七六 腾辟荆州部南阳从事〔一〕,遇孝桓帝南
巡,又为护驾到南阳,腾自表上言:“乘舆所幸,便为
京师。臣请荆州刺史比于司隶校尉,臣职比于都官从事
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
三(
二)
〔一〕 胡腾字子升,少师事窦武, 后为武大将军府掾。武死,腾携武孙辅逃奔零陵,养为 己子。建安中,刘表始命辅复本姓。
三七七 为荆州从事,万事既辨,一州肃然,百僚 敬服其能。(姚。王。汪。黄)──书 钞卷七三
三七九 皇甫嵩字义真,拜车骑将军,讨平凉羌胡 ,选将士枭骑万队,戎车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乐 观,大会。既御天下命,又临虏廷,扫殄羌贼,靡有孑 遗,卒整二州,献捷振旅。(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四(二)
三八0 皇甫嵩为三公,以身起于汗马,常折节下
士。(王。汪。黄)
──御览卷四七五
〔一〕 所讨者,许昭也。
三八二 朱隽宣国威灵,审示祸福。(孙。王。汪 。黄)──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纯懿,文学优裕。(孙。王。汪 。黄)──文选卷二八陆士衡乐府吴趋 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三八五 董卓死,陕中诸将后共相要遣使诣长安相 闻,求乞大赦。尚书令王允等以为杀卓时已赦,今复求 ,一岁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师不赦我,我当死, 不若决之。若攻长安克之,则可大得天下。不克,则尽 钞取三辅妇女财物,西上陇,归乡里,作贼延命,尚可 数年。”于是帅兵西向长安。(孙。王。汪。黄)─ ─御览卷六五二
三八六 献帝幸弘农,郭汜虏略百官妇女,有美发 者,皆断取之。(孙。汪。黄)──御 览卷三七三
三八九 刘虞为幽州刺史,常着□裘。(孙。王。 汪。黄)──御览卷六九四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九0 公孙瓒非绍〔一〕,立刘伯安〔二〕,敛 其众攻绍。(孙。王。汪。黄)──文 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绍,袁绍。
〔二〕 伯安,刘虞字。
〔一〕 据御览卷三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一八一补。
〔三〕 姚之骃按:“笮融败走广陵 ,昱待以宾礼。融利广陵资货,乘酒酣杀昱,放兵大掠 ,非拒战败绩也。范说为是。”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书绍传作“遣大鸿胪韩融 、少府阴循、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循、越骑校尉 王瑰譬解绍等诸军”。天游按:范书赵歧传载,岐与马 日磾出使山东,乃李傕专政时之事,班书所言恐误,当 以范书为是。又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献帝纪‘循’ 皆作‘脩’。魏志亦作‘吴脩’。当以‘脩’为正。” 钱说是。
〔三〕 据范书袁绍传注补。
〔四〕 范书袁绍传注作“亡人二女 ”,误。
三九三 胡母班书曰:“董卓起朔垂。”〔一〕( 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 石劝进表注
〔一〕 汪辑补入上条“况卓”之后 ,恐是。
三九四 匡少与蔡邕善。其年为卓军所败,走还泰 山,收集劲勇,得数千人,欲与张邈合。匡先杀执金吾 胡母班。班亲属不胜愤怒,与太祖并势,共杀匡。(孙 。王。汪。黄)──魏志武帝纪注
三九五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刘公山为兖州〔 一〕。公山为黄巾所杀,乃以操为兖州刺史。(孙。王 。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 檄豫州注
〔一〕 刘公山者,刘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兖州,兵众强盛,内怀反绍意。(孙 。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 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围吕布于濮阳,为布所破,投绍。绍哀 之,乃给兵五千人,还取兖州。(孙。王。汪。黄)─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孔本作“汉书”之文,误。 黄辑据陈本作谢书,今从之。
〔一〕 茨、范形近而讹,据范书循 吏传及注引东观记改。又桂阳郡乃荆州之郡,非吴地之 郡,“吴”系衍文,故删。
四00 龙丘苌,吴郡人,笃志好学。王莽篡〔位 〕〔一〕,隐居大山〔二〕,以耕稼为业,公车征〔三 〕,不应。更始时,任延年十九,为东部尉,折节下士 ,钟离意为主簿,自请苌为门下祭酒。教曰:“龙丘先 生,清过夷、齐,志慕原宪〔四〕,都尉洒扫其门,犹 惧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黄)─ ─天中记卷四0
〔一〕 据御览卷五0二补。
〔二〕 按范书本传作“太末”,系 县名,属会稽郡,境有龙丘山,乃龙丘苌隐居处。此作 “大山”,误。
〔三〕 “征”原误在“不应”下, 据御览卷五0二改。
〔四〕 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孔 子卒,亡于草泽,不以无财贫贱为病,而以学道不能行 之为耻,故子贡曾为此而自惭。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亦载庄子让王篇。
〔五〕 此条御览卷五0二引作谢沈 书,汪、黄两辑入谢承书,恐非。二谢书易相混,古已 有之,至清因推崇承书而愈甚。天中记引作承书,疑其 实出自御览,今据以录而俟考。
四0一 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 吏,无有船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于乡里 。(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0 ○ 御览卷六三四 范书循吏传注
四0二 许荆兄子〔世〕常报雠杀人〔一〕,怨家 会众操兵至荆家,欲杀之。会荆始从府休归,与相遇, 因出门解剑长跪曰:“前无状相犯,咎皆在荆不能相教 。兄既早殁,一子为嗣,如令死者〔二〕,伤其灭绝。 今愿杀身,代之塞咎,虽死已往,犹谓更生。”怨家扶 起荆曰:“许掾,郡中称为贤,吾何敢相侵。”因遂委 去。(姚。王。汪。黄)──初学记卷 一七 ○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御览卷五 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据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 集序注及御览卷五一二补。
〔二〕 “令”原误作“全”,依御 览卷五一二迳改。
四0三 郴人谢弘等不养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 还供养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黄)─ ─范书循吏传注
〔一〕 时荆为桂阳太守。耒阳蒋均 兄弟争财,讼于荆。荆以教化不行乞诣廷尉受罪,均兄 弟感悔,故谢弘等闻而感化,俱还供养。
四0四 孟尝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而海出珠宝
,〔旧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贪求,〔使民采珠
,积以自入〕〔二〕,不知〔
纪〕极〔三〕,珠遂渐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饥
死。尝革易前弊,不逾岁而〔去〕珠皆还〔四〕。上闻
征之,尝归,民(交)〔吏〕攀〔车〕恋之也〔五〕。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 类聚卷八四 事类赋注卷九 书钞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据类聚卷八四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循吏传补。
〔四〕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八四 补。
〔五〕 据书钞卷七六改补。
四0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一〕( 姚。汪。黄)──书钞卷四九
〔一〕 乃尚书杨乔荐孟尝书之文。
四0六 迁张掖太守〔一〕。岁饥,开仓赈民,一 郡得全,顺帝嘉之。──书钞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访也。
四0七 刘宠迁会稽太守,简烦除苛。─ ─书钞卷七五
四0八 刘宠为司徒,卧□布被。(姚。王。汪。 黄)──书钞卷五二 ○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0七 书钞卷三八
四0九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陈留考城人也。( 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0
四一0 览为县阳遂亭长〔一〕,好行教化。人羊 元凶恶不孝〔二〕,其母诣览言元〔三〕。览呼元,诮 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 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 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 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黄)─ ─范书循吏传注 ○ 御览卷六一0
〔一〕 范书循吏传作“蒲亭长”。
〔二〕 孔平仲珩璜新论曰:“仇览 传为蒲亭长,化不孝陈元。谢承以为阳遂亭长,化不孝 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惠栋曰:“汝南先贤行状 作‘孙元’。”三者未知孰是。
〔三〕 御览卷六一0“言”作“告 ”。
四一一 琅邪董种〔一〕,为不其令,赤雀乳厅〔 事〕前桑上〔二〕,民为作歌颂。(孙。王。汪。黄) ──类聚卷九九 ○ 御览卷九二二 事类赋注卷一九 范书循吏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循吏传作“童
恢”,注曰谢书作“僮种”,均与类聚、御览、事类赋
注引异。王楙野客丛书曰:“考碑乃姓黄耳。”惠栋曰
:“案不其令董君阙。董字从廾从童。又南阳正街碑云
:‘
以府丞董察’。则蕫与董通。恢,
盖姓董也。集韵及汉隶字源亦皆以蕫为董也。”则王楙
说非。又传注“董”作“僮”,亦误。
〔二〕 据御览卷九二二及事类赋注 卷一九补。
四一二 吴郡沈丰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 甘露降泉陵、洮阳五县〔二〕,流被山林,膏润草木。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一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汪辑此条多据东观记以补, 重蹈陈禹谟妄补书钞之覆辙,颇失当。又孙志祖按:“ 御览卷一六0引东观记云‘丰字圣达’。南史沈约传作 ‘酆字圣通’。又按丰乃章帝时人,时未有吴郡,史家 追书之也。”又丰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辑依 惠栋补注入循吏传,今亦从之。
〔二〕 “洮阳”本作“佻阳”,据 续汉郡国志迳改。
四一三 沈丰为零陵太守,为政慎刑重杀,爱民养 化〔一〕。(姚。王。汪。黄)──书 钞卷七五
〔一〕 诸辑均入上条,而脱注出处 。又“零”原误作“广”,据上条迳改。
四一四 为零陵太守,吏有阴过,长假还家。(王 。汪。黄)──书钞卷七四
四一五 沈丰为零陵守,有三黄龙望府中〔一〕。 (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此条俞本未注书名。孔本亦 然,又仅作“黄龙望虎”,“虎”当系“府”之讹。今 依三辑例,暂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丰恻隐之恩,发于自然〔一〕。(孙。 王。汪。黄)──文选卷四二吴质答东 阿王书注
〔一〕 汪辑疑“甄”系“沈”之讹 ,附于丰传。今从之。
四一七 陈留百里嵩,字景山,为徐州刺史。境遭 旱,嵩〔出巡〕行部〔一〕,传车所经,甘雨辄澍〔二 〕。东海(金)〔合〕乡、祝其二县〔三〕,僻在山间 ,嵩传驷不往,二县不得雨。父老干请〔诉曰:“人等 是公百姓,独不迂降。”乃回赴之〕〔四〕,嵩曲路到 二县,入界即雨,〔随车而下〕〔五〕。(姚。王。汪 。黄)──御览卷二五六 ○ 类聚卷 五0 御览卷一0 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二 事类赋注卷 三
〔一〕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一0 、事类赋注卷三补。
〔二〕 “澍”本作“●”。集韵曰 :“澍或作●。”类聚卷五0作“注”,亦可通。类聚 卷二则作“至”,误。
〔三〕 据御览卷一0、事类赋注卷 三及续汉郡国志改。
〔四〕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御览卷 一0亦有此句,无末“之”字。
〔五〕 据事类赋注卷三、御览卷一 0补。
四一八 百里嵩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厅事前树。 (姚。王。汪)──类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阳百里嵩为济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安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鸿胪。(姚。王。汪。黄 )──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二三二
〔一〕 御览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 季山”,误。
〔二〕 御览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 致瑞”。下句无“祥”字。
四二0 祗为别驾〔一〕,●素清白〔二〕,以俭 厉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禄不使有余。(姚。王。汪。 黄)──书钞卷七三
〔一〕 祗为别驾,诸引唯此一见, “在官”以下与他引作扬州刺史时事迹同,疑其有讹。
〔二〕 ●,体之俗字。汪辑作“休 ”,误。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为扬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 〔一〕,俸禄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条以下,诸辑合为一条, 文字多异,且诸条出处和次第均难明晰,不如分引之, 故作如下编。
四二二 勃海巴祗字敬祖〔一〕,为扬州刺史,黑 帻毁坏,不复改易,〔以水澡傅胶墨用之〕〔二〕。(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七( 二) ○ 书钞卷三八 类聚卷五0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书钞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一二七陈本作蔡祖事 迹,孙、黄二辑皆据以作蔡祖传,误。今从孔本。
〔二〕 据书钞卷三八补。说文曰: “澡,洗也。”又类聚卷五0作“以水渗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一〕,处 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二 类聚卷八0 初学记卷 二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八七0 类聚卷五0
〔一〕 类聚卷八0、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八七0诸引“士”作“
客”。
四二四 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 ,父母以阜少,不允。窃书负笈,乘跛马,后安定受韩 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一〕。(姚。王。 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一〕 孔本引书作东观记,文字多 舛讹,语颇费解。而陈本作谢承书,故诸辑均据以引。 然文句虽简略可读,恐非谢书之旧,录此 以 备考。
〔一〕 时宣格杀湖阳公主苍头,帝 敕叩头谢主,宣不从。彊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 伏。帝以其彊直不阿,循法无私,故赐食。
四二六 有白马一匹,兰舆一乘〔一〕。(姚。王 。汪。黄)──范书酷吏传注
〔一〕 宣卒,所遗之物唯此。姚之 骃按:“宣身殁之后,一寒至此,真无欲可知,故能作 彊项令也,无欲则刚。”
四二七 黄昌字圣真,会稽人。得珍玩可食之物, 归以进母。──纬略卷六
四二八 黄昌,夏多蚊,贫无帱,佣债为作帱。( 孙。汪。黄)──御览卷六九九
四二九 昌为宛陵令〔一〕,严毅好发奸伏。有盗 车盖者,昌不言,密令人至贼家,掩取之,悉收一家, 一时杀之,百姓战惧,咸称明也。(姚。汪。黄)─ ─姚辑
〔一〕 范书酷吏传作“宛令”。又 此条汪辑曰出白帖,未注卷数,实非。黄辑出姚本,汪 辑当亦出姚本,出处尚俟考。
四三0 黄昌为蜀郡太守,未至蜀郡,时有谣曰“ 两日出天兮”。〔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
〔一〕 姚、汪等辑作“两日出,天 兵戢”。然天中记卷一八作“两日出天”,与书钞引同 。
四三一 黄昌,会稽人,为蜀郡太守。初昌为州书 佐,其妇遇贼,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诣昌〔自 讼〕〔一〕。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 本会稽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之妻也。妾归家,为贼所 掠,遂至此。”昌惊呼,前曰:“何以知?”曰:“左 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因相持 悲泣,还为夫妻,竟以礼重焉。(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六
〔一〕 据范书酷吏传补。
四三二 阳球为司隶校尉,虎视帝宇。(孙。王。 汪。黄)──文选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一〕 五伯,即伍伯。中华古今注 曰:“五人为伍,长为伯,故称伍伯。”
〔二〕 据御览卷二四二、又卷四三 九补。
四三四 吕强上疏曰:“苟宠所爱,私擢所幸,不 复为官择人,反为人择官也。”(孙。王。汪。黄)─ ─文选卷四九干令升晋纪总论注
儒林传
四三五 刘昆迁弘农太守。先是崤险,驿道多虎灾,
行旅不通〔一〕。昆为政三年,化大行,虎皆负子渡河
而去。(姚。王。汪。黄)──书钞卷
七五
〔一〕 “行旅”原误倒,迳正之。
四三六 戴凭字次仲,〔汝南郡举明经,征博士, 拜郎中〕〔一〕。〔诏公卿大会,群臣皆就席,凭独立 。世祖问其意,对曰:“博士说经皆不如臣,而坐居臣 上,是以不得就席。”帝令与诸儒难说,帝善之〕〔二 〕。拜侍中,领虎贲中郎将。正旦朝贺,百僚(举)〔 毕〕会〔三〕。帝令群臣诸王(皆)〔能〕说经〔史〕 者〔四〕,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 。凭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师为之语曰〔五〕:“解经 不穷戴侍中。”(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八 ○ 类聚卷六九 又卷五五 书钞卷九 八 又卷一三三 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七0九 又卷 六一五 初学记卷二一
〔一〕 据初学记卷二五补。
〔二〕 据类聚卷六九补。
〔三〕 据汪辑改。
〔四〕 据书钞卷九八改补。初学记 卷二五“经”下亦有“史”字。
〔五〕 类聚卷五五、御览卷七0九 “语”作“议”;御览卷六一五作“谚”。
四三七 孙期字仲式〔一〕,事母至孝,牧豕于大 泽中,卖之以奉供养。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追于泽畔 。(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三 三
〔一〕 范书本传作“仲彧”。
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嘉其仁义,拜震郎 中。后以公事左迁淮阳王厩长。(姚。王。汪。黄)─ ─范书儒林传注
〔一〕 震,礼震,平原人。欧阳歙 下狱当断,时震年十七,上书求代歙死。
四三九 张驯字子隽,与蔡邕共定六经。拜侍中, 典领秘书。驯儒雅敏达,有智慧。(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八
四四0 尹敏字功季〔一〕,治尚书。初拜郎中。 帝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范书及东观记均作“幼季” 。幼、功形近易误,作“幼”是。
四四一 周防及守近甸,嘉瑞表应。(孙。王。汪 。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齐明帝 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吴郡曲阿人〔一〕。为诸生 ,受业长安。王莽末,尝负笈追师。(姚。王。汪。黄 )──书钞卷一三五
〔一〕 范书本传“吴郡”作“会稽 郡”。天游按:会稽郡治在吴。顺帝时分会稽郡十三城 置吴郡,曲阿即其一。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时郡 未分,仍称会稽。此作吴郡,乃史家追叙所致。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为赤眉所得,咸晨夕诵经, 贼异而遣之〔一〕。──书钞卷九八
〔一〕 汪辑言此条出类聚,未详卷 数。孔注曰出类聚卷五五,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聚排 印本无此引。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明鲁诗、论语,驻东海,立 精舍讲授。(姚。王。汪。黄)──初 学记卷二一
四四五 包咸为吴郡主簿,有好马,太守黄谠借乘 行春,及归放就,甚奇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迁大鸿胪。每进 见,锡以几杖,入屏不趍〔一〕,赞事不名,经传有疑 ,辄遣小黄门就舍即问〔二〕。显宗以咸有师傅恩,而 素清苦,常时赏赐珍玩束帛,奉禄增于诸卿。(孙。王 。汪。黄)──御览卷四七四
〔一〕 趍,趋之俗字。
〔二〕“问”原误作“门”,据范书 本传迳改。
四四七 杜抚字叔和,犍为武阳人。少有高才,受 业于薛汉,定韩诗章句〔一〕。(姚。汪。黄)─ ─姚辑
〔一〕 出处不详,汪、黄二辑皆本 姚辑,今录而俟考。
四四八 赵晔字长君,会稽山阴人。少尝为县吏, 奉檄送督邮。晔心耻斯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诣杜抚 受韩诗〔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一0三
〔一〕 姚之骃按:“范书又载南阳 冯良事,与长君事前后雷同,不知何以一时有此二士? ”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鲁人高堂伯〔一〕。(孙。王 。汪。黄)──史记儒林传素隐
〔一〕 史记儒林传曰:“言礼自鲁 高堂生。”索隐引谢书此文,且曰:“则‘伯’是其字 ,云‘生’者,自汉已来儒者皆号‘生’,亦‘先生’ 省 字呼之耳。”班、范二史亦均 作“高堂生”。此当系儒林董钧传前之小序之文。
四五0 何休字劭公,雅有心思,研精六经。─ ─书钞卷九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以春秋駮汉事,妙得公羊本 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 ─书钞卷九六 ○ 又卷九五(三)
四五二 许慎字叔重,性淳笃,少博学经籍,马融 常推敬之。时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孙 。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文苑传
四五三 香代为冠族,叶令况之子。(姚。王。汪。
黄)──范书文苑传注
四五四 黄香字文彊。除郎〔一〕,以父老求归供 养。征拜郎中,诏书召黄香在殿下,问:“父年几何? 何故不入公府?”(姚。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职官分纪卷四九作“除郎中 ”,无“征拜”以下。
四五五 黄香知古今,群书无不涉猎。帝以香先帝 所异,每有疑,帝时特访问。又诏香诣东观,读所未尝 见书。(王。汪。黄)──御览卷六一 二
四五六 黄香为魏郡太守,到官,不遣吏归乡,摘 发奸邪,立决词讼。(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龚以善文记知名。── 书钞卷一0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与英善〔一〕,因与其书,多 引古譬喻,劝使就聘。英顺逸议,谈者失望。(姚。王 。汪。黄)──范书樊英传注
〔一〕 英者,樊英也。习京氏易, 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筭、河洛七纬、推步灾异,见 方术传。
四五九 王延寿有俊才。父逸欲作鲁灵光殿赋,令 延寿往录其状。延寿因韵之,以简其父。父曰:“吾无 以加也。”时蔡邕亦有此作,十年不成,见延寿赋,遂 隐而不出。(汪)──王十朋苏诗注
四六0 侯瑾字子瑜,佣作为资,暮〔还,辄〕□柴 读书〔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八 ○ 御览卷六一六
〔一〕 据御览卷六一六补。孔广陶 曰:“考□即然之古文耳。”又御览卷六一六“柴”作 “火”。
四六一 第五永为督军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 下名才士人皆会,祖饯于平乐馆〔一〕。高彪送永在坐 ,因援笔书牍〔二〕。(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一
〔一〕 范书本传作“长乐馆”。孙 志祖曰:“作平乐馆是。”
〔二〕 范书本传曰:“议郎蔡邕等 皆赋诗,彪乃独作箴。”
四六二 祢衡与黄祖子射尤善。衡与俱读蔡邕所作 碑文,射爱其文,恨不写取。衡谓射曰:“吾虽一遇, 犹识其言,其缺两字不明。”因书出之。射写还比校, 皆无所误,惟两字缺。(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一七
四六四 彭脩,会稽人,仕郡为功曹。时西部都尉 宰晁行太守事,以微过收吴县狱吏〔一〕,将杀之。主 簿钟离意争谏甚切,晁怒,使收缚意。脩排合直入,拜 于庭曰:“明府发雷霆于主簿,请闻其过。”晁曰:“ 受教三日〔二〕,初不奉行。废命不忠,岂非过邪?” 脩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三〕,朱云攀毁栏槛〔 四〕,自非贤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罚贷狱吏。( 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一〕 “微”原误作“征”,据汪 辑迳改。
〔二〕 “教”原误作“杀”,迳改 。
〔三〕 李贤引吕氏春秋曰:“魏文 侯饮,问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 不肖君也。克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 子 ,是以知君不肖君也。”
〔四〕 李贤曰:“前书成帝时,朱 云上书,请以尚方斩马剑斩张禹。上欲杀之,云攀折殿 槛。西京杂记云:‘攀折玉槛’。”
四六五 彭修字子阳。海贼丁义欲向郡,郡内惊惶 ,莫敢扞御。太守〔秘君〕闻修义勇〔多谋〕〔一〕, 请守吴令。身与义相见,宣国威德,贼帅将解。民歌之 曰:“时岁仓卒,盗贼从横,大戟强弩不可当,赖遇贤 令彭子阳。”(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九 ○ 御览卷三五二 书钞卷三五
〔一〕 据御览三五二补。
四六六 彭修州辟从事。时贼张子林等数百人作乱 ,修与太守俱出讨贼。贼望见车马,竞交射之,飞矢雨 集。修以身障扞太守,而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贼 素闻其恩信,即杀弩中修者,余悉皆降散,言曰:“自 为彭君故降,不为太守服也。”(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0
四六七 燕字少卿〔一〕,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后。 汉兴,绍嗣封为正公,食采于汝坟也。(姚。王。汪。 黄)──范书独行传注
〔一〕 燕,周嘉之高祖父。
四六八 为太守(张)〔何〕敞主薄〔一〕,汝阳 剧贼欲斩太守,嘉抱之号泣,得以生易死也。(孙。黄 )──书钞卷七三
〔一〕 此言周嘉事也。“张”改“ 何”,据范书独行传。
四六九 周畅字伯时,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 年,夏旱,久祷无应。畅自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凡 万余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姚。王。汪。黄)─ ─御览卷二五二 ○ 事类赋注三 御览卷一一
四七0 范式字巨卿,山阳金乡人。少游太学,与
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告归乡里。〔春别京
师〕〔一〕,式谓元伯曰:“
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共克〔以
秋为〕期〔二〕。至〔九月十五〕日〔三〕,〔杀鸡作
黍,二亲笑曰:“山阳去此几千里,何必至?”元伯曰
:“巨卿信士,不失期者。”言未绝而〕巨卿果到〔四
〕。升堂拜母,饮尽欢而别。(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0七 ○ 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
注 御览卷八五0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 州稷诗注补。
〔二〕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 州稷诗注补。
〔三〕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文选注 及御览卷八五0亦同。
〔四〕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 州稷诗注补。
四七一 〔仕郡为功曹〕〔一〕,后元伯寝疾笃,
同郡郅君章、商子微晨夜省视〔二〕,元伯临(尽)〔
终叹〕曰〔三〕:“恨不见死友。”寻卒。式梦见元伯
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四〕:“吾死,当以某日
葬,〔永归黄泉。子不我忘〕〔五〕,岂能相及?”式
觉而悲,〔驰往〕赴之〔六〕,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
日。未届而丧已发,引至圹将窆,而柩不肯进。其母抚
之曰:“元伯岂有望也?”〔
妻曰:“亡者有遗恨,必待范先生耳。”〕〔七〕停
柩移时,见有素车白马哭而来,母曰:“必巨卿也。”
既至,叩丧言曰:“行矣元伯,死生异路,永从此辞。
”会葬者千人,皆挥涕。式执绋引柩,乃前进。式留止
冢次,修坟树而退。(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0七 ○ 又卷三九七 类聚卷七九 书钞
卷一三九类聚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七九、御览卷三九 七补。
〔二〕 范书独行传及御览卷三九七 均作“殷子微”。
〔三〕 据御览卷三九七改补。
〔四〕 据御览卷三九七补。
〔五〕 据类聚卷七九补。
〔六〕 同右。
〔七〕 据书钞卷一三九补。
四七二 范式尝至京师,受业太学。时诸生长沙陈 平子同在学,与式未相见,而平子被病曰:“山阳范式 ,列士也,可讬死。吾殁,但以尸埋巨卿户前。”〔一 〕乃裂素为书遗巨卿。既终,妻从其言。式行适还,〔 省〕(有)书见瘗〔二〕,怆然感之,向坟揖哭,为死 友。乃营护〔平子〕妻儿〔三〕,身自送丧于临湘,未 至四五里,乃委素书于柩上,哭别而去。(姚。王。汪 。黄)──御览卷四0七
〔一〕 此平子对妻之遗言。
〔二〕 据范书改。
〔三〕 据范书补。
四七三 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贫有亲
老,乃变名姓,佣于新野县。县吏遣嵩为式导驺,式见
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
子非孔仲山耶!”对之叹息。式敕县代嵩,嵩以佣未
竟,不肯去。(
孙。王。汪。黄)──御览卷四0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与范式俱在太学。嵩 家贫,佣为新野阿里街〔卒〕〔二〕。(姚。王。汪) ──书钞卷六七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仲山”, 上条亦然。此“巨”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误。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四七五 王婴字仲豪,与同郡范巨卿为友。其与友 交,推诚据信,不负言誓。(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一八
四七六 南阳李善,本济阳李元家奴。元遭病死, 唯有孤孙续,有赀千万。奴婢欲谋杀续,分其财产。善 夜抱续,逃瑕丘界,亲自哺养,乳为生湩,遂至成长。 (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吴郡张业字仲叔,为郡门下掾。〔送〕( 逐)太守归乡里〔一〕,至河内遇贼,业拔剑与贼交战 而死。子武时幼,不识父,伤父丧不还,每至节日,持 业遗剑至河内,到业死处醊祭,悲哀感动路人。(姚。 王。汪。黄)──御览卷三四二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改。
四七八 吴郡陆闳为颍川太守,致凤凰甘露之瑞。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陆续字智幼〔一〕,世为族姓。祖父闳建 武中为尚书令,美姿貌,喜着越布单衣,上见而好之。 自是帝敕会稽郡令岁献越布焉〔二〕。(姚。王。汪。 黄)──书钞卷一二八 ○ 御览卷六 九一 又卷八二0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智初”, 是。
〔二〕 御览卷八二0作“吴郡本不 献越布,陆闳美容仪,常衣越布单衣,明帝好之,因敕 郡献越布,由此始也。”按范书独行传,“明帝”系“ 光武”之误。此引多有改窜,已非谢书之旧。又天中记 卷二一引曰:“陆闳字子春,吴县人,畅之子也。世为 族姓,笃行好学,聪明有令德。欲尚宁平公主,辞疾不 应。建武中,为尚书令。闳姿容如玉,喜着越布单衣, 光武升台,见而伟之,叹曰:‘南方固多佳人。’自是 常敕会稽郡献越布焉。”与诸辑所引异,录此备考。
四八0 (南阳)〔吴郡〕陆续〔初〕仕郡户曹史 〔一〕。时饥荒,太守尹兴使续于都亭赋民饘粥。续悉 令简阅其人,讯以名氏。事毕,兴问所食几何,续因口 说六百余人,皆分别姓字,无有差谬,兴异之。(姚。 王。汪。黄)──御览卷八五九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改补。
四八一 陆续诣诏狱,其母至京师饷食。续对饷泣 〔不自胜〕〔一〕,曰:“续母来。”使者问其故,答 曰:“续母作羹,截肉未尝不方断,葱寸寸无不同,是 以知母来。”(孙。王。汪。黄)── 御览卷八六一 ○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
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诣太学,师事东海 申君。申君卒,送丧到东海。道经其家,父母以封当还 ,豫为娶妻。封蹔过拜亲,不宿而去。(孙。王。汪。 黄)──御览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迁西华令。其年大旱,祷请 不获,乃积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远迩叹服。 迁中山(令)〔相〕〔一〕。(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 ○ 白帖卷二 御览卷一一 事类赋注 卷三
〔一〕 据白帖卷二、御览卷一一、 事类赋注卷三改。
四八四 李元字大逊〔一〕,陈留人也。事母至孝 ,家贫,兄弟六人,同衣而出入〔二〕。(汪。黄)─ ─初学记卷一八
〔一〕 范书独行传作“李充”,汪 辑据以改,是。今仍其旧。
〔二〕 本条中华书局排印本作后汉 书之文,恐当入无名氏类中。今暂依汪、黄二辑,录此 以俟考。
四八五 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误持邻舍郎绛去〔 一〕,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绛还之。去郎还,得绛 ,甚愧于重。(孙。王。汪。黄)── 御览卷八一四
〔一〕 范书独行传“绛”作“□” 。
四八六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举孝廉,在郎 署。有郎负息钱数十万,债主日至,煎求无已。重乃密 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 ,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0三
四八七 豫章雷义字仲公,尝济人死罪。人后以金 二斤谢之,〔义〕不受〔一〕,〔金主〕候义不在〔二 〕,〔默〕投金囊于承尘之上〔三〕。〔后葺治屋,得 金,主已死,义乃以付县曹〕〔四〕。(姚。王。汪。 黄)──书钞卷一三二 ○ 御览卷八 一0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一0、事类赋注 卷九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四〕 同右。
四八八 雷义举茂才,让于〔友人〕陈重〔一〕, 刺史不听,义遂佯狂〔披发走〕〔二〕,不应命。乡里 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姚。王。 汪。黄)──类聚卷二一 ○ 御览卷 四0七 书钞卷七九 御览卷四二四又卷七三九 又卷 七六六
〔一〕 据御览卷四0七补。
〔二〕 据书钞卷七九、御览卷四0 七补。
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一〕,陈留人也。为郡功曹 ,每休假上下,常单步策杖。同类以车牛与之,不取。 (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0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按范书作“范冉”,注曰“ 或作丹”。惠栋曰:“众汉书及贞节先生碑皆作‘丹’ ,独范史作‘冉’,疑误。”
四九0 范丹博通群艺。(孙。王。汪)─ ─文选卷三六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姊病〔一〕,往看之。姊设食,丹以 姊婿不德,出门留二百钱〔二〕。姊使人追索还之,丹 不得已受之。闻里中刍□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 岂范史云辈,而云不盗我菜乎?”丹闻之曰:“吾之微 志,乃在僮竖之口,不可不勉。”遂投钱去。(孙。王 。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 又 卷五一七
〔一〕 御览卷五一七“丹”作“冉 ”,诸引作“冉”者,惟此一见。
〔二〕 御览卷五一七作“一百钱” 。
四九二 范丹与王奂亲善〔一〕,奂后为汉阳太守 ,丹于道候别之。奂曰:“行路仓卒,非陈阔之所,可 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丹曰:“今子远适千里, 会面无期,如其相追,将有慕贵之讥矣。”便起告违, 拂衣而去。奂瞻望弗及,丹长逝不顾。(姚。王。汪。 黄)──类聚卷二九
〔一〕 范书独行传注引谢承书作“ 奂字子昌,曾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孙志祖按:“ 范冉遗命敕其子曰:‘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 子炳即奂字,与谢书异。又范书仇览传云:‘时考城令 河内王涣,政尚严猛。’疑即此人。‘涣’与‘奂’小 异耳,非广汉之王涣。”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为莱芜长,遭党锢〕〔一 〕,所居单陋,有时绝粮。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 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二〕”(姚。王。汪。 黄)──类聚卷六 ○ 御览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二〕 同右。
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议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 逃命于梁、沛之间,徒行弊服,卖卜于市。(孙。黄) ──御览卷七二五
四九五 会稽戴就〔字景成〕〔一〕,为郡仓曹掾 。太守为州所奏,〔就〕见收持〔伏考,烧斧以着腋下 ,就骂狱卒:“此无火气,何不熟烧!”〕〔二〕吏以 铁针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堕地,终无挠辞。 (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0 ○ 又卷三七0 又卷七六三
〔一〕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四九六 刘翊,颍川人。河南尹种拂尝来临郡,翊 为主簿,迎之到官,深敬待之。(孙。王。汪。黄)─ ─文选卷五八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颍阳刘翊〔字子相〕〔一〕,好振贫乏。
陈国张季札吊师丧〔二〕,值冰寒车毁,牛病不能进,
〔罢曳道路。翊行于汝南界中〕〔三〕,逢之,〔素与
疏阔,下马与语〕〔四〕,〔便〕推所乘〔
牢〕车强牛与之〔五〕,〔供其资粮,不告姓名〕〔
六〕。季札后知是翊,还其车,闭门不受〔七〕。(姚
。王。汪。黄)──御览卷七七五 ○
事类赋注卷一六 御览卷四二0
〔一〕 据御览卷四二0补。又其引 下有“陈国人也”四字。按翊颍川颍阴人,见范书,此 作颍川之颍阳人。二者虽异,非陈国人甚明。所谓陈国 人者,张季札也,阅下文可知,故删而不补。
〔二〕 诸引唯御览卷四二0作“张 季礼”,与范书同。又事类赋注卷一六作“吊国丧”, 亦与他引异。
〔三〕 据御览卷四二0补。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同右。
〔七〕 孔本书钞无此引,而陈本卷
一00有之,作“张季”,无“
礼”亦无“札”字,余与御览卷七
七五多同。汪辑注出书钞卷一四0,误。今从孔本,仅
于注中说明之。
四九八 刘诩曰〔一〕:“程夫人富贵参云。”( 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六江文 通别赋注
〔一〕 刘诩疑是“刘翊”之误。王 谟按:“范书本传亦载程夫人事,无此文。”
〔一〕 范书方术传作“许杨”。
五00 汝南周获〔一〕,善占天文,为郡门下掾 。鲍昱为汝南太守,时郡境大旱,昱自往问:“何以致 雨?”获曰:“急罢三部督邮,明府当自北出,到四十 里亭,雨可致也。”昱从之,果得大雨。每行县,辄轼 其闾。(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一
〔一〕 范书方术传作“高获”,孙 、王二辑从之。又天中记卷三亦作“高获”,未知孰是 。
五0一 会稽谢夷吾,字尧卿,为西部督邮。乌程 长有罪,太守第五伦使夷吾往收之。到县,入合便大哭 ,以三百钱为礼,便归。伦问其故,对曰:“三十日中 当死,故不收之。”至时,果如其言。(汪。黄)─ ─御览卷二五三
五0二 伦甚崇其道德,转署主簿,使子从受春秋 ,夷吾待之如师弟子之礼。时或游戏,不肯读书,便白 伦行罚,遂成其业。(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五0三 〔谢夷吾为寿张令〕〔一〕。县人女子张 雨,早丧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养孤弟二人,教其 学问,各得通经。雨皆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荐于州 府,使各选举,表复雨门户。永平十五年,蝗发泰山, 流徙郡国,荐食五谷,〔野无生草〕〔二〕,过寿张界 ,飞逝不集。(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 类聚卷一00 书钞卷三五
〔一〕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一0 0补。
〔二〕 据类聚卷一00补。
五0四 夷吾雅性明远,能决断罪疑。〔迁荆州刺 史〕〔一〕,行部始到南阳县,遇孝章皇帝巡狩,驾幸 鲁阳。有诏敕荆州刺史入传录见囚徒,诫长史“勿废旧 仪,朕将览焉”。上临西厢南面,夷吾处东厢,分帷隔 中央。夷吾所决正一县三百余事,事与上合。而朝廷叹 息曰:“诸州刺史尽如此者,朕不忧天下。”尝以励群 臣。〔恩化大行,百姓乐政〕〔二〕。(姚。王。汪。 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七 二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 同上。
五0五 迁钜鹿太守,临发陛见,赐车马剑革带, 敕曰:“钜鹿剧郡,旧难治,以君有拨烦之才,故特授 任,当如刺史,勿毁前政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五0六 谢夷吾迁钜鹿太守,郡吏称善,省奢从约
,事从清俭。(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0七 李南明风角。太守马稷坐事征诣廷尉〔一 〕,南通贺曰:“旦有善风。”(王)─ ─书钞卷一五一
〔一〕 王谟按:“范书南字孝山, 丹阳句容人。少笃学,明于风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马 棱坐盗贼事被征,当诣廷尉,吏民不宁,南特通贺。” 天游按:御览卷七三三引后汉书李南传,“稷”亦作“ 棱”,恐当以作“棱”为是。
五0八 李南,少明风角。女亦晓家术,为卷县民 妻。晨诣爨室,卒有暴风,妇便上堂,从姑求归,辞其 二亲。姑不许,乃跪而泣曰:“蒙传术,疾风卒起,先 吹灶突及井,此祸为女妇主爨者,妾将亡之应。”因着 其亡日。(孙。黄)──类聚卷八0
五0九 汝南廖扶,毕志衡门,死葬北郭,号曰北 郭先生。(孙。王。汪。黄)──御览 卷一九三
五一0 樊英字季齐,顺帝备礼征拜五官中郎将。 〔数月,英以病避位而归〕〔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六补。又御 览卷二四一作谢沈书,汪辑据以引,误。
五一一 乔字子松〔一〕,宛人也。学古文尚书、 春秋左氏传。常幽居修志,锐意典籍,至乃历年身不出 门,乡里莫得瞻见。公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 。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乔,孔乔也。
五一二 昺字子然〔一〕,酂人也〔二〕。笃行好 学,不羡荣禄。习鲁诗、京氏易。室家相待如宾。州郡 前后礼请,不应。举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车征 ,不行,卒。(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一〕 昺,姓李。黄辑作“李炳” 。
〔二〕 姚辑“酂”作“郑”,误。
五一三 宗字仲绥〔一〕,〔北海〕安丘人也〔二
〕。善京氏易、风角、星等,推步吉凶。常负笈荷担,
卖卜给食,瘠服间行,人莫得知。安帝诏公车征,策文
曰:“郎宗、李昺、孔乔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恐
主者玩弄,礼意不备,使难进易退之人龙潜不屈其身。
各致嘉礼,遣诣公车,将以补察国政,辅朕之不逮。”
青州被诏书,遣宗诣公车,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
。拜议郎,除吴令。到官一月,时卒暴风,宗占以为京
师有大火,定火发时,果如宗言。诸公闻之,表上,博
士征。宗耻以占事就征,文书未到,夜悬印绶置厅上,〔
乃负笈〕遁去〔三〕,终于家。子顗,自有传。(姚
。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一三五(二) 御览卷七一一
〔一〕 书钞卷一三五作“仲缓”。
〔二〕 据书钞卷一三五补。
〔三〕 同右。天中记卷四九亦有“ 负笈”二字。
五一四 辅字公助〔一〕,平陆人也。学公羊传、 援神契。常隐居野庐,以道自娱。辟公府,举有道,对 策拜郎中。陈灾异,甄吉凶,有验,拜议郎,以病逊。 安帝公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一〕 辅,王辅也。
五一五 穆尝养猪,猪有病,使人卖之于市,语之 云:“如售,当告买者言病,贱取其直,不可言无病, 欺人取贵价也。”卖猪者到市即售,亦不言病,其直过 价。穆怪之,问其故。齎半直追以还买猪人,告语云: “猪实病,欲贱卖,不图卖者人相欺,乃取贵直。”买 者言卖买私约,亦复辞钱不取。穆终不受钱而去。(姚 。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六 陈蕃、胡广(伯)、范滂、公沙穆并以俊 才举孝廉〔一〕,除郎中,光禄勋主事。─ ─大唐六典卷一
〔一〕 据职官分纪卷八改。
五一七 穆子孚,字允慈,亦为善士。举孝廉,尚 书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姚。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八 孟节能含枣核,不食可至五年〔一〕。( 孙。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
〔一〕 按范书方术传作“郝孟节” ,其文与此引略同。孙、黄二辑作孟节传,非。
〔一〕 王谟按:“范书严光字子陵 ,一名遵。”
五二0 高凤字文通,南阳(蔡)〔叶〕人〔一〕 。家以农亩为业,而勤学专精读诵。妻尝之田,曝麦于 庭,令凤护之,惧鸡以竿授之。时天暴雨,而凤持竿读 书,不觉潦水大至,流其麦矣。(孙。王。汪。黄)─ ─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书钞卷九七 引文略异,孔本未详何书,而陈本作谢汉书。
五二一 戴良有失父零丁〔一〕。(姚。汪。黄) ──姚辑
〔一〕 孙志祖按:“戴良失父零丁 ,见御览五百九十八卷。良字文让,亦不云出谢书,恐 与字叔鸾者非一人。”黄奭曰:“见姚本。姚氏又注云 :‘案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范独载其事母一节,则 必幼而失父者也。此未检所出。近高宫詹士奇天禄识余 载 之,与齐谐记有失儿女零丁句 并列。注云:零丁,今之寻人招子也。’案姚氏此条既 云未检所出,则不当采入,未可以高氏天禄识余为据也 。姚又谓范独载其母一节,则必幼而失父者也,独不思 良之曾祖父戴遵乎?据范书遵字子高,家富好给,食客 常三四百人。夫曾祖父家富如此,则其祖其父可知。范 以无事绩可纪,且失其名与字,故不载焉,可据以为失 父之证。及检御览五百九十八云:戴良字文让,失父零 丁曰……。案御览此事前引齐谐记国步山一条,云前后 有失儿女者零丁有数十。后即载戴良失父零丁事,并即 齐谐记中语也。案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则是天禄识 余所载之戴良与齐谐记并列,盖是字文让之戴良,而非 字叔鸾之戴良明矣。今以字文让者误作鸾叔,张冠李戴 ,而漫书于后汉书补逸之内,不亦见笑大方哉?且齐谐 所云语杂诙谐,事之有无不可知,何得据以为实?今姑 附录于末,而考正之,以明姚氏之书不可信也。”天游 按:钱钟书管锥篇云,所谓戴良失父零丁,实“俳谐之 作,侪辈弄笔相戏”之文,则戴文让乃杜撰之人,本不 足据。而历来多有受惑而疑其为东汉之戴良者,名家亦 不例外,清严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让,且抄戴良零丁入全 后汉文,失考甚矣。今依黄辑例,录于此而明其伪。
五二二 法真隐居大泽,讲论术艺,历年不问园圃 。(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逃名 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矣!”〔一〕 乃刊石颂之,号玄德先生。──书钞卷 一0二
〔一〕 据范书逸民传,此言乃法真 友人郭正之赞语。
〔一〕 曹寿字世叔,早卒。
五二五 汝南袁隗妻,马融之女。少有才辨,融家 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谓之曰:“妇奉箕帚 而已,何乃过珍丽?”对曰:“慈亲垂爱,不敢逆命。 君欲效鲍宣、梁鸿之行者,妾亦请从少(绍)〔君〕、 孟光之事〔一〕。”又问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 今处姊未适人,而君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 殊邈,未遇良匹,不如鄙薄,苟然而已。”又问:“南 郡学穷道奥〔二〕,文为辞宗,而所在之职〔三〕,辄 以资财为损,何耶?”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 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愬〔四〕。家君固其宜也。 ”(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据汪辑改。范书列女传曰: 少君,桓氏之女,为勃海鲍宣妻。宣时从少君父学,甚 清苦。少君装送甚盛,宣不悦。少君遂悉归侍御服饰, 更箸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乡邦称之。又逸民 传曰:孟光壮肥而黑,梁鸿聘之。始盛妆入,鸿七日不 答。孟光乃更为椎髻,箸布衣,操作而前,梁鸿始喜。 后双双隐居霸陵山中。
〔二〕 马融曾任南郡太守,故以“ 南郡”尊称之。
〔三〕 “职”原误作“识”,据范 书本传改。
〔四〕 论语子张篇曰:“叔孙武叔 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 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 。’”又宪问篇曰:“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 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于 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 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一〕 告,封告。俞本、孔本此条
均作“封告传”,而陈本作“风教传”。洪饴孙史目表
据陈本,列风教于谢书传目中。疑封告、风教 其
音相仿,或系陈禹谟妄改亦未可知。今暂存此目以俟考
。又孙志祖按:“范书王丹传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
邓融事无所据策免。又冯鲂传亦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
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邓融不知缘何事被罪。王丹、冯
鲂皆以妄考策免,则邓融之桎梏本非其罪可知。虞延为
司徒在永平八年,盖此狱连年不决,久乃辩明其诬,故
封告得解之也。”
五二八 陈临为苍梧太守,推诚而理,导人以孝悌 ,临征去后,本郡以五月五日祠临东城门上〔一〕,令 小童洁服舞之。(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四 ○ 御览卷三一 事类赋注卷四
〔一〕 姚之骃按:“范书阙。魏收 五日诗云:‘因想苍梧郡,兹日祀陈君。’”
〔一〕 “乔”原误作“高”,据汪 辑迳改。下条同。
〔二〕据范书循吏传注补。
五三0 杨乔字圣达,拜尚书。乔渊懿博雅,治术 又办,优纳王事,明习国家典故。干机密之职,夙夜周 慎,退食自公。乔仪表伟丽,每朝贺,天威属意,百寮 侧目。(孙。王。汪。黄)──书钞卷 六0
五三一 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书言政事。 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让,不听,遂闭口不 食,七日而死〔一〕。(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一0 ○ 御览卷一五二 又卷三七九
〔一〕 惠栋曰:“案会稽典录曰‘ 昔王景兴问士于虞仲翔,仲翔对曰:“尚书乌伤杨乔, 桓帝妻以公主,辞疾不纳是也。”’”
五三二 杨乔曰:“犹尘附泰山,露集沧海,虽无 补益,款诚至情,犹不敢嘿也。”(孙。王。汪。黄) ──文选卷三七曹子建求自试表注
五三三 杨乔曰:“侯生为意气刎颈〔一〕。”( 孙。汪。黄)──文选卷三一袁阳源效 白马篇注 ○ 又卷二五卢子谅赠刘琨诗注
〔一〕 侯生,魏隐士侯嬴,助信陵 君窃符救赵者。其以信陵君至晋鄙军日,北向自刎。事 见史记魏公子列传。
五三五 任防字文始〔一〕,为司隶校尉,下车, 尝食干饭,十日一炊,闭合不通豪右,施设禁令案法, 贵戚敛手,互相约敕,不敢干越。(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一
〔一〕 此任防恐与王防为一人,汪 辑入王防传,今从之。
〔一〕 姚辑作“陈正叔”,孙志祖 据御览駮正之。汪辑作“陈正”,是。黄辑从姚辑,失 考甚矣。
〔二〕 据御览卷八六三补。同书、 天中记卷三三、又卷四六皆然。
〔三〕 据御览卷二二九补。
〔四〕 御览卷八六三“一人”作“ 两目”。
〔五〕 据御览卷二二九、又卷八六 三补。
〔六〕 天中记卷三三作“诏乃舍黄 门而释正”。又姚之骃按:“范书阙。光武之智岂不如 孙权之辨鼠矢,将琐琐者不觉耳,至以发故 而 戮人,恐暴君亦不尔,谢书过矣。又韩非子载晋文公谯 掌人事,与此传大同小异,言事偶相类,因脱胎旧文耶 ?”
〔一〕 王谟按:“前汉书王莽传云 :‘传莽首诣更始,悬宛市。曹部监杜普、陈定大尹沈 意、九江连率贾萌皆守郡不降,为汉兵所诛。’则萌死 于更始建元以后,萌实助莽见诛。谢书谓讨莽而死,事 为失实。”
〔一〕 据御览之三引补。又陈本误 “庆”为“处”。
五三九 庆尝与友人谈论汉无统嗣,幸臣专势,世 俗衰薄,贤者放退,慨然据地悲哭。时人称“许子伯哭 世”。(孙。王。汪。黄)──御览卷 二五三 ○ 又卷四八七
〔一〕 俞本作“周稷”,姚、王、 汪三辑与之同。孔、陈本作“周稷”,黄辑与之同。孙 志祖改姚辑“穆”作“稷”。今亦从孔本。
〔一〕 王谟按:“隋书经籍志有桓 任家传。”今按:疑隋志之“任”系“氏”字之讹。
〔一〕 范书点校本校勘记曰:“集 解引顾炎武说,谓‘崇’当从汉表作‘宠’。又引陈景 云说,谓崇死于莽未篡汉之先,建武二年,从文弟宠绍 封,此传写误也。今据改。”四辑均作“刘崇”,误, 今依校勘记改定。
〔一〕 书钞卷七五、御览卷二一均 作“单板榻”。
〔一〕 王谟按:“书钞廉洁门引豫 章彦士传作羊茂,文并同。又被部引列士传作林茂。御 览引列士传作华茂。此引谢书又作羊定。皆疑有误。今 从江西通志采录。”按江西通志曰:“羊茂字季实,豫 章人,为郡功曹,布被不覆躯,布衣不周身。郡将察其 廉,遗之布被衣葱,皆不受。”天游按:定字世德,茂 字季宝,非一人明矣。孙、汪、黄三辑均作羊定传,当 是。江西通志晚出,转引他书,多有文饰,颇经改窜, 不足为据。其误“季宝”为“季实”,即一例。王说非 。又书钞卷七七引作“华茂”,亦非。
〔一〕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同右。又“珠”作“金”。
〔四〕 御览卷四二五“三”作“二 ”。
〔五〕 据右引补。
〔六〕 孙志祖曰:“李瀚蒙求云‘ 黄向访主’,即指此事。”
五四七 黄向对策曰:“雷陈义重〔一〕,出则●
升〔二〕。”(
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七
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注
〔一〕 雷,雷义;陈,陈重。事见 雷义传。
〔二〕 ●,双也。见复古编。
五四八 黄向对策,以为群英之表。(王。汪。黄 )──文选卷五0范蔚宗宦者传论注 ○ 又卷三0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注
〔一〕 据御览卷八六一补。
五五0 河南陶硕,乡曲饷之,硕无所受,但食枣 饮水,美谈而已〔一〕。(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六五 ○ 事类赋注卷二六 御览卷四二五
〔一〕 御览卷四二五作“共谈而已 ”,诸辑从之,似较“美谈”为佳。
五五二 韩崇为汝南太守,遗妻子粗饭〔一〕, 唯菜茹盐豉而已。(孙。王。汪。黄)─ ─书钞卷一四六
〔一〕 “遗”本作“遣”,据陈、 俞本改。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又“尹
”本作“隐”,孔广陶据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改。姚、
王二辑皆作“隐暹传”。而孙志祖改姚辑作“
尹暹传”,黄辑从之。汪辑则据御
览作“冯●传”。三说各异,未知孰是。今暂从孔本。
又俞本“公可”作“公向”,亦异。
〔二〕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一〕 孙志祖按:“广韵湛字注: 湛姓,后汉有大司农湛重。”王谟按:“湛重,豫章人 。南昌耆旧记作‘谌重’,云和帝时除薛令,以德行闻 。未详所据。”
五五七 沈景字张〔一〕,为河间相,恒食干糒。 (孙。汪。黄)──书钞卷一四七 ○ 御览卷八六0
〔一〕 按此当有脱文。
〔一〕 汉书王莽传载莽末有镇戎大 尹李育;范书公孙述传有述将军李育,后降光武;范书 儒林传有李育,曾事东平王苍;又王郎传及袁纪均载有 赵国大豪李育,为王郎大司马,此又有一李育,则汉时 有五李育,先后同时。
〔二〕 “劾”原误作“刻”,据汪 辑径改。
〔一〕 孙志祖按:“姚云君明以元 帝建昭二年死,距光武之兴六十二年,岂敞暮年亦及事 世祖邪?抑或谢书志天文,引此为证也。志祖案:后汉 董春亦诣京房受易,见本书。”君明乃京房之字。
〔二〕 据御览卷五补。
〔三〕 据开元占经卷八二补。
五六0 苍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高安鹊巢亭〔一 〕,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其财物,埋(致 )〔置〕楼下〔二〕。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 罪,奏之,杀寿。(孙。王。汪。黄)─ ─文选卷三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注 ○ 御览卷一九四
〔一〕 御览卷一九四注曰:“列异 传云‘鹄奔亭’。”按此注出李善注,文选正文作“鹄 亭之鬼”,谢书作“鹊”,恐非。
〔二〕 据御览卷一九四改。
〔一〕 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0补 。
〔二〕 俞本“志”作“术”。
〔三〕 据御览卷六0、事类赋注卷 六补。
〔四〕 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0补 。又文选二引皆作“陈茂常度涨海”。
五六二 陈茂,豫州刺史周敞辟为别驾从事,与俱 行部。到颍川阳翟传,传中有置美酒一(押)〔柙〕〔 一〕。敞去〔二〕,敕御驺载酒以行。茂见于外,取柙 击柱,破之。敞问茂:“刺史年老酒益气,别驾破柙名 亦何益?”茂答曰:“所过皆有,以明使君传车騑骖〔 榼〕载酒〔三〕,非宜也。”(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三 ○ 又卷七六一
〔一〕 据御览卷七六一改。
〔二〕 “敞”误作“敬”,径改。
〔三〕 据御览卷七六一补。
〔一〕 御览卷五九作“字子舆”, 又卷八七三作“字子建”,未知孰是。五行志注脱“字 ”字,径补。
〔二〕 姚之骃按:“古今注称建武 七年六月雒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谢书作十年 ,未知孰是。范五行志及帝纪均不载,此岂以其未入门 邪?”孙志祖按:“范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有是夏连雨 水语,应作七年是。”孙说是。又姚误续汉志为范五行 志,亦非。
〔三〕 据类聚八、御览卷五九、又 卷八七三、事类赋注卷七改。
〔四〕 据右四引补。
〔五〕 据它五引改。
〔一〕 孙志祖曰:“姚云仲翁似以 字行者。志祖案:谢书多称人字,非以字行也。”
〔二〕 “受”本作“授”,据姚、 汪诸辑径改。
〔一〕 据类聚卷八四、御览卷八0 二补。
〔二〕 类聚卷八四引作“昔亡三珠 ”。天中记卷一九亦然。
〔三〕 类聚卷八四作“追去妇还” 。
五六八 公孙晔拜博士、侍中,国有疑事,常使进 见,问其得失,所陈皆据经依义,补益国家,深见省纳 。(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 九
五六九 公孙晔为司隶校尉。时京兆门晚开早闭〔 一〕。(姚。王。汪。黄)──书钞卷 六一
〔一〕 唯汪辑作“早开晚闭”,非 。
五七0 公孙晔字春光〔一〕,为司隶校尉。下车 减损随车,坐席不迁,豪杰贵戚宾客绝其书疏,按法捕 治,无所回避,京师宴然,强族由是敛手。(姚。王。 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陈本误作“孙华”,姚辑、 黄辑据以立孙华传,非。
〔一〕 据汪辑补。
〔一〕 据御览卷四一一、又卷九0 七补。
〔二〕 据类聚卷九五、初学记卷二 九、御览卷四二一、又卷九0七、又卷九一六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九补。
〔四〕 类聚卷九0、御览卷四一一 作“母终”;又御览卷九一六作“母终日”;而初学记 卷二九、御览卷九0七作“母死”;类林杂说卷一五作 “遭母丧”,唯类聚卷八八与初学记卷二八同。
五七三 方储字圣明,负笈到三辅,无术不览。( 孙。汪。黄)──御览卷七一一
五七四 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 。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 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 经任势,临事宜然。”(姚。汪。黄)─ ─事类赋注卷一0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三四五 又卷八一四
五七五 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句章长。时
人田还,置余粟一石及刀锄于田陌〔一〕,明日求,亡
去,疑其旁家〔二〕。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
曹,谓曰:“君何取人粟,置家后积茭中?”功曹款服
。后为洛阳令。功曹是宪客,为宪所讽,夜杀人,断头
着奁中,置厩门下,欲令储去官。储摩死者耳边问谁所
杀。有顷曰:“
死人言,为功曹所杀。”收功曹,拷竟具服。(孙。
汪。黄)──御览卷二六七 ○ 又卷
八四0
〔一〕 御览卷八四0作“粟二石” 。天中记卷四九亦然。
〔二〕 御览卷八四0“旁”作“邻 ”。
五七六 储,丹阳人,〔聪明〕〔一〕,善天文, 为洛阳令。章帝欲出南郊,储上言当有疾风暴雨,乘舆 不可出。上疑其妄,令储饮酖而死。果有大雨暴风,〔 洛中昼暝〕〔二〕。(姚。汪。黄)─ ─书钞卷九0 ○ 御览卷五二七
〔一〕 据御览卷五二七补。
〔二〕 同右。
〔一〕 王谟按:“范书灵帝纪有使 匈奴中郎将张修以罪下狱死,非此张修。”
〔一〕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 一、又卷四0五改补。
〔二〕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 一改补。
〔三〕 据书钞卷五三补。其中“要 ”、“答”二字据御览卷二三一补。
〔四〕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 一补。
五七九 傅贤字仲舒,拜御史中丞,执宪公平,百 僚敬服。以能治谳,迁□州刺史。(姚。汪。黄)─ ─书钞卷六二
〔一〕 御览卷九三五作“嚣”,他 条亦然,此作“嚚”,误。
〔二〕 据御览卷九三五补。
五八二 陈嚣与乡人纪伯为邻,伯夜窃嚣藩地自益 。嚣见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惭惧, 还所侵,又却一丈二尺相避,凡广三丈。太守高其义, 名其闾为“义里”。(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二四
五八三 陈嚣字君期,明〔韩〕(纬)诗〔一〕, 京师〔语〕(说)曰〔二〕:“关东说诗陈君期。”─ ─书钞卷九六
〔一〕 据东观记改。
〔二〕 同右。
五八四 陈嚣字子公〔一〕,拜太中大夫。年七十 ,每朝贺,帝待以师傅之礼,赐几杖,入朝不趋,赞事 不名。以病乞骸骨,以大夫位终。(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六
〔一〕 与上条作“君期”异。职官 分纪卷四八作“子口”,似与此引同。按京师之语,当 以“君期”为是。”
五八七 豫章刘陵字孟高,为长沙安成长〔一〕。 先时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县。陵之官,修德政,逾 月,虎悉出界去,民皆还之。(姚。王。汪。黄)─ ─事类赋注卷二0 ○ 御览卷八九一
〔一〕 王谟按:“江西通志引谢书 云:‘豫章艾人,和帝时为安成长。”
〔一〕 孙、黄二辑作朱跃传,误。
五八九 刁曜迁鲁相,修德化法教,以厉风俗,威 恩并行。(孙。王。汪。黄)──书钞 卷七五
五九0 刁曜迁(晋)〔鲁〕相〔一〕,行县,使 三老执辔御车,〔二〕所顿亭传,辄讲经书。─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上条改。
〔二〕 “三”原误“王”,迳改。
五九一 刁曜拜侍御史,自在朝廷,堂堂蹇谔,有 〔□〕(鞭)臣之节〔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据孔广陶之校而改。姚、汪 、黄三辑改作“边”,误。
〔一〕 据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 一五改。御览卷四0四作“后还为师”。
〔二〕 据右二引补。
五九三 董春为庐江太守,当官明亮,德政多奇, 为吏民者相美之也〔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作“民吏称之”。 姚、汪二辑与之同。
五九六 邓道字子渊,天性通敏,以清廉正直为行 ,又严毅不畏彊御,宜治三辅。出为左冯翊。─ ─职官分纪卷三八
五九七 邓道出为冯翊,下车治豪族大姓,号为“
豪强所病”。(
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九八 邓通字子渊〔一〕,迁越骑校尉,为营吏 士所敬畏,天下叹之。(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一
〔一〕 王谟按:“南昌耆旧记云: ‘邓通字子渊,豫章西平人。沈毅有学行,官冯翊太守 ,不通宾客,京师号曰邓独坐。’太平寰宇记曰:‘西 平故城在武宁县西二百九十七里。汉书云:邓通,西平 人。即此县也。’此汉书谓谢承汉书。邓道、邓通当为 一人,今名从所见采录。”汪辑分作两传,今从王辑。
六00 尹昆字口渊,为侍御七日,特拜尚书仆射 ,诏曰:“惟君功曹时,以太守之术,克奖王室,其有 录台事,勿令谬误。”(孙。王。汪。黄)─ ─书钞卷五九
〔一〕 “周”原误作“同”,据范 书周党传迳改。下同。
六0三 石苞字延博〔一〕,为诸生,笃行清苦, 学五经,征拜议郎。(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六
〔一〕 王谟按:“书钞引谢书有‘ 石苞字延博’,盖即尹苞之误。”王说是。黄辑别作石 苞传,非。
〔一〕 据汪辑删补。
〔二〕 “奏罢”原误倒,迳正之。
六0六 豫章宋度字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
麦饭〔一〕,〔
饮酒〕〔二〕。(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八 ○ 类聚卷七三 御览卷七五九
〔一〕 据类聚卷七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五九补。
六0七 豫章宋度拜(零)〔定〕陵令〔一〕。县 民杜伯夷清高不仕,度数就与高谈,致枣(一)〔栗而 已〕〔二〕。伯夷感德,诣县,县署功曹。(孙。王。 汪。黄)──书钞卷九八 ○ 事类赋 注卷二七 御览卷九六四
〔一〕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 九六四改。孙志祖按:“杜安字伯夷,颍川定陵人。下 云‘县民杜伯夷’,则当作定陵无疑也。”又此二引皆 作“宗度”,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 九六四改。汪辑作“粟”,非。
六0八 宋度迁长沙太守〔一〕。人多以乏衣食, 产乳不举。度切让三老,禁民杀子,比年之间,养子者 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宋”为名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皆作“宗庆”,故 诸辑均作宗庆传。今依孔本,入宋度传。
六一二 华松字爱卿,擢为司隶校尉。是时贵戚专 势,〔有司软弱,莫敢纠罚〕〔一〕。松下车,闭合不 通私书,不与豪右相见,奸匿犯者辄死。定奏马氏三侯 ,豪杰敛手,由是深见非恨也。(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五0
〔一〕 据御览卷二五0补。
六一三 华松为河南尹〔一〕,优贤养民,兴教崇 化。至其剪治强宗,威烈不亏,遂见谮毁。(姚。王。 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 六(二)
〔一〕 类聚卷六“松”本作“山松 ”。孔广陶曰:“考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北堂书钞云‘ 汉华松翦治强宗’,此宋人所见旧钞‘崧’作‘松’。 ”故据以迳改。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又汪辑 作“字仲成”。
〔一〕 御览卷八一0及事类赋注卷 九“冀”皆误作“载”。
〔二〕 据事类赋注卷九补。“冀” 原作“载”,迳改之。
〔一〕 原脱“鸿”字,据前文补。
六一八 许敬字鸿卿,其〔乡〕吏有诬君者〔一〕 ,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其席曰:“敬不忍与恶人同席 。”(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九 ○ 御览卷七0九
〔一〕 据御览卷七0九补。
〔一〕 困学记闻卷一三曰:“光武 纪‘建武二十三年,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虞延传 注引谢承书曰:‘况,章和元年为司徒。’谢承 书 误也。’翁元圻案:“谢承谓永平十五年,玊况尚为陈 留太守,亦误也。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何欤?”又玉 篇曰:“金玉之玉,点在中画之下。音宿者,点在中画 之上。”按玊况之玊,音宿。
〔一〕 据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 一补。
〔二〕 类聚卷八七“生鲜”作“生 犀”。
〔三〕 天中记卷五二引作:“旧南 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 继路。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乃上书谏曰 :‘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 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 鸟 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 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 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于是下诏曰: ‘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有爱民之本 ,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由是遂省焉。”与和帝纪注异 ,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
〔一〕 姚、汪、王三辑“事无”以 下作“拔才礼士,不敢自专”,又“访能”作“故能” 。
六二三 沛国陈禁〔一〕,性不好荣。建武〔三十 年〕(中)〔二〕,拜议郎,引见赐食,禁阳〔称〕眼 目无所见〔三〕,以肉投羹中,出又撑柱乃归。(姚。 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 书钞卷一四五
〔一〕 书钞卷一四五作“陈楚”。 黄奭曰:“疑‘楚’字误。”孔广陶曰:“谢书别有陈 禁传,不得相混。汪辑此条作陈楚传。”天游按:陈禁 、陈楚当系一人,禁、楚二字必有一误。今依御览,入 陈禁传,录书钞之异以存疑。
〔二〕 据书钞卷一四五改。
〔三〕 据书钞卷一四五补。
六二五 沛相李寿前后所上便宜,为南宫故事。( 王)──玉海卷五一
六二六 李寿为青州刺史〔一〕,〔发玺书〕于本 县传舍〔二〕,乘法驾騑骖朱轩就路。其所经历州县, 瞻察牧守长史政治优劣,若有惠爱节操清好未闻者,远 听特表荐;有贵戚豪侠子弟在我贪残为人所疾者,有司 畏忌不敢言举者,亦当随时案奏贬罚之。〔上言曰:“ 臣以为政宜一统,虽非所部,夫东家有犬,不忍见西家 之有鼠,臣之所见,敢不以闻。”〕〔三〕〔奏免四郡 相,百城怖惧,悉豫弃官〕。〔四〕(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0 御览卷二五四 晏公类要卷二○ 赵德麟侯鲭录卷三
〔一〕 汪、黄二辑均作“李焘”。 孔广陶按:“类聚五十引‘寿’作‘焘’,翰苑新书前 集卷七引,仍作‘寿’。俞本作‘焘’。然谢书本有李 寿、李焘二人,每误为一,此则焘传也。”天游按:上 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类聚、孔本书钞、晏公类要、御览 均作“李寿”,孙志祖以为当作李寿,王辑皆入李寿传 ,今从之。
〔二〕 据类聚卷五0、御览卷二五 四补。
〔三〕 据侯鲭录卷三补。其中脱“ 宜”字,“统”误作“流”,皆据晏公类要卷二0改补 。
〔四〕 据类聚卷五0、御览卷二五 四补。
六二七 李寿为青州刺史,奉法督察,朝廷闻之, 以能治剧。(王。汪。黄)──书钞卷 七二
〔一〕 御览卷二五三“统”作“袭 ”。
〔一〕 据御览卷四八四、八二九补
。又御览卷四八四“蕲县”作“
沛”。按蕲县属沛国,恐“蕲”上
脱“沛国”二字。
〔二〕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三〕 同右。
〔四〕 御览卷八二九“父”作“下 ”。
〔五〕 据御览卷八二九补。
〔一〕 姚、王、汪三辑作□绍传, 黄辑作胡绍传,前均有“会稽”二字。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又卷八五 0改补。铃下乃下等随从。范书酷吏周□传曰“又问铃 下”,注引汉官仪曰:“铃下、侍阁、辟车,此皆以名 自定者也。”
〔一〕 书钞卷五六引作“叔郎”。
〔二〕 据书钞卷五六补。御览卷二 二三亦然。
〔一〕 诸辑从陈、俞本,皆作陈常 传,未知孰是。又孔本“字”误作“次”,迳改。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妻”下有 “子”字。两处皆然。
六三七 薛惇为汉中太守,盛夏但坐板榻,上不用 席,冬坐羊皮。河内高弘为琅邪相亦然。─ ─书钞卷一三三
六三九 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一〕,常食干饭, 不发烟爨。(姚。王。汪。黄)──类 聚卷八0 ○ 御览卷八七一
〔一〕 疑徐相、徐栩为一人,且当 以徐栩为是。
六四0 徐栩为长沙郡将〔一〕,亡,遗言不受 赠赙,有一匹私马,卖以买棺。(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二 ○ 御览卷五五一
〔一〕 御览卷五五一“栩”误作“ ●”。
〔一〕 书钞卷六二“纠”作“绳” 。
〔二〕 据书钞卷六二补。
六四三 陈谦字伯让,为御史中丞。同郡宣丰时为 卫尉〔一〕,司徒位缺,尚书欲案以补之,咨问于谦, 谦正坐不答。丰亦因士大夫谓谦,谦曰:“位不可妄假 人。三司位重,上和阴阳,下训五品,岂可得处?宣丰 何人,而欲居稷□之官〔二〕。”传语者愧而退。(姚 。王。汪。黄)──书钞卷五0
〔一〕 “时”上有“自为休健大夫 ”六字,疑系衍文,据陈、俞本删。
〔二〕 稷□,即尚书舜典所言之弃 与契。舜命弃为后稷,契为司徒,此借以喻三公之职。
六四四 陈谦睎高视远,清举矫俗。(孙。王。汪 。黄)──文选卷一八成公绥啸赋注
〔一〕 “二”系“七”之讹。交州 郡七,共五十六县,下既言“四十余城”,则郡数亦必 当作“七”。
〔二〕 此条王、汪二辑注出类聚, 而不详卷数,遍查类聚并无此引。黄辑照姚辑录,今亦 从之,存而俟考。
〔一〕 天中记卷三作“字石卿”。
六四八 长沙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 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姚。王。汪。黄) ──类聚卷三五
〔一〕 “祝”原误作“视”,据御 览卷五00引东观记迳改。
六四九 祝良为梁州刺史,历年无警。(孙。王。 汪。黄)──文选卷五六陆佐公石阙铭 注
〔一〕 据御览卷三七0改。职官分 纪卷四二亦作“奉”。
〔二〕 御览卷三七0“右”作“左 ”,误。
〔三〕 据御览卷三七0补。
〔一〕 王谟引江西通志曰:“顺帝 时为郡主簿,有风义。”又东观记“项”作“须”,未 知孰是。
〔二〕 “项”作“章”,乃引者涉 “豫章”而误。
〔三〕 御览注曰:“掾,音断。” 天游按:东观记作“引械自椓口”,疑此引有讹脱。
六五五 郭宏为郡上计吏,朝廷问宏颍川风俗所尚 ,土地所出,先贤将相儒林文学之士,宏援经以对,陈 事答问,出言如浮,引义如流。(孙。王。汪。黄)─ ─御览卷四六三
〔一〕 黄辑作“字叔宝”,下条亦 然,皆误。
六五九 卫良字叔贤,拜尚书令。病,罢官还家。 家无完席,宾客省之者,坐桑下谈论,饮水去。(孙。 王。汪。黄)──御览卷七0九
〔一〕 孙、黄二辑均作钟南严传。 黄奭曰:“‘海君’上疑脱‘字’字。”然天中记卷四 六“海君”作“府君”,当是。南严恐是钟某之字。故 从汪辑作钟□传。
〔一〕 范书侯览传曰:“延字伯行 ,北海人,后为京兆尹,有理名,世称长者。”
〔一〕 筴,即策。史记张耳陈余列
传曰:“(张耳、陈余)怨陈王不用其筴不以为将而以
为校尉。”
〔一〕 据书钞卷三七补。又其引作 “字公选”,汪辑从之。然书钞卷七二与晏公类要引同 ,恐当以“选公”为是。汪文台又曰:“闳,一作宏。 按此非张步传所见之王闳,亦非王允之弟王宏,何也? 盖此固吴郡人也。”天游按:所谓作“宏”者,指御览 卷二五四所引也。除汪氏所言王谭子名王闳外,王景之 父亦名王闳,见范书循吏传。加此王闳,则东汉有三王 闳也。
六六八 吴郡王闳渡钱塘江,遭风船欲覆,闳拔剑 斫水,骂伍子胥,水息得济〔一〕。(孙。王。汪。黄 。铃木)──类聚卷八 ○ 御览卷六 0 事类赋注卷六
〔一〕 按御览卷六0、事类赋注卷 六、渊海卷四二均作“风息得济”,恐是。又此条亦见 陈本书钞卷一五八,孔本无。
〔一〕 颜师古曰:“按班书杨敞传 ,其载恽与太仆戴长乐相失,恽与长乐皆免为庶人。恽 既失爵位,家居营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其友人安 定太守西河孙会宗与书谏戒之。恽内怀不伏,报会宗书 ,辞语不逊。宣帝见而恶之,恽坐腰斩,妻子徙酒泉郡 。此恽先入爵位,然后被诛,妻子被徙。据敞传及豫上 书,数说皆同,更无所异,安得有子名会宗,袭爵国除 被徙事乎?谢氏既不详其本,称引会宗,失于故实。又 自载豫上书,与叙事相背,交为矛盾,二三诡错。”颜 说是。又据颜说,谢书当载有杨豫所上之书,然无从征 引其全文,仅残存于下条。
六七0 豫上书,乞还本土,其辞云:“臣祖父恽 ,念安社稷,忠不避难,指刺奸臣,实心为国,遂致死 徙。”(孙。王。汪)──匡谬正俗卷 五
〔一〕 孙志祖按:“范书邓训传注 引东观记,‘史循’作‘皮巡’。”四库馆臣辑东观记 即入邓训传。
〔一〕 此条亦见明何孟春余冬序录 、余寅同姓名录,及清周亮工同书。
〔一〕 孙志祖以为此王奂即范书仇 览传所言之王奂,与广汉之王涣异,说见范丹传注。渊 海卷四五注此条当出谢承书范丹传。
〔一〕 据书钞卷七四补。
〔二〕 同右。
六七五 弘字伯武,为琅邪(郡)〔相〕〔一〕。 〔妻子不历官舍〕〔二〕,悉出舍中供设付外,冬坐羊 皮,夏坐板榻,以桑杯盛浆水。(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八 ○ 事类赋注卷二五 御览卷九五五 又卷七五九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御览卷七五九、事类赋注 卷二五改。
〔二〕 据御览卷九五五、事类赋注 卷二五补。
〔一〕 据书钞卷一0四、初学记卷 二0补。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0补。书钞卷 一0四作“每至寒节”。
〔四〕 据书钞卷一0四、初学记卷 二0补。又诸引“涕”皆作“泣”。
六七八 京兆朱宠字仲威〔一〕,为太尉。家贫 ,食脱粟饭,卧布被,朝廷〔知之〕〔二〕,赐锦被粱 肉,皆不敢当,〔卧兼布被〕〔三〕。(姚。王。汪。 黄)──类聚卷四六 ○ 书钞卷五一 又卷三八 初学记一一 御览卷二0七 又卷四三一 又卷七0七 又卷八一五 事类赋注卷一0 类聚卷 七0 书钞卷一九
〔一〕 书钞卷三八作“字仲臧”, 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一补。
〔三〕 据御览卷七0七补。
〔一〕 姚辑作“字永先”,汪辑作 “字游光”,且注曰:“原误永光。”黄辑删。
〔二〕 诸辑“外”均作“是”。
六八0 灵帝光和中,武库屋自坏。司隶许(冰) 〔永〕上书曰:〔一〕“武库,禁兵所在,国之禁,为 灾深也。”(孙。王。汪。黄)──初 学记卷二四 ○ 御览卷一九一
〔一〕 据汪辑校改。
〔一〕 刘劭注:“见李固传,而志 无此改,岂承之妄乎?”又汪文台曰:“‘宜’当作‘ 宣’。”且改“史”为“吏”,属下句,“长”上补“ 临泾”二字。天游按:临泾乃安定郡治所在。续汉百官 志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则原引不误,汪辑 所改妄矣。
〔一〕 据书钞卷一六0、御览卷五 一、事类赋注卷七改。
〔二〕 同右。又书钞卷一六0“得 免”作“薨”,误。
六八三 吴郡妫皓字元起,其母至婚家,醉呕吐, 恐食得毒,伏地尝吐,仰曰:“吐寒耳,非毒也。”( 孙。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六八四 妫皓母灸疮发脓,皓祝而愈之〔一〕。( 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二
〔一〕 “祝”,汪辑以为“吮”之 误,非。周礼卷五疡医曰:“疡医,掌肿疡、溃疡、金 疡、折疡之祝乐。”注曰:“祝当为注,读如注病之注 。注谓附着药。”故此祝乃皓注药于其母疮中之意。
〔一〕 陈、俞本作“应时建白”。 纬略卷二作“因时捷对”。
六八七 龚遂拜尚书郎,桓帝嘉其才,又见衣服不 鲜,左右称其清俭,赐衣及车马。── 书钞卷六0
六八九 辟为从事,刺史孟观有罪,俾树作章,陈 事序要,得无罪也。(姚。汪)──御 览卷七三
〔一〕 吴志贺齐传注引虞预晋书曰 :“贺氏本姓庆氏。齐伯父纯,儒学有重名,汉安帝时 为侍中、江夏太守。去官,与江夏黄琼广汉杨厚公车征 ,避安帝父孝德皇讳,改为贺氏。”所言贺纯即此人也 。
〔一〕 据类聚卷八六改。又诸引唯 御览卷九六六作“张磐”,与范书同,诸辑均据以作张 磐传。今仍书钞等之旧,以存异文。
〔二〕 御览卷九六六其中一引“柑 ”作“橘”。
六九三 丹阳张盘字子石,以操行清廉见称。为庐 江太守,京师谚曰:“闻清白,张子石。”(姚。王。 汪。黄)──书钞卷三八
六九八 序曰:“阴修敷化二郡,威教克平。”( 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六王融 策秀才文注 ○ 又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一〕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改补。
〔四〕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七0四 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 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 肯受教,伏地谏曰:“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奈 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更乞授他吏。”太守奇 而听之。后大将军何进辟为东曹属,稍迁侍中、河南尹 、越骑校尉。董卓作乱,百僚震栗。孚着小铠于朝服, 里挟佩刀,见卓,欲伺便刺杀之。语阕,辞去,卓送至 合中,孚因出刀刺之。卓多力,退却不中,即收孚。卓 曰:“卿欲反耶?”孚大言曰:“汝非吾君,吾非汝臣 ,何反之有?汝乱国篡主,罪盈恶大。今是吾死日,故 来诛奸贼耳,恨不车裂汝于市朝,以谢天下。”遂杀孚 〔一〕。(姚。王。汪。黄)──魏志 董卓传注
〔一〕 裴松之曰:“谢承记孚字及 本郡则与琼同,而致死事乃与孚异也,不知孚为琼之别 名,为别有伍孚也?盖未详之。”姚之骃按:“范书孚 事见董卓传,与此略同,但官越骑校尉,非侍中耳。伍 琼则为侍中。当卓欲徙都长安时,琼与周玭同谏,遂受 害。是 琼未死时,卓恶未至贯盈 ,何遽挟刀欲杀之?自杀琼后,卓迁都掘陵,罪恶山积 ,王允、士孙瑞谋诛卓,而孚亦于合中行刺,则孚与琼 自是两人,特同郡耳,其同字或误也。”
〔一〕 “傅”原误作“陈”,据初 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迳改。陈本亦作“傅”。
〔二〕 天游按:王辑据初学记卷一 二引,而改“武帝”作“成帝”。孙志祖曰:“武帝疑 光武之讹。”孙说是。陈本即作“光武郅寿”,其“郅 寿”系衍文。
〔一〕 孙志祖按:“夏勤字伯宗,
九江寿春人。安帝永初元年,为司徒。东京司徒无江夏
刘勤其人,疑即夏勤之讹。”汪文台亦曰:“
惠氏后汉书补注作九江夏勤事。”
故据以改补。
七0七 夏勤从容议论。(孙。王。汪。黄)─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一〕 孙志祖曰:“严氏元照曰: ‘案地皇是王莽纪年,谢书不当记前汉事,或其人尚逮 东汉之世耳。’”
〔一〕 诸辑均作“子甫”,今依宋 本御览作“山甫”。
〔一〕 据汪辑改。
〔二〕 论语里仁篇曰:“子曰:‘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三〕 据汪辑改。
〔四〕 记纂渊海卷四八“后载”作 “千载”。
〔一〕 圹,墓穴也,见广韵。记纂 渊海卷七九其一引作“圹”,一引作“坟”。
〔一〕 未详所出,录此存疑。
〔一〕 据御览卷三七一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一〕 据陈本补。
〔一〕 严可均曰:“考四录堂校刊 书钞本,‘余之’作‘徐人’。劳笙士读书杂识卷二据 后汉书顺帝纪赵峻注云:‘峻字伯师,下邳徐人也。’ 与此正合。‘峻’当缺‘赵’字。”今据严校而改。下 文有讹脱。
〔一〕 孔本曰出谢志,陈、俞本改 作世语。今从孔本,且入谢承书。
〔一〕 严可均曰:“案范书无此人 。惟本钞七十九孝廉篇引会稽先贤赞有‘董昆字文通’ 五字,亦未尝无其人也。但原钞文理舛误甚多,无从校 改。”
〔一〕 按范书张禹传,禹明帝时官 至扬州刺史,不闻拜为廷尉,此当别一张禹也。翰苑新 书前集卷二二作“强禹”。
〔一〕 据路史发挥卷三注补。又其 注曰:“然庄王十年乃甲午,又非甲寅,甲寅又后二十 年。此则腐儒习于妄说,属意牵合,而不知所考者。盖 释之徒欲蔑老子化胡之语,故推而上之于昭王之时。老 者又能以其道胜,复为推曰老子以商王阳甲庚申之岁, 降于玄妙之胎。纷纭诞妄,不可殚纪。”
七三0 铜人翁仲,翁仲其名也。(孙。王。汪。 黄)──史记秦始皇本纪索隐
七三一 莽时有奇士巨毋霸,卧则枕鼓,以铁箸食 。(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六 0
七三二 王公位二千石〔一〕,奕世相袭。(孙。 王。汪。黄)──文选卷五左太冲吴都 赋注 ○ 又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一〕 文选卷六魏都赋注作“王翁 ”。
七三三 西夷蠢动,奸雄棋跱。(孙。王。汪。黄 )──文选卷二0潘安仁关中诗注
七三四 士庶流宕他州异境〔一〕。(王。汪。黄 )──文选卷四五皇甫士安三都赋序注 ○ 又卷三五张景阳七命注
〔一〕 文选卷三五七命注此句出“ 谢忱后汉书序”。
七三五 威令神行,征艾朔士。(孙。王。黄)─ ─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
七三六 免归田里〔一〕。──书 钞卷三二
〔一〕 按范书和帝纪,永元元年冬 十月令郡国弛刑输作军营,其徙出塞者,刑虽未竟,皆 免归田里。或书钞所引四字,系谢承书和 帝 纪之文。
七三七 紫绶〔一〕。──书叙指 南卷一
〔一〕 其注曰:“上谢承书周饬。 ”按范书无周饬,疑“饬”字有误,俟考,亦暂入散句 。
〔一〕 王谟按:“吴志‘谢夫人, 会稽山阴人也。父□,汉尚书郎、徐令’。‘□子承撰 后汉书’云云。则文选注所引谢承书‘承父婴为尚书侍 郎’,即谢□也。但谢书本文应自称承父婴,若出后人 纂辑,自应改称谢□。注‘婴,作□’。姚本仍作‘承 父婴’,且竟忘其为谢承父,而别引承宫以承为姓,又 疑以承父为复姓,胥失之矣。兹特订正。”又翁注困学 纪闻引阎若璩按曰:“婴当作□。”而卢弼曰:“官本 ‘□’作‘□’。沈家本曰:‘作□是。广韵二十八梗 ,□俱永切,火也。’”
〔二〕 据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 渊诗注补。
〔三〕 据职官分纪卷八补。
〔四〕 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渊 诗注“宫禁”作“南宫”。
〔五〕 据文选卷二四陆士衡答贾长 渊诗注改补。
七三九 □幼以仁孝为行,明达有令才。□弟贞,
履蹈法度,笃学尚义。举孝廉,建昌长,卒官。(孙。
王。汪)──吴志谢夫人传注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葆车”, 是。
〔二〕 据范书光武帝纪改。
00二 王莽之际,天下云乱,英雄并发,其跨州 据郡僭制者多矣!人皆有冀于非望,然考其聪明仁勇, 自无光武俦也。加以宽容博纳〔一〕,计虑如神,是以 任光、窦融,望风景附;马援一见,睹颜识奇。故能以 十数年间,扫除群凶,清复海内,岂非天人之所辅赞哉 ?古者师不内御,而光武命将,皆授以方略,使奉图而 进,其有违失,无不折伤,意岂文史之过乎?不然,虽 圣人其犹病诸〔二〕。(姚。汪.黄)─ ─类聚卷一二 ○ 御览卷九0 初学记卷九
〔一〕 原作“宽博容纳”,据初学 记卷九迳改。
〔二〕 按此引当系赞语。又姚之骃 曰:“此篇简括精悍,自是杰作。末段如神龙掉尾,使 人不可捉摸,更佳。范论但叙光武符瑞,不及开创大略 ,失史体矣。”
〔一〕 据御览卷九一补。
〔二〕 御览卷九一“以”作“约” 。
00五 章帝北巡,下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 造舟至于泾而还。(姚。汪。黄)── 初学记卷六
〔一〕 指和熹邓太后。
〔二〕 延光三年,帝听信中常侍江 京等之谗言,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
〔三〕 延光四年十一月,中黄门孙 程等斩江京,迎立济阴王保为顺帝。车骑将军阎显兄弟 率兵入北宫,尚书郭镇斩阎景,帝复遣使收显等下狱诛 ,天下始安。
〔一〕 据左传昭公元年传文改。此 乃秦后子答晋赵孟之语。
00九 灵帝光和元年,虹昼见御所居崇德后殿前 庭中,色青赤。(姚。汪。黄)──初 学记卷二
0一0 灵帝光和五年,校猎广成苑。(姚。汪。 黄)──初学记卷二四
0一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北海、东莱、琅邪井冰 厚丈余。(汪。黄)──初学记卷七 ○ 御览卷六八
0一二 赞曰:汉世中兴,至于延平而世业损矣〔 一〕。冲、质短祚,孝桓无嗣。母后称制,奸臣执政。 孝灵以支庶而登至尊,由藩侯而绍皇统〔二〕,不恤宗 绪,不祇天命,上亏三光之明,下伤亿兆之望。于时爵 服横流,官以贿成,自公侯卿士,降于皂隶,迁官袭级 ,无不以货〔三〕。刑戮无辜,摧仆忠贤,佞谀在侧, 直言不闻,是以贤智退而穷处,忠良摈于下位。遂至奸 邪蜂起,法防堕坏,夷狄并侵,盗贼糜沸,小者带城邑 ,大者连州郡,编户骚动,人人思乱〔四〕。当斯之时 ,已无天子矣。会灵帝即世,则祸寻其后,宫室焚灭, 郊社无主,危自上起,覃及华夏,使京室为墟,海内萧 条,岂不通哉!(汪。黄)──御览卷 九二 ○ 书钞卷四一
〔一〕 延平,殇帝年号。
〔二〕 灵帝,河间孝王开之后,袭 封解渎亭侯。
〔三〕 光和元帝,初开西邸卖官, 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 ,公千万,卿五百万。事见范书灵帝纪。又李贤注引山 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 ,其以德次应选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 。”
〔四〕 书钞卷四一引作“天下思乱 ”。
〔一〕 姚之骃曰:“是时董卓遣中 郎将牛辅击之,不能却也。范略。”
〔一〕 据御览卷六八改。
〔一〕 出孝经广要道章。
〔二〕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三〕 国语周语韦昭注:“律,谓 六律、六吕也。阳为律,阴为吕。六律:黄钟、太蔟、 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林钟、仲吕、夹钟 、大吕、应钟、南吕也。均者,均钟木,长七尺,有弦 系之以均钟者,度钟大小清浊也。汉大予乐官有之。” 其所言六律、六吕,总称十二律,以应十月二气,太蔟 应正月。
〔四〕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一〕 原引书名仅作后汉纪,许逸 民初学记索引入薛莹书,今从之。
0一八 李膺、王畅、荀绲、朱宇、魏朗、刘佑、 杜楷、赵典为八俊〔一〕。(姚。汪。黄)─ ─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一〕 八俊亦见范书党锢列传序, “绲”作“翌”,“楷”作“密”。天游按:考楷,东 观诸史均无此人事迹;绲则畏惮宦者,方为子娶常侍唐 衡之女,虽为一龙,岂得以俊目之。密故太仆,昱沛相 ,皆以党事为有司奏捕,当以范书为是。
〔一〕 原引书名作后汉纪,许逸民
初学记索引入薛莹书,今从之。